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栏了解到,6月23日,该栏公示了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6〕第19号,所涉单位为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四川成德南高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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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显示,经调查发现,2026年4月17日,四川成德南高速公司负责维护管养的成德南高速公路上跨遂成铁路(沪蓉线)公路桥防抛网发生脱落,搭接在沪蓉线下行K1934+730处的铁路接触网上,进入铁路建筑限界,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2026年6月17日,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条、《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四川成德南高速公司改正,给予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闫平,公司由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