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邹竣麒 刘胤衡)吴某因网贷逾期,轻信“七折代还”服务,最终触犯刑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此案,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判决已生效。

吴某在某网贷平台逾期欠款4万余元,在一个二手交易平台看到“网贷代还七折起”的信息后动了心。他与对方敲定一套操作流程:吴某将自己网贷还款账户订单发给对方,对方在平台上发布等额虚假商品链接,吴某拍下并付款近3万元,对方再用其他资金结清吴某全部网贷欠款,吴某随后确认收货。这样一来,吴某只花了不到3万元就还清4万余元欠款,看似“省”下1万多元。

然而,这笔用于还款的资金中,有一部分来自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的被骗资金。吴某在庭审中承认,聊天时已经察觉到对方还款来源“来路不正”,但为减轻还款压力,依旧配合完成整套操作。他少还的1万余元,被认定为违法所得。

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核心有两点:一是主观上是否“明知或应知”对方在实施信息网络犯罪仍提供协助,不要求掌握犯罪全貌;二是客观上是否提供了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且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本案中,吴某主动提供个人网贷还款账户作为资金落脚点,实质是为上游诈骗资金流转提供便捷出口,且获利超过一万元,已触及入罪红线。鉴于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并退缴违法所得,法院依法从轻量刑。

承办该案的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毕凯丽提醒,所谓“打折还贷”“九折代充值”“代办减免”等服务,多存在虚构交易和非法资金通道,消费者还款务必通过平台官方渠道或依法处置,切勿因贪图小利将个人账户变成“洗钱中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