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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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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封面新闻报道,持续两年的追踪,封面新闻报道的“21车冻货‘偏航’河南泌阳”一事引发关注。而据多名网友报料,类似事件在河南南阳也曾发生。2023年7月至8月,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短短47天内,查扣24辆冷链货车,冻货共计213吨。该局发布的公告显示,这批冻货已以“无主货物”名义拍卖,所得350万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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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发现,在南阳市代管的县级市邓州,2023年8月也接连查获四辆运输冻货的冷藏车,2023年12月29日,邓州通过拍卖变现74.05万元上缴国库。

记者经过查询还发现,南阳市下辖的新野县,也多次出现类似事件。例如,2025年10月,当地扣押一批过境冻肉,2025年12月拍卖回款11.7万元;2025年12月扣押另一批冻品,当月拍卖回款8.7万元,两笔资金均以“没收”之名上缴国库。

这些查办的“成就”,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

首先,都发生在河南。虽然媒体披露的“无主”冻货现象,主要是南阳市,以及驻马店的泌阳县。但是,不管在南阳还是驻马店,都是河南的,这点肯定没错。

这就奇怪了,为什么这些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的冻货车辆,都会齐刷刷地进入河南境内,然后由河南方面扣押呢?是其他地方不重视冻货的检验检疫、车辆检查,还是河南方面特别重视冻货的检验检疫、车辆检查,从而让这些不符合规定的冻货都被河南方面查获扣押呢,个中有没有不可公开的秘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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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都被同一个部门查处。从报道来看,做出查获扣押冻货的,都是市场监管部门。对冻货是否经过检验检疫、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确实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但是,如此集中地查获这么多未经检验和检疫的冻货,总让人感到有点不正常。那么,市场监管部门到底有什么本事,能够一查一个准呢?

市场监管部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本身没错。前提是,一定要依法监管、依法打击违规行为。而河南省的市场监管部门,到底是在认真履行职责呢,还是有什么其他目的,有点难以判断,希望有关方面能够认真调查。

第三,都是“无主”冻货。几十辆车的冻货,最终都成了“无主”冻货,听起来有点令人不可思议。因为,一车冻货,怎么说也值几万元,高的的十多万元。但是,只要被河南省的市场监管部门查获了,就成了“无主”冻货了,也太蹊跷了吧。

而按照封面新闻记者的调查,有多名货主曾多次从外省奔赴泌阳追讨,却陷入必须“自证清白”却又无法证明成功的“死循环”。也就是说,如果不能“自证清白”,可能不仅冻货会被没收,还要处以罚款。比较之下,冻货也就没有了主人,成为“无主”冻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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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都被公开拍卖。虽然是以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的理由将这些冻货扣下,但是,全部拍卖,也是需要一个理由的,那就是检验检疫。只是,这个问题不是太难回答,市场监管部门一定会说,他们对这些被查扣的冻货,都组织力量进行了检验检疫,然后再公开拍卖的。

问题来了,既然都因为没有检验检疫而查扣,那么,其中有没有质量不合格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冻货呢?有多少不合格的冻货呢?拍卖的价格如何呢?拍卖过程中有没有暗箱操作呢?市场监管部门又是通过怎样的检验检疫来证明拍卖的冻货是合格的呢?为什么全部能够拍卖成功呢?市场监管部门能否公开这些冻货拍卖后的最终受让者?

我们说,站在食品安全的角度考虑,加强对运输冻货的车辆实施管理,对不符合规定、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的食品展开检查,是完全应当的,也是应当鼓励的。前提是,检查的目的要纯、手段要规范。而从河南方面的情况来看,显然是很难令人信服的。特别是这些被查扣的冻货,竟然全部成了“无主”冻货,就难免让人不得不去做各种猜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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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因为如此,希望河南方面能够组织联合调查组,对运输冻货的车辆被查扣问题进行调查。如果是为了某种利益需要,而非食品安全考量,就要依法严厉处罚、严肃问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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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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