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亿,是近期全网热议的一个数字。

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和中国就业促进会联合发起成立的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近期发布《2025中国蓝领群体就业研究报告》。报告显示:

中国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突破2亿人后,近两年以每年4000万人的速度增长,2024年增至2.4亿人,去年达到2.8亿人,预计今年将进一步升至3.2亿人,占城镇就业逾四成。

更确切地说,以2025年末中国总就业人数7.25亿人计算,这意味着超过44%处于灵活就业状态

因此,报告指出,灵活就业已跨越关键规模拐点,正从就业市场的“补充形式”转变为“重要支柱”。

而种种政策信号也在表明,作为灵活就业的重要“蓄水池”,网约配送有可能将迎来一个重大拐点

这个“重大拐点”,就是监管。

具体是什么?今天,老鬼就请五哥来和大家聊聊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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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多方共治”,网约配送的监管现状

今天,一位网约配送员——更通俗的说法是骑手——从接单到完成配送,踩进了至少三条监管边界

第一条是运力端(人)边界,边界内包括劳动报酬、工时休息、职业伤害、算法规则等,由人社部门牵头监管,工会协同。

第二条是商品端(物)边界,边界内主要是配送物品的安全。这分两种情况。如果送的是餐饮物品,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如果送的是非餐物品,由邮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

第三条是场景端(路+门)边界,边界内包括交通秩序、小区进门、停车等,主要由公安部门和住建部门监管。

这种多方共治,就是网约配送行业当下的真实治理结构。在这种治理结构下,容易出现以下情况——

出台政策得“合”。多部门联合发文是常态。哪个部门牵头,要看政策主要内容具体归哪个部门管。

执行政策得“分”快递服务包含收寄、分拣、运输(干线/支线)、投递的全链路,由邮政管理机构依法负责监管,并实行准入许可管理;而网约配送是点到点直接送达,主要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牵头监管。

02“谁能接手”,网约配送的监管治理

尽管现实如此,但业内关于“能否让邮政管理部门监管网约配送”的讨论从未停止。

原因很现实——

首先,网约配送的商业基因确实脱胎于快递末端配送。

网约配送的履约模型——取件/取餐→“最后一公里”送达→用户签收——在“末端到人”这个环节上,跟快递末端配送逻辑相同。而邮政管理部门是唯一针对这一模型已经建成省、市、县三级监管网络的政府部门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

简单说,这套从顶层设计到落地执行的监管系统,其他部门是没有的。

其次,邮政管理部门正式出现在多部门联合发文的署名单位中。

2025年1月17日,中央社会工作部等八部门发文加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服务管理

八部门的排序耐人寻味——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社部、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全国总工会。作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副部级国家局,国家邮政局在八部门中行政级别最低,但其排名却在正部级的全国总工会之前。同时,这份文件将网约配送员和快递员相提并论。

最后,制度性成本最小的方案,就是不新设机构。

如果要给网约配送明确监管部门,现实选项无非两个:

要么新设部门,这一选项制度性成本极高,短期内不现实。

要么归口到已有部门实事求是地说,唯一具备全国垂直监管系统且与“‘最后一公里’到户配送”关系密切的,就是邮政管理部门

所以,业内长期以来一直秉持这种判断:除非新设部门,否则邮政管理部门就是制度性成本最低、性价比最高的选项。

03“分轨而治”,网约配送的理性猜想

将网约配送纳入邮政体系监管的呼声和热度虽然很高,但前面说的“归口”选项也有一道绕不开的现实阻碍:

网约配送的主力业务板块之一是餐饮物品。而食品安全的法定监管主体是市场监管部门,行业性的根本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举一个典型的例子。杭州市政府2023年出台《杭州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其中明确——

“快递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办法》提到的部门包括市场监管、商务、人社、公安、网信、城管、卫健、交通运输、税务和消防救援,邮政管理并不在列。《办法》明确界定,网络餐饮外卖配送活动的各主体包括平台经营者、餐饮提供者、送餐经营者和网约配送员。其监管逻辑是食品安全,而非邮政管理部门惯用的寄递安全。

翻译成白话,就是邮政管理部门可以管网约配送的“这包东西有没有危险”,但管不了“这包东西能不能吃”。

因此,假设前面说的“归口”选项成真,一道绕不开的现实阻碍是——

一旦网约配送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责任链条必然追溯到“配送环节管理不到位”。但邮政管理部门的“责权利”都是围绕寄递安全(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搭建的,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专业能力去监管食品安全。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一直在收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既不可能让渡监管权力,也不可能转移监管责任。比如,6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把平台审核、明厨亮灶、食安封签、商户资质核验、订单信息留存等全链条责任进一步刚性化。

综合考量所有因素,五哥做出的理性猜想是

依靠某一个部门“接手”庞大的网约配送管理工作目前既不现实,也不利于其发展,最有可能的情况是延续现有的监管逻辑,但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和监管边界将更清晰,监管协同能力和水平也将更高。

对“物”,如果是网约配送餐饮物品,由市场监管部门以食品安全为主依法进行监管;如果是网约配送非餐物品,由邮政管理部门以寄递安全为主依法进行监管。

对“人”,即处于两条监管“轨道”之间的网约配送员,由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监管。比如,人社部门监管劳动保障权益维护,公安部门监管治安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参考快递行业的发展经验,如果这一猜想成真,网约配送将迎来发展历程中最重要的拐点。

(本文基于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新华社、《人民日报》等权威媒体公开报道综合梳理分析,仅供读者理性参考讨论,不构成任何政策解读、法律意见和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