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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广大群众:

农村集体聚餐是群众婚丧嫁娶、民俗节庆、升学祝寿等日常民俗活动的重要形式,具有人员聚集量大、菜品品类多、加工条件简易、风险隐患隐蔽、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等特点。为全面筑牢农村食品安全防线,防范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规范全县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郑重提醒如下:

一、严格落实报备制度,规范聚餐监管流程

举办者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与承办者共同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落实报备和登记义务。举办者应提前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报告农村集体聚餐信息,填写《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报告登记表》,并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喜事集体聚餐举办一周前报告,白事集体聚餐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报告,举办者自己加工制作的也应报告。承办者应主动到镇(乡、街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填写《农村集体聚餐经营者登记表,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协议》,并向集体聚餐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报告相关信息。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含200人)的聚餐活动,由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不含200人)500人以下(含500人)的,由所在地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派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500人以上(不含500人)的,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派监督员现场指导。严禁未报备擅自举办大规模集体聚餐活动。

二、严守加工操作规范,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1.严控食材源头。聚餐食材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优先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供货商,严格查验食材生产日期、保质期、检疫证明等凭证,坚决杜绝采购使用过期变质、三无产品、病死畜禽、野生菌菇、不明野菜、发芽土豆、霉变米面等高危食材,食材采购做好台账留存,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2.规范加工制作。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加工、贮存、清洗、消毒、保温、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加工过程所使用的工具容器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严格执行生熟分开、荤素分离操作规范,专用刀具、砧板、容器分类摆放、定期消毒,菜品烹饪必须烧熟煮透,严控烹饪温度和时长,凉菜制作需在清洁卫生的专用区域操作,做好防尘、防蝇、防污染措施;严禁加工制作高危生冷菜品、隔顿隔夜剩菜,降低交叉污染和食源性疾病风险。

3.强化人员管理。集体聚餐加工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明,身体健康,个人卫生习惯良好。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近期有腹泻、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症状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举办者或承办者负责对加工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健康检查。

4. 落实留样制度。聚餐的食品应做到按成品品种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冷藏温度0°C—8°C,留样食品不得进行再加热。使用非统一供应居民生活用水的,应对用水进行留样。

5.环境卫生管控。集体聚餐加工场所和食品贮存应远离禽畜困舍、开放式厕所、垃圾堆、沼气池以及其他污染源,并事先进行环境清理,采取措施消除老鼠、蝉螂、苍蝇等病媒生物及其孽生条件。食品及原料存放、粗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烹调加工、备餐要合理分区。

三、加强宣传巡查,筑牢全民防线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要常态化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安全巡查,重点排查无报备私办宴席、违规加工高危食品、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对发现的隐患当场整改、限期闭环。同时通过村微信群、入户宣讲、张贴海报等方式,普及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知识、报备流程和风险常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规宴席,树立“安全办宴、规范办宴”的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无小事,警钟长鸣不松懈。请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广大群众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各项管控要求,从严从细做好农村集体聚餐全流程安全管理,全力守护全县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3日

图文:姚志强

编辑:何亚鹏

审核:杜 伟

审签:路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