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筑牢辖区生态安全屏障,持续守护绿水青山生态底色。近日,阆中市公安局依法对1起滥伐林木案立案侦查,有效震慑涉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辖区林业生态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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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26年2月,邓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购得阆中市二龙镇宝城宫村5社的林木299株。随后,其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将上述林木全部采伐并销售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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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阆中公安提醒

森林资源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守护生态平衡、筑牢生态安全的核心基础,受国家法律严格保护。

1. 林木采伐必须合法合规。任何单位和个人采伐林木,必须提前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范围、数量、地点规范采伐。严禁未经许可擅自盗伐、滥伐林木,不得以自建房屋、日常用材等任何理由非法采伐、占用、转运林木。

2. 认清违法犯罪法律后果。盗伐、滥伐林木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刑事犯罪。无论采伐数量多少,未经审批的私自伐木行为均需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姑息。

3. 主动参与生态保护监督。广大群众要自觉树立生态保护法治意识,主动遵守林业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各类涉林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如发现非法盗伐林木、非法转运贩卖木材、破坏林地资源等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林业部门举报,共同守护辖区森林生态环境。

4. 树立绿色生态保护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位公民的法定义务。希望辖区群众自觉爱护林木、守护生态资源,摒弃侥幸心理,严守法律红线,共同营造依法护林、人人守林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