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平顶山一家橘子宾馆被连锁酒店品牌“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桔子酒店”)起诉侵权索赔10万元一事引发关注。

6月22日,据媒体报道,橘子宾馆的店老板冯女士表示,6月14日,她突然接到了一张法院传票,原告是知名连锁品牌桔子酒店,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索赔10万元,并要求其更改橘子宾馆名称。冯女士称自己的宾馆很小,只有十多间房,也没有用任何跟桔子酒店相似的图文、logo和装修风格,对于侵权的说法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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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女士称自己突然收到传票,难以接受。图源:受访者提供

谈及店名的由来,老板娘回忆,当年去工商部门注册时,提交了好几个带“悦”字的名字,均因重名或不合适被驳回。后来因为大儿子喜欢吃橘子,想着水果名顺嘴好记,不易跟别人冲突,她就随口提议“橘子宾馆”这个名称,结果顺利通过,于2017年8月21日取得合法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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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冯女士认为自己的店铺与连锁酒店无关联。图源:受访者提供

6月22日,华住集团表示,经集团审慎研判,发现橘子宾馆名称与桔子酒店存在相似之处,这可能会给部分消费者的选择带来不便。起诉是希望从用户角度出发,减少因名称近似造成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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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图源:受访者提供

公开资料显示,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公司是华住集团旗下专注于酒店运营管理的专业公司,旗下拥有桔子、桔子水晶等品牌,其中冯女士提到的桔子酒店、桔子水晶酒店为全国连锁酒店品牌。2017年,华住集团以36.5亿元收购桔子水晶酒店集团100%股权,将其纳入旗下中端品牌矩阵。截至2025年7月,桔子酒店开业门店超1000家,覆盖全国300多个城市。华住集团于2005年创立于中国。截至2026年3月31日,华住集团全球在营酒店1321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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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官网。

6月22日,华住集团回应称,该宾馆名称与桔子酒店品牌存在相似之处,索赔并非最终目的,6月16日已与橘子宾馆沟通表达了希望共同协商、妥善解决的意愿。

相关平台显示,桔子酒店在河南平顶山有一家门店,位于建设路西。

天眼查数据披露,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涉及可查司法案件337起,其中63.88%的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开庭公告显示,仅2026年5月至12月,桔子酒店就以该理由起诉了甘肃天水青桔子宾馆、江西吉安桔子优品酒店、北京金福桔酒店等多家名称含“桔/桔子”等字样的中小住宿经营主体。此外,2021年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曾就侵害商标权等事宜起诉一家名为“橘子酒店”的店铺,并获赔8.5万;2022年,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因商标权起诉奉节县一家名为“橘子香商务酒店”的店铺……

据央视网报道,桔子酒店创始人吴海曾在接受央视专访时谈及当年起名的初衷:“当时想与合伙人起个奇怪的名字,想了一些苹果、桔子、橙子、香蕉之类的。用苹果有抄袭的感觉,没意思,最后决定用桔子。”

湖南四新律师事务所刘波律师认为,商标侵权认定的核心并非单纯的“形似音近”,而在于是否导致相关公众混淆。

刘波表示,若被告将“橘子”字样进行突出使用(如放大、单独展示),且双方服务类别相同、原告商标知名度高,致使消费者误认两者存在关联,即便字形有异,仍可能因“读音相同+含义一致”被判定侵权。

反之,若被告规范使用经合法登记的字号全称,未刻意模仿原告视觉体系;且双方市场定位差异明显(如个体小宾馆与中高端连锁),不易造成公众混淆;或者被告注册时间早于原告进入当地市场时间,属于善意在先使用,通常不视为侵权。简言之,“近似”不等于侵权,“混淆误认”才是关键。

■综合自红星新闻、潇湘晨报•晨视频、华住集团官网等

■编辑:越玥、张阿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