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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公法翻译本

洋人用大炮轰开国门后,朝廷最急的不是练新军,而是找洋人翻译一本“洋书”——可书译好了,清廷官员却不敢用,怕被骂“崇洋媚外”。直到洋人在中国领海抓了别国的船,官员们才偷偷翻开了这本书。

1864年春天,北京总理衙门收到一份特殊的外交照会。普鲁士公使李福斯在大沽口外,以“战时捕获权”为由,扣留了三艘丹麦商船。清政府官员面面相觑——什么叫“战时捕获权”?凭什么在中国家门口扣船?这是不是侵犯了中国的“主权”?

官员们翻遍了祖宗留下来的所有典章制度,找不到答案。最后,有人想起了一件事:前些日子,同文馆的美国教习丁韪良,好像翻译了一本叫《万国公法》的洋书。要不,翻翻看?

这一翻,翻出了中国近代外交史上第一场用“洋规矩”打赢的官司。

一、这本书是怎么来的

《万国公法》的原著,是美国法学家亨利·惠顿写的《国际法原理》。惠顿是美国著名国际法学者,这本书在当时是国际法领域最权威的著作之一。

翻译这本书的人,叫丁韪良。他是个美国传教士,1850年来到中国,在宁波、上海等地传教,后来被聘为京师同文馆的总教习。同文馆是中国第一所官办外语学校,恭亲王奕訢设立它的初衷,就是培养翻译人才,应对日益增多的对外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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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公法》的翻译者丁韪良照片

丁韪良翻译《万国公法》,有他自己的动机。作为一名传教士,他深知西方列强对中国的压力越来越大,中国需要了解西方的规则才能与之打交道。但他更清楚,要让中国人接受这本书,得让朝廷自己愿意掏钱印、愿意用。

他找到了恭亲王奕訢。奕訢正为外交事务焦头烂额——跟洋人打交道,人家讲的是“国际法”,清朝这边连这个词都没听过。丁韪良说,他正在翻译一本关于“各国交往规矩”的书,建议总理衙门拨钱刊印。奕訢一听,立刻派了四位汉文功底好的官员协助翻译和校订。

1864年冬,《万国公法》由北京同文馆刊行问世。这是中国引进的第一部完整的西方国际法著作。

二、一本书里的“洋规矩”

《万国公法》讲了什么?简单说,就是国与国之间打交道的“规矩”。

主权国家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公使、领事有什么权力;战争状态下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中立国有什么权利;领海怎么划、公海怎么管。这些在今天的国际关系中是常识,但在当时的中国,完全是闻所未闻的东西。

书中还创造了许多沿用至今的法律术语:主权、权利、责任、法院、人民、国体、赔偿、自治、选举、司法、争端、国会、制宪、领事、利益、管辖。丁韪良把International law译为“万国公法”,这个词虽然后来被“国际法”取代,但“公法”的观念从此在中国生了根。

对当时的中国来说,这本书最宝贵的地方在于:它提供了一套跟洋人打交道的“规则手册”。以前跟洋人交涉,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清朝这边连反驳的依据都找不到。有了《万国公法》,至少知道洋人讲的“规矩”是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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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人的规矩

三、第一个用上这本书的人

书刚印好,就用上了。

1864年春,普鲁士与丹麦正在打仗。普鲁士公使李福斯率军舰来到中国大沽口外,拦下了三艘丹麦商船,声称这是“战时捕获”。

清政府觉得不对——你在我们家门口抓别人家的船,这叫什么事?可人家普鲁士公使说得头头是道:国际法上有“战时捕获权”,交战国有权在海上拦截敌国商船。

总理衙门的官员们束手无策。这时有人想到了丁韪良刚译好的《万国公法》。书里有一章专门讲“管沿海近处之权”,规定“各国所管海面及海口、澳湾……离岸十里之遥,依常例亦归其管辖”。大沽口外那片水域,离岸不到十里,是中国“专辖之内洋”。普鲁士在中国内洋扣船,就是侵犯中国的主权。

清政府据此向普鲁士提出严正交涉。李福斯理屈词穷,最终释放了丹麦商船,并赔偿了损失。这是中国第一次运用国际法维护主权并取得胜利的案例。

一本刚译好的洋书,一帮刚学会翻书的外交官,打赢了一场本来可能吃哑巴亏的外交战。

四、不敢用的书,和敢用的人

然而,《万国公法》在中国的命运,远没有这么一帆风顺。

书虽然印了,但朝廷里没人敢公开提倡看这本书。在守旧派看来,学洋文已经是“汉奸”,用洋人的规矩办事更是“崇洋媚外”。这本书被很多人视为“异端”,官员们只敢在私底下偷偷翻看。

直到1870年代以后,随着对外交涉越来越多,清政府才逐渐认识到国际法的实用价值。在中俄伊犁交涉、中法战争等重大外交事件中,清政府都曾尝试用国际法维护自身利益。但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在列强环伺的弱肉强食时代,有限的国际法意识很难产生根本性的效果。弱国无外交,这是比任何“规矩”都更残酷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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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国无外交

但无论如何,《万国公法》的翻译和出版,是一个分水岭。它标志着中国第一次系统性地接触到了近代国际法,第一次开始用“规则”而非“天朝上国”的视角来看待国与国的关系。那些从这本书里走出来的概念——“主权”、“权利”、“管辖”——后来成了中国近代外交和法治建设的思想基石。

结语:一本书与一个时代的转身

1864年冬天,《万国公法》在北京同文馆刊行时,没有人意识到这本书的意义。它不像一纸条约那样立刻改变版图,不像一场战争那样惊天动地。它只是安安静静地躺在书架上,等着需要它的人去翻。

可就是这本安静的书,完成了一个古老帝国最艰难的一次转身——从“天朝”到“国际”,从“夷夏之辨”到“主权国家”,从“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到“领海之内,不容侵犯”。

它没有让中国立刻强大起来,但它让中国第一次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套“规矩”,国与国之间不是只能靠大炮说话。

丁韪良后来在同文馆教了三十多年的书。他翻译的国际法著作不止这一部,但他留下的最重要的遗产,就是让中国人第一次知道了“国际法”这三个字。而那个在大沽口外被拦下的普鲁士公使,大概怎么也想不到——他扣下的那三艘丹麦船,竟然扣出了中国近代法学的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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