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毛小毛 来源:狗尾巴草
1
我叫林立晨,今年三十五岁,郑州人。
现在是凌晨四点五十,我醒了就再也睡不着。侧过身,借着窗帘缝漏进来的一点光,能看见舒曼的侧脸。她睡着的时候眉头是松开的,嘴角微微往上翘,像个做了美梦的小姑娘。
隔壁房间传来女儿的声音,含含糊糊喊了声“爸爸”。儿子睡得沉,打小就不爱出声。
我轻轻起身,走到客厅给自己倒了杯水。窗外是郑州的夜,远处高架桥上有亮灯。这座我长大的城市,以前总觉得它灰扑扑的,现在看,哪哪都顺眼。
人这一辈子,走到某个节点,会突然发现身上背的东西没那么重了。不是东西变轻了,是你的肩膀变宽了。
我10岁那年,什么都承担不了。
我妈又走了。这次走了十一天,家里能吃的东西全吃完了。妹妹缩在墙角,眼睛肿着,嘴角还有淤青。我哥干的事,我不想细说。7岁的妹妹,他喝了酒就闯进她房间打她,猥亵她。我在学校寄宿,周末回来才知道。
我妈回来那天晚上,喝得醉醺醺的,骂我们三个,说都是这些熊孩子拖累了她,让她现在过的人不人鬼不鬼的。
我实在饿得不行了,从厨房拿了半个馒头。她看见了,直接抄起扫帚往我身上砸。我跪在地上,一下一下挨着,最后爬到床边才躲开。她不打脸,因为老师会看见。她专打后背和腿,衣服盖着的地方。
妹妹在旁边哭,被我哥拽回房间去了。
那时候我就在想,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变得很强壮。不是那种能打架的强壮,是能保护人的强壮。
后来我爸终于知道了,知道了我妈经常出去找各种男人,知道她喝醉了就打我们出气。
不是我妈良心发现,是邻居实在看不下去了,偷偷打电话告诉他。我爸从外地赶回来那天,我正跪在客厅地上,我妈用皮带抽我后背,因为我不小心把碗打碎了。
我爸冲进来的时候,我妈愣了一下。
“够了。”我爸把我从地上拉起来,看着我妈,“离婚。”
那年他们正式分道扬镳了。
我爸把我带走了,妹妹也跟着。
我哥留给我妈了——不是不想带,是我哥死活不走,我妈也拦着不让。那时候我已经明白了一件事:有的人天生不配当母亲,有的人天生就是畜生。
跟着我爸的第一年,他送我去练拳击。不是要把我培养成运动员,是他说了一句话:
“立晨,你要学会站着。不是站给别人看,是站给自己看。以后不管谁想让你跪下,你都给我站着。”
我那时候瘦得像根竹竿,第一次上拳击台,被一个比我矮半头的小孩三拳打趴下。教练说我太轻了,得先吃饭。
我爸做服装生意,那时候刚起步,不算大富大贵,但让我吃饱是够的。那两年我饭量惊人,一天吃五顿,把过去多年欠的都补回来了。练拳击也狠,别人练两小时,我练四个。不是有天赋,是我想记住那个跪在地上爬到床上去的感觉。
我十五岁那年,已经比同龄人壮一圈了。
有一天放学路上,看见几个初三男生堵着一个初一女生要钱。
我走过去,什么话没说,把书包放在地上,活动了一下手腕。
那几个人看了看我的体型,骂骂咧咧地走了。
女生说谢谢,我说不用。
那天回家的路上,我坐在公交车上哭了一场。不是委屈,是高兴。我终于能保护人了。虽然只是一个不认识的女生,但我想起我妹妹被人欺负的时候,没人帮她。从那天起我给自己定了个规矩:看见女孩被欺负,必须管。
十八岁那年,我把那个畜生打了。
我哥已经二十三了,还在家里啃老,喝酒打人。那天我去我妈那儿拿户口本办身份证,一进门就听见妹妹在哭,妹妹缩在厨房角落,我哥拿着酒瓶子晃晃悠悠地要打她。
我冲上去,一拳砸在他脸上。
他倒在地上,我骑上去又补了几拳。我练了六年拳击,他一个酒鬼根本不是对手。我把他打得鼻梁断了,牙掉了两颗,躺在地上起不来。
我妈从外面回来,看见这场景,直接报警了。警察来的时候我还在喘气,拳头上的血还没干。我妈哭着说:“他打他哥,你看把我儿子打成什么样了!”
在派出所,我把所有事情都说了。我哥怎么欺负妹妹,我妈怎么包庇,她怎么打我饿我。
做笔录的警察是个中年男人,听完沉默了很久,最后拍拍我肩膀说:“小子,你没错。但你下次别打了,你打他你犯法,不值得。”
那次之后,我彻底跟我妈那边断了。
我哥后来因为别的事进去了,判了八年。
我一次都没去看过。我妈找过我几次,我不见。不是我冷血,是我怕见了她,心里那个跪在地上爬向床的小孩会再活过来。
我爸知道这事后,什么都没说。那天晚上他做了一桌子菜,开了瓶白酒,给我倒了半杯。
“立晨,”他说,“你长大了。”
我端起酒杯,我爸握了握我的手:“以后的路,你自己走。爸相信你,走不歪。”
二十岁那年,我爸走了。急性心梗,送到医院已经来不及了。
我跪在太平间外面,哭了。不是哭我爸走了,是哭他太累了。为了这个厂子,为了给我和我妹攒家底,他那些年没睡过一个整觉。
小时候他不在家,我恨过他。
后来才知道,他在外面拼死拼活,就是为了让我们能吃上饭。
我爸留给我一个中等规模的服装厂,五十多个工人,两条生产线,勉强能周转。还有一套郑州的房子,一辆开了七年的桑塔纳。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坐在厂里的办公室,对着我爸的遗像抽了一整包烟。我不会抽烟,呛得眼泪直流。我说:“爸,你放心。厂子我给你看住,妹妹我给你养大。我这辈子不做亏心事,不让人戳你脊梁骨。”
那年我二十岁,没上过大学,高中毕业就跟着我爸在厂里跑腿。账不会看,机器不会修,客户不会谈。但我爸说过,做事先做人。人做好了,事总能做成。
头三年最难。
厂里的老师傅不服我,觉得一个小毛孩懂什么。客户看我年轻,合同签得磨磨唧唧。最惨的一次,一批货颜色出了差错,对方拒收,压了六十万的款。
我连着一个月睡在车间,跟老师傅一个个磨,把客户约出来喝了三顿酒,赔了笑脸说了软话,最后对方松口,扣了十万,剩下五十万结了。
那天拿到钱回厂的路上,我把车停在路边哭了一场。不是委屈,是松了那口气。
慢慢地,厂子稳下来了。我不懂管理,就老老实实跟老师傅学。不懂市场,就一家一家跑批发市场。不会看账,就请了个会计,跟人家学怎么看报表。
到现在这些年过去,厂子从五十人发展到一百五十人,从代加工到有了自己的品牌,虽然不算大,但在郑州服装圈里也算站住了脚。
2
二十三岁那年,我决定去读书。
不是上大学,是报了个课程,学企业管理。我在一所有名的教育学院报了名,每周去上两天课,主要学财务管理和供应链。我底子差,别人听一遍就会的,我得听三遍,回去再翻书翻到半夜。
就是在那儿,我认识了舒曼。
第一次见她,她坐在教室第三排靠窗的位置。长发,戴一副细框眼镜,听课的时候习惯把笔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转。她是成都人,在郑州分公司做财务主管,公司出钱让她来进修。
我坐她后面两排,有次课间她回头借笔记,看见我的本子上密密麻麻全是拼音标注——有些专业词汇我不认识,就用拼音记发音,回去再查字典。
她愣了一下,然后把她的笔记本递给我:“你看我的吧,我写得比较清楚。”
那是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后来我才知道,她家里条件不好,大学全靠自己打工,在餐厅端过盘子,在超市搬过货。她比我大五岁,那会儿她二十八,我二十三。
我们真正在一起,是认识半年后的事。
那天晚上下大雨,下课已经九点多了,我开车送她回住的地方。路上积水,堵了快一个小时。车里放着电台,正好播一首老歌,她跟着轻轻哼,声音很小,但我听见了。
到了她楼下,雨还没停。她在副驾驶坐着没动,突然说:“林立晨,你知道我为什么来郑州吗?”
我说不知道。
“因为我在成都待不下去了。”她看着车窗上的雨,“我谈了五年的男朋友,年初分手了。我打过一次胎,是他不肯要。后来他爸妈嫌我家条件不好,他也没坚持。我快三十了,从头来过,觉得自己像个笑话。”
她说这些的时候语气很平静,好像在说别人的事。但我知道,一个人要有多大的勇气,才会把这些话对一个才认识半年的人说出来。
我握着方向盘,想了很久。最后我说:“舒曼,你信不信,我十二岁那年跪在地上被我妈打的时候,也觉得自己是个笑话。但我现在不是了。”
她转过头看我,眼眶是红的。
“你要是愿意,”我说,“咱俩一起从头来过。我不是什么好人,但我保证,我说话算话。”
她没说话,推开车门跑进雨里。我在车里坐了十分钟,正准备走,手机响了。她发来一条短信:“明天晚上,我请你吃饭。”我回了一条信息:是我请。
3
第一次约会,我带她去吃烩面。郑州的街头,苍蝇馆子,两碗面一盘凉菜,花了四十八块钱。她吃得很开心,说比成都的担担面有嚼劲。
那会儿我已经接手厂子三年了,手里有点钱,但我摸不准她的脾气。请太贵的怕她觉得我炫,请太便宜的又怕她觉得我抠。
后来她说,那碗烩面让她觉得踏实——一个男人愿意带你去吃他从小吃到大的东西,说明他想让你走进他的生活。
她就是这样的人,总能从最平常的事情里看见真心。
在一起半年后,我跟她回成都见她爸妈。
她爸在成都一个老国企退休,她妈是小学老师,以前她家条件不好,是因为有一个长期卧病在床的奶奶,现在奶奶走了。
她爸妈老两口人挺好,但见了我就提了一个问题:“立晨,你是郑州的,曼曼是成都的,以后怎么办?”
我说:“叔叔阿姨,我在郑州有厂子,暂时不能搬。但我在成都买房子,以后两边跑。舒曼想住哪边都行。”
她爸又问:“你们家那边,你爸妈……”
舒曼拉了拉我袖子。
但我还是说了实话:“我妈跟我断了,我爸去世了。我有个妹妹,已经嫁人了。我这边就我一个人。”
两位老人没再说什么。但我知道他们心里有顾虑——不是嫌我没钱,是觉得我家庭背景太复杂。尤其是我妈跟我爸离婚,她酗酒,背叛,跟男人鬼混的事情,我都告诉了舒曼。
换了谁家闺女,都得掂量掂量。
那天晚上在酒店,舒曼抱着我说:“立晨,我妈私下跟我说,你这孩子不容易,但就怕你心里太苦了,以后对曼曼不好。”
我问她:“你觉得呢?”
她把脸埋在我胸口:“我觉得,一个人吃过苦还能对别人好,才最值得托付。”
4
谈了快一年的时候,舒曼开始不舒服。先是容易累,后来小腿浮肿,脸色发白。我催她去医院,她总说没事,可能是加班累的。
直到有一天她在公司晕倒了,同事打电话给我。我冲到郑大一附院,医生把我叫到办公室,表情很严肃。
“你是她什么人?”
“男朋友。”
“尿毒症。双肾衰竭,需要尽快透析,等待肾源。”
我在医生办公室站了整整五分钟,脑子是空的。然后我走到病房门口,隔着玻璃看里面的舒曼。她醒了,看见我,挤出一个笑。
我推门进去,坐在床边握住她的手。她说:“立晨,我都听见了。”
我说:“听见什么了?医生说了,能治。”
她眼泪下来了:“你走吧,我不想拖累你。”
(后面的内容在次条,今天的第二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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