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汤磊

五年级男生被12名同学辱骂围殴后确诊抑郁症 校方称“互殴”引家长质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五年级男生被12名同学辱骂围殴后确诊抑郁症 校方称“互殴”引家长质疑

近日,江西九江的汤女士向大象新闻·大象帮求助,她11岁的儿子王明(化名)在九江市永修县外国语学校就读五年级,今年以来遭多名同学长期辱骂、殴打,事后出现严重抑郁倾向,已无法正常上学。校方回应“根据学校和派出所的调查,不属于单方面欺凌”,并称对涉事12名学生从严处罚。汤女士仍坚持要求学校进一步处罚,但校方将此事定性为“互殴”,双方对此各执一词。

儿子回家后情绪反常,追问之下才说出被打经历

汤女士回忆,2026年1月13日,儿子放学回家后状态明显不对劲,“还问我如果被人欺负怎么办之类的问题”。在汤女士追问下,王明才陆续说出实情——隔壁班大概有两三个同学经常辱骂他,13日那天他们还动手打了他,“有的扇他耳光,有人踢他”。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汤女士随即赶到学校了解情况,通过调取当天监控看到了部分儿子被打的画面。“当时孩子被吓到记不全了,还有些地方是监控盲区,只调到了4楼在教室门口外班学生打他的视频。”汤女士告诉记者,她儿子是九班的,打人的是隔壁班级的。

多次调取监控追问,找出12名涉事学生

汤女士说,她去学校调了好几次监控,想查清到底有几个学生参与殴打,但一直没能调全。后来她到学校,校方叫来了3名打人孩子的家长。汤女士亲自去追问那几个打人的学生,“问一个他们就说出来一个,另外又说出来9个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月19日,永修县外国语学校经过调查,公布了1月13日五年多名同学辱骂殴打事件的处理结果。调查确认有12名学生参与了对王明的“欺打”行为,学校给予12名学生警告处分并全校通报批评,要求涉事学生到五年级九班当面诚恳道歉并书写保证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月29日,经过辖区湖东派出所和校方多次调解,汤女士与12名涉事学生家长达成协议,由12名学生家长承担王明的检查费、治疗费、营养费7200元,以及慰问金2800元。

寒假期间孩子状态急剧恶化,确诊抑郁症

汤女士原本以为事情到此为止,但随后儿子的变化让她意识到问题远未结束。“寒假我把他带到姥姥家,发现他天天就躺在那里,也不怎么吃饭,一顿饭有时候就吃一口,躺了有半个月才开始慢慢吃饭。”

开学后情况并未好转。今年3月,汤女士陪儿子写作业时发现他“特别怕光”,提出带他检查眼睛时,“他就一下从座位上跳起来,躲到角落里说‘我不去’,显得特别害怕”。汤女士带儿子到江西省儿童医院做心理检查,医生询问后得知,王明上个学期曾两次想过自杀,目前仍有自杀念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长时间沟通,汤女士得知1月13日那次并非儿子第一次被打。“去年12月,在吃饭的教室里,有3个学生第一次殴打我儿子,在教学楼里一直辱骂,后来在学校图书馆一楼、教室门口、礼堂、足球场等地方,都打过我儿子。”

4月27日,汤女士带儿子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半个多月。出院诊断显示,王明有抑郁症发作和焦虑状态,伴有睡眠障碍和恶心。

校方回应:系对方言语挑衅在先,男孩持钢管主动还击

6月17日,记者致电永修县外国语学校了解情况。校方工作人员熊主任回应称,1月13日当天,王明在午餐教室与隔壁班两三名学生发生口角,“确实是隔壁班的学生言语挑衅在先”,午托老师当时进行了制止。电话里,熊主任说,午托结束后,王明不知从何处找来一根不锈钢管,到隔壁班教室“把十几个学生锁在班里,在挥舞过程中还打到一个学生”,随后陆续有隔壁班学生来教室,“就有人踢了他”。熊主任称,王明是“主动去还击的”。

关于事件“互殴”的定性,熊主任解释称,5月份汤女士报警后,派出所将相关学生单独询问并记录笔录,“结论是隔壁班多名学生多次、长期故意以侮辱性外号称呼挑衅王明,王明被挑衅后会主动通过言语、吐口水等方式还击,进而引发肢体冲突,且每次肢体冲突都是王明首先动手”。熊主任表示,“这件事不能单方面认定是对王明的霸凌,但考虑到王明是弱势群体且对方挑衅在先,学校已对12名学生从严从重处罚。”

对于王明目前接受心理治疗的情况,熊主任称学校曾劝汤女士让孩子返校上课,会安排心理老师疏导;若考虑去其他学校借读,学校也会协助办理手续。但对于汤女士提出“将涉事学生送特殊学校矫正教育”,熊主任表示,校方和派出所向汤女士解释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满12周岁,达不到送到特殊学校进行矫正教育的要求”。

律师:学校和警方前期处理并非终局 家长仍可通过法律维权

截至发稿,王明仍辍学在家接受治疗,汤女士表示将继续为孩子寻求公道。

记者就汤女士孩子的遭遇咨询了北京浩天(郑州)律师事务所刘芬宇律师。刘芬宇律师认为,校园欺凌虽无统一法律术语,但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指一方长期、反复以力量优势对弱势方实施身体或精神侵害。汤女士儿子若确系多人围攻一人且造成心理创伤,即便存在短暂还手,也不宜简单定性为“互殴”。学校当初基于保护弱者作出处罚,已隐含对欺凌性质的初步认定。汤女士若主张继续追责,应重点收集事发经过、伤情记录、心理诊断证明、目击证人证言等证据,以证明事件对其子造成的实际损害及因果关系。学校和警方的前期处理结论并非终局,家长有权通过民事诉讼维护孩子权益。

如果你有任何问题

或拨打电话0371-65888888

河南广电全媒体记者和相关部门一起关注您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