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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襄都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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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邢台市健华大药房

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关于解除邢台市健华大药房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公告如下:

邢台市健华大药房(医保编码:P13050200776),地址:邢台市襄都区黄家园卫生街粮油家属院南楼1层7-11号门市。

经查,上述零售药店存在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算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追溯码重复结算和内部管理缺失等问题,违反《邢台市襄都区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6月15日起解除该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协议解除后该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协议关系不再存续,参保人员在该零售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支付。

特此公告

邢台市襄都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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