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9时23分,钟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在经过常德市城区滨湖路与芙蓉路交叉路口时,因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违法时被正在这里执勤的常德公安交管支队直属一大队二中队民警依法拦下接受处罚。民警依法对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了罚款5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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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行车秩序,常德公安交管直属一大队坚持以“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一摩一电”八类车辆重点违法整治为主线,将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不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改装、越线等待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整治行动中,民警规范文明执法,精准整治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清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提升了非机动车驾驶人的文明出行和安全守法意识。6月份以来,大队共计处罚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2900余起,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下降了约13%。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自行车改装、违规载人、越线、不戴头盔、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等行为,不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更会给自身和他人的出行带来严重威胁。希望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做到文明骑行、安全出行,共同携手维护良好交通环境。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刘小满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