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日报)
转自:嘉兴日报
■本报评论记者 汪 莹
口头警告、短信提醒、现场签承诺书……自2021年6月1日落地试点“优驾容错”人性化交管机制5年来,嘉兴累计已有119.9万多人次接受容错免罚、暖心教育,有效提升了群众对交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驾驶人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显著减少,斑马线前停车让行等文明交通习惯逐渐成为驾驶人的自觉。
“优驾容错”,是交警部门针对未影响交通安全的轻微违法和有良好安全驾驶记录的驾驶人依法给予口头警告而免除罚款处罚的一项交通安全管理执法措施。其背后折射出的执法逻辑是:通过“有限度的宽容”,让守法者在“不得已”或“无心之失”的时候,获得“被原谅”的机会。在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的当下,嘉兴交警部门持续升级“优驾容错”,孜孜不倦地探索以“容”代罚,不仅让交通执法更有针对性、更贴近民众诉求,也提升了城市的温度和治理的精细化水平。
“容错”的前提是“优驾”,是对文明驾驶行为的正向激励。交通执法的目的是矫正不良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维护公共安全,而非单纯的罚款或记分。这固然需要让法律长出牙齿,对重点违法行为“零容忍”,让违法者产生足够的痛感,也需要一定的正向激励,鼓励驾驶人自觉养成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优驾容错”正是一种让良好驾驶习惯成为“免罚金牌”的正向激励。对于那些驾驶记录良好且符合规定的驾驶人,一不小心做了“容错”范围内的轻微违法行为,不用跟交警求情,执法就会自动“放一马”。这无疑将激励更多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好自己的交通履历,实现交警执法与市民守法的良性互动、相向而行。
“容错”的底线是安全,并不是所有的“错”都能容。纵观“优驾容错”允许容错的轻微违法行为,比如人行道以外的道路违停、违规使用专用车道等,基本都是对交通安全影响不大、现实中多因粗心疏忽而无心犯下,也是车主被处罚之后“喊冤”最多的。人不是机器,不可能精准计算自己的每一个行为。尤其是在高度饱和繁忙的交通系统中,各种非主观故意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是绝大多数驾驶人都可能遇到的情况。
“优驾容错”以一定周期内的交通违法记录是否“干净”来判断轻微违法行为是否出于主观故意,且违法行为越轻微、对安全影响越小,越容易获得容错机会。这种对人性的洞悉和对无心小过的包容,客观上让执法更贴近民众诉求,也更容易赢得民众的理解和支持。与此同时,那些有法不依、明知故犯、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成为宽容对象。
“优驾容错”体现的是执法温度,考验的是治理智慧。从2021年的1.0版本,到2023年的2.0版本,再到今年的3.0版本,嘉兴的“优驾容错”规则不断完善,受益面持续扩大。这背后是相关部门对难点、痛点、堵点的各个击破,让好政策落地落实。相信随着“优驾容错”继续迭代升级,必将以更有温度的执法,唤起群众对交通法规更自觉的遵守、对文明交通行为更自觉的践行,实现更佳的法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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