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6月24日电 (记者孝媛)近日,辽宁印发了《辽宁省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裁量基准汇编》,将32个省直部门、4000余项执法事项纳入统一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的“行为标尺”,有效破解执法尺度不一、同案不同罚等问题,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搭建起标准化“坐标系”。
行政裁量权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弹性空间。行政裁量权如何“裁”得准、“量”得公,直接关系群众和企业的法治获得感。
自2023年起,辽宁省以“一年一台阶、年年有进阶”的工作节奏,逐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023年夯实基础,全面建成省市县三级裁量基准体系,搭建起行政执法制度的“四梁八柱”;2024年聚焦落地,创新推行案卷评查、第三方审查、部门自查“三查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市场监管、住建、交通等重点领域基准更新,切实破解基层执法“不愿用、不会用、用不准”的实践堵点;2025年依托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畅通热线、信访等多元线索渠道,累计评查案卷7000余卷,完成1223项裁量基准修订更新,同步完善行政执法“四张清单”,让行政执法有力度有温度;2026年集成统一标尺,将各部门分散的裁量标准整合汇总为“一本通”,既为基层一线执法提供清晰精准的操作指引,也为跨部门执法经验交流互鉴搭建共享平台。
随着“一把尺子量到底”的规范化执法模式不断完善,行政执法透明度、规范化水平、司法公正性显著提升。2025年,全省入企入户检查次数同比减少4.63万次,行政罚没款收入同比减少8.43亿元;同类案件处罚结果偏差率大幅收窄,企业群众对执法类投诉量同比明显下降。
成效已显,但规范行政执法仍需久久为功。下一步,辽宁省司法厅将持续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同时借助数字化手段,探索智能裁量系统辅助执法新模式,让每一次行政处罚有据可依,以更规范、更高效、更有温度的行政执法环境助力振兴发展。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