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司法学论坛在山东青岛落下帷幕。本届论坛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主办,吸引了来自理论与实务界的150余位专家学者参与。本届论坛以“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为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切实加强司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动“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展开深入研讨,旨在以高水平司法理论研究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以司法现代化支撑和保障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进程。
锚定价值坐标:司法公正的时代内涵与战略意义
山东大学副校长周加强在致辞中回顾了山东大学“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初心使命,介绍了学校推进“双一流”建设及服务国家法治建设的成效。他指出,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已在司法公信力、审判学学科建构等领域形成特色路径,本届论坛紧扣司法公正这一法治生命线的核心命题,聚焦司法运行中的堵点、难点与热点问题,又立足新时代司法现代化建设大局,精准回应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课题。
国务院研究室原副主任于赋指出,司法公正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与国家长治久安,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持续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本届论坛把“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作为主题,抓住了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中的关键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秀红指出,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如何进一步完善司法公正实现机制,如何科学构建司法公正评价体系,如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已经成为新时代司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创新面临的重要课题。
夯实学理根基:司法理论体系与评价标尺构建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江必新指出,相关研究不能停留于理念倡导,而应将宏观命题转化为可界定、可传承、可教学、可发展的本土理论矩阵。他归纳提出司法政治性、人民性、法治性三重属性统一理论,能动司法与谦抑司法辩证统一理论,法理情一体化裁判理论,案结事了人和的实质正义理论,审判权运行制约监督辩证理论,四级法院审级职能精准分层理论,司法诉源治理与审判赋能社会治理理论,以及数字审判与智慧司法现代化理论。他强调,应对这些理论进行体系化梳理、学理化提炼、规范化定型、学科化建构和话语化表达,为司法现代化和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撑。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孙海龙教授指出,应积极争取将中国审判学设立为法学二级学科,并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两个大局”,坚持“两个结合”“两个更加注重”,同时遵循司法规律。
直面现实挑战:数智赋能、文化寻根与治理边界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特聘教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原所长蒋惠岭从社会治理整体视角出发,分析了司法在治理实践中的局限。他指出,司法具有被动性、诉讼周期较长、诉讼成本较高、专业壁垒较强、对复杂社会问题修复能力有限等特点,同时还面临司法公开需要平衡透明与保护等问题。他强调,认识司法局限并非否定司法价值,而是为了更好地研究问题,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赵晓耕教授表示,法律人需要反思对“确定性”和“专业性”的若干执念,司法的人民性不应停留在口号上,而应体现在司法文书和法律理论能否用民众可以理解的方式表达。他还结合相关制度和基层司法实践问题,提出应重视情理、经验与宽简之道。
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汪世荣教授提出中国传统司法制度、法律制度中有“定分止争”的传统,并指出司法权应当研究“定分”和“止争”之间的关系。最后,他引用《旧唐书》中韦丹处理仓吏欠负粮食一案,引发对传统司法智慧和案件处理方式的反思。
闭幕式上,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司法研究基地主任崔永东对本次全国司法学论坛进行了总结发言。他指出,全国司法学论坛一直坚持“三突出”的风格和原则,第一突出学理性,第二突出对策性,第三突出问题导向。本届论坛主题“司法公正的实现和评价机制”来源于“十五五”规划中涉及司法问题的重要表述,是今后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他结合研讨情况对“司法改革”“司法公信力”“社会治理”等重点问题作出评析,认为司法公信力最核心的要素是司法公正;社会治理对司法公正的实现发挥间接的积极作用,有助于节约国家司法资源、降低司法成本、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
原标题:《坚守司法的人民性,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第十二届全国司法学论坛顺利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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