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日报天眼新闻“天眼问政”栏目收到网友雷先生反映,贵阳市开阳县毛云乡鲁底村大寨组分别于2023年和2026年1月发生两次滥伐林木事件,相关人员在采伐林木时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希望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6月17日,记者前往开阳县紫兴街道东湖社区,留言人雷成明告诉记者,2023年10月,他回到老家毛云乡鲁底村大寨组,发现组集体及村民的数十棵马尾松等林木被人砍伐。

“我是从鲁底村易地扶贫搬迁到东湖社区的。”雷成明说,发现村里的树木被伐后,他和弟弟雷斌走遍各个山头,通过视频、照片等形式收集证据,并对地点、树径等进行记录,共计57棵树木被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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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成明和雷斌在2023年拍摄统计的被伐林木。

“当时我家的树木有两棵被伐了,当即询问被砍的树有哪些是组集体的,有哪些是私人的。”一番走访,雷成明得知,伐木是由村组长雷某组织,理由是筹集资金维修组里的道路。之后也有村民将自己林地里的树木卖掉,但这次伐木过程,仅有一位村民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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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成明统计的2023年被伐树木信息。

“我有问过,他们说手续办了的,但最后据我了解,根本就没有办证。”雷成明告诉记者,当时他打电话向鲁底村村委会了解情况,得知2023年这次伐木,大寨组仅村民李某办理了4.2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另外,据雷成明了解,大寨组集体的林木采伐未经过组集体开会讨论。“没有过半群众讨论,也没有以户为代表达到三分之二的群众通过。”

“我必须依法讨个说法。”随后,雷成明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受理后多次走访调查,对大寨组无证伐木情况进行了认定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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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自然资源局“伐桩每木检尺记录表”。

在雷成明提供的一份开阳县自然资源局“伐桩每木检尺记录表”上,共记录了55棵被伐树木信息,其中54棵记录了直径、体积等信息,1棵未给出结果。

“目前这棵树的信息仍是存疑状态。”雷成明告诉记者,2026年1月,鲁底村大寨组再次发生无证伐木情况。“这次一共砍了8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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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对鲁底村大寨组组长雷某2023年无证伐木定性为“滥伐林木”。

在雷成明提供的材料中,记者注意到,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对鲁底村大寨组两次无证伐木均定性为“滥伐林木”。

但是雷成明认为,组集体的林木被伐应认定为“盗伐林木”。他表示,希望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予以处罚,并加大地方生态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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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成明(左)与蒲榕(右)。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后,与雷成明、雷斌一起前往鲁底村大寨组,并在林木砍伐点见到开阳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科工作人员蒲榕及毛云乡林业站等部门工作人员。

“当时收到反映后我们就进行了调查。”蒲榕告诉记者,2023年,开阳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科在调查过程中将嫌疑人锁定为毛云乡鲁底村大寨组组长雷某。

“他们是组集体通过会议或者商量,然后把树变卖,所得资金用于修建水管。”蒲榕表示,鲁底村大寨组伐木并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其采伐方量达25.39立方米,已超过滥伐林木20立方米的立案标准。2023年12月,开阳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科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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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与雷成明、蒲榕等到被伐树木现场进行采访。

蒲榕介绍,在2023年调查过程中,开阳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科还发现鲁底村大寨组有林木所有人将林木出售给他人且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也一并查实并予以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内容之一是处以林木经济价值几倍的罚款,另一点是补种树木。”蒲榕透露,2023年无证伐木的涉事人员罗某、张某、杨某等人,均未履行行政处罚内容。目前,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罗某因为家庭困难已申请了分期支付罚款,目前支付了第一期2000多元。针对杨某,蒲榕表示,“法院已准许我们强制执行,法院正在追缴强制执行资金,我们也在进一步督促他补种树木。”

对于雷成明认为2023年无证伐木应认定为“盗伐林木”,蒲榕介绍,在当时的调查过程中,鲁底村大寨组组长雷某向开阳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科提供了购买水管的凭证记录与视频资料。“因为在组里面开会不是很正规,没有记录,但是我们看到了雷某的购买记录,这笔钱他并没有占为己有,根据他提供给我们的资料,我们也走访了相关人员,是存在这个事情的,所以我们对这个案件定性为‘滥伐林木’。”

蒲榕进一步解释,“盗伐林木”和“滥伐林木”有本质区别。“盗伐”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滥伐”一般都是没有办证,但此前砍伐的林木是经过林木所有人或者组集体同意的。

蒲榕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林木是个人或者集体的,有所有权,林地则是国有或者集体的。“林木相当于是个人财产,个人是有权处理林木的,因为他是所有人,滥伐主要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没有去办证。”蒲榕进一步补充:“一般林木采伐许可证是颁给林木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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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成明和雷斌在今年3月拍摄统计的2026年被伐林木。

蒲榕告诉记者,2026年1月,毛云乡鲁底村大寨组再次发生无证伐木情况,随后开阳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科锁定嫌疑人王某。

“目前有一棵树是属于个人还是集体的存在争议,但没有影响我们办案进度。”蒲榕介绍,根据司法释义,林木存在争议时,按照“滥伐林木”先行办案,同步推进林木所有权争议解决。“我们走访了所有大寨组的村民,有人认可这棵树是个人的,也有人认可是集体的,存在争议,但争议不能影响案件办理进度,这个案件目前我们已经调查完结了。”

蒲榕表示,因为雷成明对案件质疑,开阳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科正在对案件进行复盘,目前仍在复盘中。在鲁底村大寨组现场,雷成明再次指出2023年被伐林木有信息存疑,蒲榕回应将于近期调查核实并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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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云乡鲁底村大寨组2026年1月被无证采伐的一棵树,目前该树木所有权仍存在争议。

为什么2023年鲁底村大寨组林木发生无证采伐后,2026年再次有类似情况?蒲榕介绍,自2023年毛云乡鲁底村大寨组发生无证伐木情况后,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加强巡查巡逻,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派护林员、乡林业站严格核准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等形式,严防无证伐木情况再次发生。

“在我们的案件里面,大部分林木的采伐、买卖,都是发生在晚上。”蒲榕表示,“只有巡查人员、护林员、村民组、村民,大家一起行动起来,才能阻止这个事情。”

来源: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