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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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复婚拿10万彩礼不到仨月又要离#】#复婚3个月又要离男方诉还10万彩礼# 6月23日,据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小明(化名)与小丽(化名)于2014年11月初次登记结婚,2015年5月共同生育女儿。2017年10月双方离婚,2025年5月初又复婚,复婚后未再共同生育小孩,未再举办婚礼。该次复婚小明给付小丽彩礼10万元、两个金手镯、两个金耳钉、两个金戒指。复婚后小丽在家带小孩,家庭开支及小孩费用由小明承担。2025年5月初小明外出务工,同年7月底小丽离开小明家,与小明分居至今,小孩由爷爷奶奶带。小明认为复婚后小丽经常找他争吵,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并要求小丽返还全部彩礼及金器。小丽也要求离婚,但认为其在复婚期间为家庭的房屋装修、带小孩付出很多,不同意返还彩礼,双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原、被告均请求离婚,双方已无和好可能,故准予离婚。原告按照习俗给付的礼金10万元及金器,系为结婚给付的礼金与财物,属于彩礼。因双方在复婚后共同生活时间短暂,不足三个月,原告复婚时仍给付了较高彩礼,同时还承担了家庭大小开支,结合被告有带小孩、为家庭付出等因素,遂判决由被告返还原告90%的礼金及金器。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现该案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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