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取保理由后续坐牢的风险最低,我觉得可能大多数家属都不能理解取保单上的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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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一般有四种理由,分别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有期徒刑及以上的,以及以犯罪情节轻微取保的。

首先第一种,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有的家属可能看到还要继续侦查就慌了,但是这个理由恰恰是最权威的,案件没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本质就是公安掌握的证据不足,才给当事人取保的,如果后续公安没能掌握到足够的证据,这类型取保坐牢的风险很小。

其次就是检察院不批捕,检察院不批捕的潜台词也是类似于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也有因为当事人情节显著轻微不批捕的,总的来说坐牢的风险也很低。

如果取保理由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有期徒刑及以上的,这种就要注意了,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就要坐牢,这种取保当事人就要尽快决定是否让律师介入,额外在进行退赃退赔或者挖掘罪轻情节,来加大后续缓刑的概率。

同样犯罪情节轻微的,也是已经认为当事人涉嫌犯罪了,只是情节轻微,后续案件仍然会被移交检察院进行起诉,所以检察院阶段的辩护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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