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我用 APP 叫了个保洁,三十来岁,干活倒是利索。

她听说我是律师,便问我能不能帮她介绍个对象?我问她多大,她说 28岁,未婚。

正聊着,她微信电话响了,接起来那一刻,我听见里面喊了一声 “妈”。

她其实 35 岁,离异,还有个上小学的儿子。

我委婉提醒她,找对象最好说实话。结果这一说,她倒是不装了,顺势向我 “蹭”了法律咨询。

她说,她现在有个开大货车的男友。男友不让她花自己的钱,理由是 “要攒钱买房”。还说将来买房也是为了让她和儿子生活得更好。她咨询了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我回答了她。之后,我好奇地问她:“那他送过你什么礼物吗?

她说没买过东西,但请她吃过饭。我问吃的什么,她答:“方便面。”

我说:“啊 ?”

她又补充了一句:“我吃了方便面后,他让我下次去他家过夜时,带二斤牛肉过去。”

我问:“他很穷吗?”

“不穷,一个月一万多。但他就是习惯跟别人要吃的喝的,跟工友也这样。”

“那你还打算跟他过日子?” 我问。

“所以我才让你帮我介绍对象啊。” 她回答。

之后我知道了一个网友的故事。

网友离婚后单身了半年,认识了一个比她小三岁的男人。一个月就搬到了一起。朋友劝她再处处,她满不在乎地说:“反正都离过一次婚了,还怕什么。”

刚开始确实不错,那男的嘴甜手勤,下班还帮着做饭。可不到半年,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饭不做了,碗不洗了,衣服脱了往沙发上一扔。她下班回来还得伺候他,唠叨两句,男人一句 “你又不是我妈,管那么多干嘛?”怼了回去。

最致命的是房租水电、吃喝拉撒,全是女方在出。男方月薪四千,自己不够花还倒找网友“借”。网友月薪六千,同居短短半年,倒贴进去将近三万块钱。

最后她终于忍无可忍,把男人赶走了。

网友苦笑着说:“以前觉得一个人住的时候,身边有个男人总比没有好。现在想想,还不如一个人。”

她以为找了个伴,其实找了个负担;以为不孤独了,其实更孤独了。

朋友们批评她随便跟男人同居。确实决定同居应该更慎重。但比起直接结婚,算逃过一劫。

而我那个一直急着让大家给她介绍对象的闺蜜,已经很久不再提找对象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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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18”购物节,她给自己买了一件真丝睡衣。很贵,也很好看。她拍了张照片发朋友圈。

我跟她聊天,她说体会到了低质量的相处远不如单身开心。

我说:我也发现,期待一件美丽睡衣的到来,比期待一个男人的到来,更可靠,也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