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志愿填报的关键节点,一些互联网“大厂”纷纷推出商业化AI智能体,宣称能通过对个人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为考生精准推荐“最优”院校与专业组合。

技术进步值得欢迎,但AI给出的“最优解”是否值得托付,需要打个问号。今年初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结的全国首例AI“幻觉”侵权案,恰恰值得在此时重提——它从法律上回答了一个问题:AI的“服务”与“承诺”,算不算数?

案情颇具戏剧性:原告梁某因在高考报志愿节点,在某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程序(以下简称“AI”)上输入提示词,询问一所高校的相关报考信息并与AI发生争论。该AI在对话中不仅坚持错误说法,还主动提出若有错可赔偿10万元。当梁某出示官方证据后,该AI承认错误,并随即建议其到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索赔。而梁某真的采纳了这一建议,将开发、运营该AI的科技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的判决清晰明了:AI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产品”,其生成内容不具有产品责任属性;AI更无民事主体资格,所谓的“赔偿承诺”不能视为服务提供者的意思表示。

这起案件的典型意义,并未止步于一纸判决。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该案还作为典型案例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从杭州互联网法院“AI不是产品”的司法定性,到最高人民法院将其列为典型案件予以肯定,这起案件折射出的问题令人深思——确实有人在高考志愿填报这样的高利害环节,将AI奉为“知识权威”,即便不全然交由AI决策,也至少将其作为重要依据。这,正是我们必须警惕的。

当我们讨论AI是否值得托付时,首先需要看清一个基本事实:AI的本质是处理数据和概率,而填报志愿在理想状态下应该是一个融合认知自我、探索世界、价值排序的成长过程。如果把这个过程完全或主要交给一个基于统计规律的工具,从起点上就异化了这件事的意义。换句话说,利用AI为高考志愿填报寻找“最优解”——这个逻辑起点本身就是错误的,甚至是危险的。

志愿填报不仅仅是选学校或专业,更是青少年认识自我、定义价值、开启人生叙事的关键一步。将其强行塞入AI的框架,就好比用天平去测量情感,用卷尺去丈量思想。AI可以算出某个专业的“平均薪酬”,但无法算出某个高校或专业与具体鲜活的人相遇后,会激发出怎样的潜能、幸福或痛苦。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过程中,需要主动搜集信息、辨别真伪、请教他人、权衡家庭意见,甚至是直面内心的渴望与恐惧。过度依赖AI,等于将这个过程简化为“输入分数,输出结果”,遮蔽了考生在混乱信息中构建秩序、在多方意见中坚持主见、在重大选择前直面内心的宝贵成长体验。而这,恰恰是进入成人社会最需要演练的能力之一。

高考志愿填报,是许多人从校园走向成人社会所面临的第一个人生重大决策。它的意义不仅在于选学校选专业,更在于学习如何面对重大选择。考生既要对技术的局限性(如AI的“幻觉”)保持清醒,也要对自我的责任(如审慎核实、多方验证)保持最高程度的自觉。

回头再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这个判例,恰恰从法律上击碎了某些人的“幻觉”。它明确告知:AI的产出,责任最终须由用户自行承担。这不仅是法律责任的划分,更是一种“主体性”的强制性回归:你,必须是自己人生的最终决策者和责任承担者。

对于考生来说,更可取的逻辑,不是“我有一个复杂的人生问题,请AI给我答案”,而是“我面临一个需要我自己负责的人生决策,AI可以帮我检索信息、梳理思路,但最终决策权必须在自己手中”。

《中国教育报》2026年06月24日 第05版

作者:张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