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游新闻报道,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一家名为橘子宾馆的小旅馆老板收到法院传票,知名连锁品牌桔子酒店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变更店名并索赔10万元。面对突如其来的官司,橘子宾馆老板冯女士表示,自家开的小旅馆仅有16间房,周末最便宜的房型才55元一晚,且早在7年前就已合法注册。

这起“橘子”和“桔子”的商标之争,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之前发生的“遇见小面”和“渝见小面”事件。从面馆到酒店,其中共性问题引人深思:正当维权还是“店大欺小”?维权的边界在哪儿?规模化连锁企业与个体经营者之间的侵权界定,如何划出更清晰的权利边界?

说到底,商标维权的核心目的是保护消费者不被混淆、维护公平竞争。当商标权成了一些企业法务或法律服务机构“霸凌”小微商家的工具,既让公众产生了“以大欺小”和“赶尽杀绝”的不适感,也颠覆了公众关于正当维权的认知。舆论一边倒的真正落点就在此:多数网民支持正当维权,但反对打着维权旗号行法律霸凌之实。

维护秩序的产权保护异化为零和博弈的手段,本质上是滥用权利,既浪费司法资源,也挤压着小微商户的生存空间。对明显无恶意攀附、无实质混淆、经营规模极小的个案,发函沟通协商在先,既是务实的维权策略,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商业维权不能只考虑利润最大化和市场绝对控制权,理应权衡好情、理、法的多重关系,争取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恪守法律、道德和商业伦理的底线。企业等到舆论哗然、品牌形象受损后,才开展危机公关,只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同时,本案也暴露出商标维权相关法律法规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比如,如何界定“不以使用为目的”?如何判断“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于已经获准注册的防御性商标,是否以及如何追溯处理?在具体实践中,法院是否可考虑,对批量诉讼案件中原告胜诉率过低的,判令原告承担被告的合理诉讼费用;在判断商标近似和混淆可能性时,充分考量公共资源属性、善意使用等因素。

总之,有更细致的边界、更明确的标准,有更多可以参考的案例,个体商户才能在合规中保护自己的生存空间,大品牌才不会在维权中失了“法理情”的分寸,“保护合法商标权不受侵犯”与“防止权利滥用阻碍正常经营”才能寻得平衡。

中国的市场足够广阔,容得下万千谋生之道。健康的市场经济,既要有走向世界的大品牌,也可以多一些巷子里的“夫妻店”;既需要法律规则的刚性约束,也需要社会情理的人性温度;既离不开舆论监督的权利制衡,也需要程序正义的制度底线。摒弃“赢家通吃”的零和博弈,打造“各美其美”的细分赛道,大家合情合理合规地赚取利润,商业文明才不会失去生活的温度。

上游新闻评论员 康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