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6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外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公告,针对行业内资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作出正式处置,本次发布的公告为建督撤字〔2026〕2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建筑市场监管司牵头作出相关行政处理,发文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公开披露了涉事企业利用虚假材料骗取设计资质的完整调查及处置结果。
处罚核心信息一览字段公文名称建督撤字〔2026〕2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文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分类建筑市场监管类行政处罚发文日期2026年6月15日发布日期2026年6月23日处罚对象恒奕电力(北京)有限公司处罚事由申请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时,提交的代表工程业绩“保定中诚商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廊坊市宏程丽景小区售楼处建筑装饰工程”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处罚结果撤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权利告知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抄送单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本次被处罚的恒奕电力(北京)有限公司,核心违规点集中在资质申报环节的材料造假上。据住建部调查核实,该企业当初申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时,所提交的两项核心代表工程业绩均不存在真实支撑材料,完全不符合资质评审对过往项目经验的硬性要求,属于典型的以欺骗手段骗取行业准入资质的违规行为。这类行为严重扰乱建筑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也给相关工程质量安全埋下潜在隐患,是近年住建部门重点排查整治的行业乱象之一。
针对该违规事实,住建部最终作出了双维度的处置决定:一方面直接撤销此前向该企业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许可,终止其依托该资质开展对应等级装饰设计业务的资格,另一方面设置为期3年的准入限制,明确该企业在未来3年的周期内都不能再次提交同一类别的资质申请,通过较高的违规成本对全行业形成警示效应。
本次处置流程也严格遵循行政程序规范,住建部此前已依法向涉事企业送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字〔2026〕28号),经过公告送达的法定流程后,恒奕电力(北京)有限公司并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关陈述申辩材料,相当于默认认可了调查认定的全部违规事实,整个行政处罚流程完全符合行政合规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恒奕电力(北京)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5月22日,法定代表人杨明,所属行业为电力供应,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人民币,实缴资本为空,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龙兴南二路5号院2号楼6层291(集群注册)。股东信息如下: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杨明51%1020万元人民币2050-01-312024-01-10山丹49%980万元人民币2050-01-312024-01-10
点评与分析
本次住建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对建筑市场资质监管具备明确的警示意义。相关处置严格依照现行行业法规与行政许可条款执行,在全行业进一步明确了资质审核的监管导向,释放出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行为持续从严排查的信号。同时该案例也为各地执行层级的市场监管提供了可参照的规范化处置样本,提示地方监管环节需强化对申报核心材料尤其是代表工程业绩的核验力度,压缩资质申报造假的操作空间,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基本秩序。
对于涉事企业而言,本次处罚将直接影响其后续的业务开展路径。当前该企业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已被撤销,对应的高等级业务承接资格同步终止,叠加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类行政许可的限制,企业在相关赛道的业务布局将进入较长的停滞周期。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属性与规模情况,本次违规导致的资质清零及准入限制,也将使其原有业务拓展计划被打乱,短期内难以通过合规路径补齐资质短板,企业市场生存空间将被进一步收窄。
该案例也为全行业相关市场主体带来清晰的合规启示。建筑行业相关资质是企业进入对应业务赛道的核心准入凭证,企业需明确资质申报环节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底线要求,依托自身真实项目积累与经营条件筹备资质申请工作,避免通过虚构业绩等违规方式骗取资质,否则将面临明确的法规惩戒,付出远高于违规收益的经营代价,保障自身长期经营的合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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