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柳城县政策性粮食收购有关政策
根据《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农发行广西分行关于印发2026年稻谷补贴收购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粮发〔2026〕17号)文件精神,现将柳城县2026年粮食收购政策通告如下:
一、2026年收购粮食的品种、质量、收购价格、补贴标准、收购时间、收购地点
(一)粮食收购的品种。品种为普通稻、优质稻(含专用稻)。收购的稻谷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见文末附件1)。
(二)收购价格。普通稻2.60元/公斤,专用稻2.70元/公斤,优质早稻2.70元/公斤,优质晚稻2.90元/公斤。鉴于柳城县种植的优质稻品种繁多,品质差异较大,对品质较优的品种,收购价格可适当上浮;对个别品质较差的品种,收购价格可适当下浮,下浮后的收购价格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2026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为适应优质稻市场价格变化,优质稻收购价格根据收购企业建议价格由自治区储备粮集团公司子公司在上述情况及幅度内调整确认,由金稻香公司报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三)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标准。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标准:普通稻每公斤补贴0.31元,优质稻每公斤补贴0.36元。
(四)收购时间。2026年7月25日至2027年1月31日期间(上午8点至下午6点)。
(五)收购地点。鸡公山粮库、古砦粮库、东泉粮库、凤山粮库、冲脉粮库。
二、售粮补贴的范围、对象、兑现方式
(一)售粮补贴的范围。2026年在柳城县进行粮食收购的粮食生产乡镇。
(二)补贴对象。柳城县从事稻谷生产,按照粮食收购计划自主售粮或委托售卖稻谷给柳城县金稻香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下面统称金稻香公司)的稻谷生产者(包括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农业企业等种粮主体,下同)。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受益人为水稻实际生产者,重点支持“普通稻+优质晚稻”双季稻种植模式。鼓励在兼顾普通种植户利益的前提下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及规模经营主体适度倾斜,不得将普通种植户排除在补贴对象外。水稻种植面积超过50亩的应全部纳入收购范围,并由乡镇、村委逐一通知到户、到人。
(三)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资金具体兑现方式
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资金具体兑现方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金稻香公司于稻谷生产者售粮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核开展代售粮食服务的代售主体是否已将代垫售粮补贴款转入委托售粮农户“一卡通”银行账户,在“一卡通”管理系统填写实际交售的粮食品种、数量、补贴金额等信息上报县发展改革局;县发展改革局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相关信息的审核并送县财政局(重点审核兼职代售粮食服务的种粮主体垫付售粮补贴情况);在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情况下县财政局原则上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县发展改革局(代发金融机构“一卡通”虚拟账户),县发展改革局应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至补贴对象或代收粮食服务的生产经营主体“一卡通”银行账户。
一是稻谷生产者自主售粮的售粮补贴发放: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直接拨付到稻谷生产者“一卡通”银行账户。
二是委托售粮的售粮补贴发放:对代售粮食服务的种粮主体,由收购企业协助提供委托售粮农户在“一卡通”管理系统中的银行账户,代售粮食服务的种粮主体已垫付售粮补贴的,须提供委托售粮者签字按手印确认的《委托销售粮食农户汇总表》,内容包括兼职种粮主体的信息、委托销售稻谷农户姓名及住址、售粮品种及数量、稻谷收购价格、已收售粮补贴款、农户“一卡通”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以及垫付售粮补贴转入委托售粮者的“一卡通”银行转账凭证,才可以通过“一卡通”管理系统申领垫付的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除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并在售粮补贴对象内和种粮主体外,其他经营主体开展代售粮食服务时均不可申领和垫付售粮补贴。)
三、粮食收购计划的安排
2026年自治区下达给柳城县的粮食收购任务是8000吨,其中普通籼稻5000吨、优质稻(含专用稻)3000吨。根据柳城县粮食种植情况,粮食收购计划安排如下:
注:太平、马山、大埔、龙头、寨隆、六塘、社冲等乡镇的粮食生产者可以在上表中指定的库点售卖粮食,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到附近乡镇的库点售卖粮食。由于大部分乡镇无机械设备入库,建议售粮数量大的售粮户将粮食运送到鸡公山粮库售卖。
四、稻谷生产者售粮方式
稻谷生产者按照售粮自愿的原则,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售粮。
(一)方式一:自主售粮。粮食生产经营者对所生产的粮食提交《售粮计划安排表》自主向收购企业售粮。
(二)方式二:委托售粮。鉴于当前柳城县不少农村家庭缺少售粮劳动力和运输工具等实际情况,粮食生产经营者可开展代售服务,代售时须向收购企业提交《售粮计划安排表》、《委托售粮汇总表》进行代售服务。
推广应用售粮预约小程序,方便粮食生产经营者售粮,提高收购工作效率。
粮食收购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盖章公示后的《售粮计划安排表》或《委托售粮汇总表》数量收购。
五、依法依规从事粮食购销活动
申报售粮者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和稻谷售卖数量,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建立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对粮食经营活动中压级压价、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维护粮食市场的正常秩序。
为保证市场秩序,防止违法扰乱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行为发生,特设举报电话:0772-7613625。
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23日
稻谷质量要求附件1.doc
以上内容为中共柳城县委宣传部公众号原创作品,版权属柳城县融媒体中心所有,欢迎转发至朋友圈。
中共柳城县委宣传部主管 柳城县融媒体中心出品
图文来源: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值班编辑:王泽慧
责任编辑:覃韵
值班总编:冯艳芳
责任监制:徐科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