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024年10月,李先生在邯山区渚河路京东家电购入一台松下洗衣机。使用期间机器多次出现故障码问题,李先生多次联系售后上门维修,但故障依旧偶有发生。李先生说,现售后已不再处理此事,他担忧两年质保期即将到期,会影响洗衣机后续正常使用。
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科石同志:售后人员上门检测后认为,该故障不是洗衣机本身质量问题,是因洗衣机与微波炉摆放距离过近,微波炉产生的微波干扰了洗衣机电子芯片,从而出现故障码。我们已联系销售方,他们会对接售后处理,尽快维修解决,
希望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调下,此事能尽量快解决,让李先生不再为这件事儿烦心。
(记者:白杨)
02
2025年,武安市郝先生购置一辆新能源重卡,购车时未申领补贴券。近期,他看到有新的购车补贴政策,想咨询自己是否符合申领条件。
武安市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中心张主任:政策每年都会调整,今年和去年不同。去年国四车辆报废补贴由省厅上线微信小程序发放补贴券,邯郸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兑付,市民报废老旧国四车辆并购置新车,可根据车型按对应标准申领补贴。反映人当时未申领到补贴券,针对未抢到券的群众,市交通局已向上级省厅报送报告,争取配套政策扶持,我们也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今日我已再度对接邯郸市交通局,相关事宜仍在协调推进;此前我们也逐一致电未领到券的市民,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记者:白杨)
03
2024年5月,复兴区荣科兴苑小区业主许女士收到开发公司收车位通知。许女士实地查看后发现车位存在瑕疵,开发公司承诺维修。2025年5月,车位才修缮完成,许女士于5月30日到物业办理收车位手续,物业却依据合同要求她从2024年9月起缴纳车位管理费,双方就此产生分歧,许女士迟迟没有完成车位交付。许女士认为,车位管理费应当从物业录入自家车牌、正式提供停车服务之日起开始计算。
复兴区荣科兴苑小区物业公司刘经理: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地下车库的保洁、照明、设施检修维护均会持续产生运营成本,即便业主暂未接收、未实际使用车位,车位管理费仍需正常计收。
该业主拒绝缴费的理由是车位损坏,实际只是环氧地坪使用后出现翘边,属于常规维保范畴。物业收取车位服务费后,会定期开展养护工作。
该业主不仅拒缴车位服务费,物业费也存在拖欠情况,此前业主也通过12345政务热线反映问题,我们和区住建局协商,不限制业主停车,但暂不录入车牌系统,业主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即可人工抬杆,不影响车辆停放,该方式已持续一年。现业主希望将车牌录入系统,我们私下多次沟通协调仍未能达成一致。我们承诺,只要业主拨打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会及时抬杆,保障其车辆正常停放。
对此,许女士怎么说?
许女士回访:只要物业处理好车位问题,我愿意按时缴纳物业费。现在我每次进出车库都需联系物业抬杆,白天通行还算顺畅;晚上保安有时拖延15 分钟才能抬杆,偶尔甚至不起杆。
车位与房屋产权均归我所有,物业长期限制我正常使用车位,只能人工呼叫抬杆,该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物权。我认为合理的处理方式应当是:物业先配合我完成车位接收手续,针对收车位前存在争议的物业费,物业可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另行解决;若法院判定我应当缴纳相关费用,我会依法履行缴费义务,若判定无需缴纳,我便不予支付。
物业费和车位管理费不应混为一谈。若此事一直耽搁,损害的是双方的权益,希望双方能好好协商,别让一时的赌气变成长久的伤害。
(记者:白杨)
04
今年6月,张先生的驾驶证即将期满。他曾多次到车管所办理换证业务,均未成功办理。这是为何?
经回忆,张先生推测问题出在去年的一次行政处罚上。去年,张先生被误吊销驾驶证,经申诉相关部门已撤销该处罚,但系统内对应的违法记录未同步清除,导致其无法更换驾驶证。
市车管所证照科高科长:张先生的情况属于处罚撤销后系统数据异常问题。虽已撤销相关处罚,但交管系统内信息未同步更新,办理期满换证时系统显示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导致业务无法正常受理。目前我们已就该数据问题向上级部门反映,待后台数据修正后,通知当事人办理期满换证手续,我们也会持续跟进协调,尽快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建议相关窗口单位:撤销处罚后及时核对更新系统信息,做好数据衔接,减少群众往返跑腿,让政务服务更顺畅便民。
(记者:晨阳)
05
近日,永年区西河庄乡高寨村村民张先生准备翻建老宅。
此前铺设在他家外墙、通向邻居家的燃气管道未造成妨碍,如今张先生打算在自有宅基地合规范围内扩建院墙,建成后邻居家管线会围入自家院内,存在安全隐患。现张先生想将燃气管道挪走,对于收费问题他有些困惑:这条燃气管道供邻居使用,移位改造产生的费用,该由谁承担?
永年区住建局燃气股裴主任:该燃气管道本铺设在张先生外墙外侧,未占用其院落。现张先生计划向外扩建院墙,扩建后管线会被圈入其院内,属于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因管线移位需收取施工费用,今日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已上门沟通,可为其适当减免改造费用,张先生对此方案表示认可。
村民翻修老宅、扩建院墙,需迁移邻户燃气管道,难免会对改造费用的归属心存疑虑。经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大家不难理清缘由:燃气管道原本铺设于院墙外侧,是房主扩建院墙才改变管线环境,属于个人建房衍生需求,移位费用依规应由房主承担。燃气部门考虑实际情况,主动推出费用减免方案,双方顺利协商一致。
馆陶县房寨镇屯里村的史先生,也遇到了燃气纠纷。
6月20日,我家中无故停气,随即向燃气公司报修,时隔两天,故障原因不明、维修人员也未到场,做饭烧水全受影响,我希望能尽快维修通气。
馆陶县住建局燃气股靳同志:该住户家中未安装燃气报警器,且拒不配合安全巡检,燃气公司依规对其采取停气措施。工作人员已与住户沟通协调,有两种解决方式:一是由燃气公司提供报警器上门安装;二是住户自行购置报警器,再联系工作人员上门装配。待安装完成、安全检测合格后,即可恢复供气。
看似燃气公司突然停气,实则是落实燃气安全管理的硬性规定。住户未安装报警器、拒不配合安全检查,家中存在用气风险,暂停供气也为消除隐患、保障住户人身安全。燃气安全不容松懈,报警器是居家防范燃气泄漏的关键防线。在此也提醒广大居民,请主动配合上门安全巡检,配齐燃气安防设备,平安用气。
(记者: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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