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岁半男童被生父女友郭某脚踢致死,这个案子最刺痛人心的,不是暴行本身——而是生父出具了刑事谅解书,而爷爷对着镜头说:“我现在连这个儿子都不想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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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儿子离婚,爷爷极力反对,可儿子还是离了。7月,儿子擅自把孙子从清远带去江门,爷爷连新女友的存在都是从别人嘴里听说的。10月再见时,一岁半的孙子正由这个“继母”照顾。视频通话里孩子一直在哭,还不太会说话,爷爷记得清清楚楚。直到案发那天,他接到电话,孙子没了。
这一连串的“不知情”和“管不了”,串起来的是一条家庭责任链条的全面崩坏。离婚时爷爷反对无效,那是成年人的选择自由;可孩子被带走、被交给一个来路不明的女友照看、视频里一直在哭却没人干预——这已经不是“家务事”的范畴,而是一个一岁半孩子被一步步推向危险境地的轨迹。
最讽刺的是谅解书。亲生父亲出具的,打死的不是别人,是他自己的儿子。爷爷说得直白:“孩子都被她打没了,怎么可能会原谅。”他不认儿子,不是因为儿子离婚,而是因为儿子从离婚到交女友再到放手不管,每一个节点都选择了最不负责任的方式,最后用一纸谅解书,替死去的孙子“原谅”了凶手。
生母赶到时,孩子差点被火化,是医生提议做尸检才留住了最后的真相。这个细节比任何控诉都沉重——如果没有这具小小的遗体,也许一切就悄无声息地结束了,就像这个孩子活着时被悄无声息地忽略一样。
法律自会给出对郭某的判决,但生父那份谅解书、爷爷那句“不想认儿子”,指向的是比刑事责任更漫长的东西:一个家庭里,到底谁在为孩子的命负责?离婚自由、恋爱自由都不是问题,问题是成年人选了自由,却没人替那个不会说话的孩子选一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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