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市值管理制度》已将董事会确立为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了董事长、董事、高管及董秘的各自职责。面对股价持续大幅下跌、制度形同虚设的现状: (1)公司是否有对市值管理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的机制? (2)如因市值管理不力导致投资者重大损失,相关责任人是否承担相应责任?

董秘回答(宏桥控股SZ002379):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作。已明确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在市值管理中的职责分工,确保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公司始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勤勉尽责履行上市公司义务。近期公司股价出现较大跌幅,主要受铝行业整体行情下行的系统性因素拖累。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行业内主流上市公司股价平均回撤幅度约 35%,公司股价调整幅度高于行业均值,核心原因为公司流通盘体量较小;截至 6 月 15 日,公司自由流通股本 8.75 亿股,自由流通市值仅占公司总市值 6.6%,对比行业多数企业超 70% 的流通市值占比,小盘流通盘使得公司股价对市场资金波动敏感度更高;同时受流通盘规模限制,回购等资本提振手段实施空间有限,进一步放大了股价波动幅度。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沟通与各位股东的意见建议,后续将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并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及时、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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