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号下午,海口市华发大厦B栋一侧,突然有石块从高处坠落,砸伤了几辆停放在公共停车位的机动车。突发的高空坠物事件,不仅给车主带来财产损失,更让周边居民、沿街商户忧心头顶出行安全。

“保安打电话说车被砸了,出来一看,我车停在正常车位,旁边那位先生的车也遭了殃。右车窗被砸出篮球大的凹陷,一看就不是小石块能砸出来的。”当事人姜先生回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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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看到,现场已经拉起了警戒线,地面上还散落着大小不一的水泥块。而这次高空坠物,让姜先生和另外一名车主的车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

涉事车主称昨日下午四点多外墙脱落砸中自己车辆,车辆左前玻璃、车顶受损,找物业对方拒不担责,至今无人处理。姜先生担忧外墙脱落若砸到人后果不堪设想,希望媒体报道、相关部门督促整改,避免类似危险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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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当天,记者联系大厦物业了解到,外墙脱落的情况已经有几年了。这期间他们也做了一些警示和维修,但偶尔还会有石块从外墙脱落。另外,物业方面认为,由于受损车辆停放的位置属于免费的公共停车位,他们也做了相应的警示,所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看到,物业在大厦的多个位置都张贴了提示,称大厦建筑外墙水泥等设施随着时间推移,极易发生水泥块坠落伤人和损毁财物等安全隐患,并提醒广大行人和车辆在大厦通行时与墙体保持三米以上距离,以免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然而,大厦周边的公共停车位与墙体基本都没有超过三米,并且停满了车辆。随后,记者也将情况反映给了社区。社区方面表示,他们下一步他们会督促物业张贴高空外立面坠落警示提示,安排保安告知沿街商户此处存在坠物风险,禁止店门口停车。同时督促物业全面排查建筑外立面隐患,杜绝高空坠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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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栋老旧外墙坠物,多方权责该如何界定?车主损失究竟该由谁赔付?记者就此咨询律师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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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的现在这种墙面等等这个内容,实际上更多它是属于物业的一个管理范围内,物业公司不能够因为说没钱维修,就不去管,就放之不理。首先就需要你物业来必须自行举证,证明已经尽到了这种全部的管理、维护、警示和防护等义务,否则他就推定他有过错,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钟敏律师建议,受损车主可以与物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后,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记者:林子健、高天阳

编辑:戴玉春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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