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席,介绍陕西省河湖长制工作情况。

今年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10周年。记者从会上获悉,“十四五”规划以来,全省上下形成了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河湖管理保护新格局,河湖管理秩序实现由“乱”到“治”的根本性转变,河湖面貌持续向好,河湖生态对全省整体生态系统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明显提升。

织密网络 构建河湖管护防线

近年来,陕西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陕西省河湖长履职规范》等,建立督办、分办、交办、提醒、落实单等多项工作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全省各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全面建立、有效运转,全社会共同构筑起维护河湖生态安全的坚实制度防线,为河湖管理保护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2023年4月,《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同步施行,这是黄河流域九省(区)率先出台的保护黄河重要支流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全面落实黄河保护法提供了有力的陕西实践支撑。

近年来,陕西省先后完成《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的修正工作,河道管理法治化、规范化进程迈上新台阶;组织编制《省级河长工作手册》《中国河湖年鉴汇编》等30余项基础性成果,印发《陕西省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指导各地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目前,全省已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1097条河流、5个湖泊的名录梳理复核,明确了全省254条黄河干流及一、二级支流,100条长江干流及一、二级支流信息,为落实江河战略要求提供了坚实的底数支撑和法治保障。

从严整治 守牢河湖安全底线

近年来,陕西组建陕西河湖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机制,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每年组织开展全省河湖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清四乱”明察暗访等工作。

针对各类检查发现的“四乱”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媒体曝光的河湖突出问题、涉水违法事件,建立“河长挂帅+水利牵头+部门协作+督办督查”工作机制,从严整改、限期销号。同时,持续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查处力度,从源头上压减非法采砂空间。

“十四五”规划以来,全省共发现河湖“四乱”问题2085个,已完成整改2059个,整改完成率达98.75%;累计出动巡查人员75.62万人次,巡查河道516.37万公里,查处非法采砂行为1394起,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蔓延态势,全省河湖管理秩序得到有力维护。

提升水质 擦亮河湖绿色本底

陕西持续健全河湖巡查监管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河湖问题整改销号、堤防达标建设、河湖健康评价等管理制度,分级分类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和水质达标管理;同时引导各地因地制宜,依托河湖治理打造人水和谐生态廊道,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河湖治理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升。

目前,全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达到100%,河湖问题整改率达到96.5%,五级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达到95%,健康以上河湖占比87.5%。黄河干流陕西段连续四年保持Ⅱ类水质,汉江、丹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切实确保了“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有力支撑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安全,实现了河湖治理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

共建共治共享 绘就人水和谐画卷

陕西省水利厅联合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印发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意见,统筹推进河湖划界复核、健康评价、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和幸福河湖创建等工作。

目前,全省已完成1097条河流划界复核及904个河湖健康评价,印发211条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依托“两图一库”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创建。全省命名33条省级、83条市级幸福河湖,实施7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建成宝鸡市金陵河、渭南市沋河和温泉河、汉中市堰河4个国家级幸福河湖项目。渭河、清姜河入选全国“最美家乡河”,一系列创建实践与典型示范,将幸福河湖建设理念转化为可观可感的生动实践,全省河湖管护治理水平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