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三明市教育局关于2026年学前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市、区有关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2026年三元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间出生),居住在三元区的适龄幼儿(不包含企业办幼儿园已接收的适龄幼儿)。

二、报名时间

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统一于7月2日开始,郊区、农村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各园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报名方式

城区幼儿家长通过下载“e三明”APP、关注“e三明”公众号或访问“e三明”网站并实名认证的方式进行报名。郊区、农村幼儿家长直接到相应幼儿园报名。

四、招生原则

(一)“三统一”优先原则

“三统一”对象:户籍、房产(占51%及以上产权,下同)、实际居住“三统一”的适龄幼儿(含三代同户,即孩子的户籍与祖辈及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同住,且法定监护人及孩子在市区内另无房产)。

不动产(含交房)和户籍(不含寄户)迁移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继续实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向一户家庭提供幼儿园学位的办法。

(二)配套公益服务原则

小区配套幼儿园以服务周边配套小区为主,优先接收招生范围内符合“三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三)规范招生规模原则

各幼儿园按照核定的计划招生数实施招生,不得随意增扩与缩减招生规模。

(四)“长幼随学”优先原则

适龄幼儿家庭中已有子女正在就读幼儿园的(不含原毕业班),其他新入园子女符合规定入园条件的,入园时可申请同梯次优先录取至原子女就读幼儿园。

五、招生办法

根据“划片就近、分梯录取、遵循志愿、电脑派位”的办法录取新生。梯次对象及录取办法如下:

(一)第一梯次:有施教区幼儿园“三统一”对象和教育优待对象

第一梯次采取“按施教区登记报名、电脑派位”的办法录取新生。

1.招生对象

(1)城区各有关公办园施教区(有施教区公办园招生范围见附件2)内符合“三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

(2)符合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的适龄幼儿。

2.录取办法

家长平台报名登记完成后,经审核,若幼儿园第一梯次招生对象登记人数不超过该园的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登记人数超过该园的招生计划数,则以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符合省、市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的对象,需于6月30日前向市(区)教育局提交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经审核认定后,由教育局按政策统筹安排到相关幼儿园录取。

(二)第二梯次:施教区外的“三统一”对象

第二梯次采取“划分片区、遵循志愿、电脑派位”的办法录取新生。

1.招生对象

城区施教区外符合“三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

2.各片区包含园所及社区

(1)第一片区

包含园所:三明市实验幼儿园、三明市第二实验幼儿园、三明市妇联幼儿园和三明市实验幼儿园东安分园。

包含社区:列东街道江滨、圳尾、崇桂、新和社区和三路社区(仅丁香新村)。

(2)第二片区

包含园所:三明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城发广场分园、三元区列东实验幼儿园、三元区徐碧实验幼儿园和三元区沪明幼儿园。

包含社区:列东街道三路社区(不含丁香新村)、沪明社区(原四路社区);徐碧街道洋山村、徐碧村、五路、六路、乾龙、东乾、重化社区和列西街道富华、青山、龙岗、群英社区。

(3)第三片区

包含园所:三元区贵溪洋第一幼儿园、三元区贵溪洋第二幼儿园、三元区金澜湾幼儿园和三元区徐碧实验幼儿园甲头分园。

包含社区:徐碧街道小溪农场、廖源村、后洋村、碧口村和碧湖、北门、徐锦社区。

(4)第四片区

包含园所:三元区列西幼儿园。

包含社区:列西街道北山和翁墩社区。

(5)第五片区

包含园所:三元区实验幼儿园(胜利路)、三元区实验幼儿园山水分园、三元区第三实验幼儿园和三元区第三实验幼儿园下洋分园。

包含社区:城关街道芙蓉、凤岗、建新、山水、新亭、下洋、新龙社区。

(6)第六片区

包含园所:三元区实验幼儿园崇宁分园、三元区东霞幼儿园、三元区东霞幼儿园第一分园和三元区东霞幼儿园富兴分园。

包含社区:城关街道红印山、崇宁、复康社区和富兴堡街道所属社区。

(7)第七片区

包含园所: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桃源分园和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台江分园。

包含社区:白沙街道所属社区。

3.录取办法

(1)第一次志愿填报录取

家长登录报名后,选择所属片区其中一所意向幼儿园在线登记填报志愿。经审核,接收完第一梯次对象后,若幼儿园登记的人数不超过该园的剩余学位数,则直接录取。若幼儿园登记的人数超过该园的剩余学位数,则家长需进行第二次志愿填报,通过电脑派位录取。

(2)第二次志愿填报录取

①在线志愿填报

第一次志愿填报未被录取的第二梯次对象家长,根据个人意愿先后顺序依次选择本片区、其他片区所有有剩余学位的若干所幼儿园在线填报志愿。

②电脑派位录取

参加第二次志愿填报的幼儿按各幼儿园先进行电脑派位产生该园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幼儿再按各片区通过电脑派位产生幼儿志愿录取顺序号。根据各幼儿园的剩余学位数,以电脑派位生成的幼儿志愿录取顺序号按从小到大的先后顺序依次按家长第二次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三)第三梯次:未参加第一、第二梯次录取的其他适龄幼儿

未参加第一、第二梯次录取的其他适龄幼儿可参加公办幼儿园补录或到就近的民办幼儿园申请入园。

1.公办幼儿园补录

家长可关注城区公办幼儿园7月11日发布的剩余学位补录公告的时间和要求,于7月13日-7月14日选择所属片区有剩余学位的其中一所幼儿园进行线下登记申请入园,各园按照补录公告的办法进行录取。

2.民办幼儿园招生

家长可关注各民办幼儿园(各街道民办幼儿园名单见附件3)的招生公告,根据公告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线下登记申请入园,具体办法详见各民办园公告。

六、招生程序

(一)发布通告(6月26日)

城区各公办幼儿园利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招生公告。

(二)认证申请(7月1日前)

城区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幼儿家长通过下载“e三明”APP或关注“e三明”公众号进行实名认证。

(三)在线登记(7月2日-7月3日)

1.线上登记

(1)符合第一梯次条件的招生对象在“e三明”平台-“服务”-“教育考试”-“市区公办幼儿园报名”-“第一梯次”入口施教区相对应的幼儿园报名登记。

(2)符合第二梯次条件的招生对象在“e三明”平台上(路径同上)“第二梯次”入口选择所属片区其中一所意向幼儿园在线登记。

符合条件的多胎子女和长幼随学对象同时需到对应园所进行现场登记报名,逾期未申请视同放弃资格。

2.便民服务。若无上网条件、网络报名不成功或报名材料在网上无法认证的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园进行现场报名或提交相关审核。其中第一梯次于7月2日到施教区对应园所提交材料报名;第二梯次于7月3日按所属片区先到下列幼儿园提交材料报名:第一片区——三明市实验幼儿园、第二片区——三元区徐碧实验幼儿园和三元区沪明幼儿园、第三片区——三元区金澜湾幼儿园和三元区徐碧实验幼儿园甲头分园、第四片区——三元区列西幼儿园、第五片区——三元区实验幼儿园和三元区第三实验幼儿园、第六片区——三元区实验幼儿园崇宁分园和东霞幼儿园、第七片区——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四)材料审核(7月4日-7月8日)

各幼儿园对在线登记对象的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五)招生录取

1.第一梯次对象录取(7月11日)

录取经审核符合有施教区幼儿园“三统一”对象和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

2.第二梯次对象录取(7月11日-7月16日)

(1)第二梯次部分对象录取(7月11日)

录取经审核符合第二梯次条件且第一次志愿填报未超过该幼儿园剩余学位数的对象。

(2)剩余学位公示(7月11日)

在招收第一梯次对象和第二梯次部分对象后,公布各幼儿园剩余学位。

(3)第二梯次其他对象录取

①在线志愿填报(7月11日-7月12日)

第一次志愿填报未被录取的第二梯次对象家长,根据个人意愿先后顺序依次选择本片区、其他片区所有有剩余学位的若干所幼儿园在线第二次填报志愿,填报时间截至7月12日18:00,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志愿录取资格。

②复核汇总公布电脑派位名单(7月13日)

幼儿园审核、汇总第二次志愿填报拟参加电脑派位登记的适龄幼儿名单,并在各幼儿园张榜公示。

③电脑派位录取(7月14日)

对参加第二次志愿填报的对象按电脑派位录取办法录取幼儿。

3.第三梯次对象录取

(1)公办幼儿园补录(7月13日-7月14日)

根据城区公办幼儿园发布的剩余学位补录公告的时间和要求,家长选择所属片区有剩余学位的其中一所幼儿园进行线下登记申请入园,各园按补录公告的办法进行录取。

(2)民办幼儿园招生

未参加公办幼儿园录取的家长可关注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公告,根据公告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线下登记申请入园(具体办法详见各民办园公告)。

(六)公布名单(7月14日-7月15日)

各公办幼儿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七)办理注册手续(7月15日-7月16日)

家长根据各幼儿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幼儿园办理注册手续。

说明:报名对象在招生平台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平台可自动获取招生对象的户籍、房产、无房证明等相关信息,除平台或幼儿园通知个别无法获取信息的对象需到相应幼儿园现场提交材料外,其它报名对象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园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联〔2022〕1号)、《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规范招收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牺牲或致残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台胞子女、正在援疆(援藏)的干部子女及本园在职教职工子女等对象,不得随意扩大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范围。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幼儿园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家长理解,积聚工作正能量。幼儿园要按照规范程序做好招生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各流程安全、稳定、有序进行,顺利完成招生任务。招生程序力求简化,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

(四)强化执纪监督。各幼儿园要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发生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幼儿园,实行问责,责令整改,视情节轻重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幼儿园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对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98-7991702

本招生工作方案由三元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三元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2.三元区城区各街道有施教区公办园招生范围

3.三元辖区各街道民办幼儿园名单

附件1: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附件2:

三元区城区各街道有施教区公办园招生范围

列东街道

三明市实验幼儿园:杜鹃新村、牡丹新村

三明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梅岭新村、红岩新村、双园新村

三明市妇联幼儿园:高岩新村、麒麟新村

三元区列东实验幼儿园:徐碧一村1-70幢、东安新村50-59幢

列西街道

三元区列西幼儿园:滨江新城1-21幢

徐碧街道

三明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城发广场分园:城投广场1-3幢、5-13幢、15幢、17-21幢、城投广场西区三元区东乾路6号1-2幢、新都汇(佳和人家)乾龙新村314幢、315幢

三元区徐碧实验幼儿园:乾龙新村387幢、395-405幢

三元区贵溪洋第一幼儿园:碧桂园1幢-20幢、25幢-175幢、196幢-197幢、251幢-257幢

三元区贵溪洋第二幼儿园:碧桂园22幢-24幢、176幢-194幢、208幢-236幢、238幢、240幢-248幢、258幢-263幢、265幢-266幢、268幢-270幢

三元区金澜湾幼儿园:东乾三路391号金澜湾1幢至9幢、东乾三路397号金澜湾1幢至13幢

三元区徐碧实验幼儿园甲头分园:文华路218号1幢至26幢

城关街道

三元区实验幼儿园(胜利路):城关街道凤岗社区、建新社区;

三元区实验幼儿园崇宁分园:城关街道崇宁社区、复康社区;

三元区实验幼儿园山水分园:城关街道山水社区、芙蓉社区;

三元区第三实验幼儿园:城关街道下洋社区(仅恒大御府)、新龙社区、新亭社区;

三元区第三实验幼儿园下洋分园:城关街道下洋社区(不含恒大御府);

富兴堡街道

三元区东霞幼儿园:富兴堡街道新南社区(不含永嘉天地小区)、东霞社区位于东牙溪以北部分、永兴社区、城关街道红印山社区;

三元区东霞幼儿园第一分园(御江首府):富兴堡街道新南社区永嘉天地小区、富兴堡街道东霞社区位于东牙溪以南部分;

三元区东霞幼儿园富兴分园:富兴堡街道富兴社区和富文社区;

白沙街道

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白沙街道白沙社区、长安社区、群一社区、群二社区、桥西社区;

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桃源分园:白沙街道桃源社区;

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台江分园:白沙街道台江社区;

以上施教区含上述片区的城中村。

附件3:

三元辖区各街道民办幼儿园名单

列东街道:名扬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列东和仁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新和幼儿园(普通幼儿园)。

列西街道:富华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三明市示范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新星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三元区示范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

徐碧街道:兴园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三明市示范幼儿园)。

城关街道芙蓉、凤岗、建新、山水、新亭、下洋、新龙社区:阳光巴黎小金星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三明市示范幼儿园)、左岸名都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崇宁幼儿园(三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

城关街道红印山、崇宁、复康社区和富兴堡街道:富文幼儿园(一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佳欣幼儿园(二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红杏幼儿园(二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三塑幼儿园(普通幼儿园)。

白沙街道:白沙小太阳幼儿园(三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

2026年三元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出炉!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三元区招生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三元辖区市属小学招生办法的公告》(元招委〔2023〕10号),研究制定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截至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具有三元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常住三元辖区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各小学应按有关规定接收招生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

(二)报名时间

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统一于7月1日开始,郊区、农村小学招生工作由各校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报名方式

通过下载“e三明”APP、关注“e三明”公众号或访问“e三明”网站并实名认证后进行报名。

(四)房产户籍要求

房产和户籍迁移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继续实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向一户家庭提供小学学位的办法,若房产学位被占用,不享受片区学校优先录取资格。房产学位占用情况可登录“e三明-教育考试-三元区房产学位查询”平台查询。2023年12月14日后购买三明市实验小学、三明学院附属小学招生片区内二手房不享受市属小学学位,按“积分入学、志愿录取”办法,录取到有剩余学位的区属学校。

(五)招生办法

根据“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分批录取,遵循志愿;积分排名,统筹安排”的原则依次录取新生。

1.批次对象及录取办法

(1)第一批招生对象:“三统一”对象和教育优待对象

①“三统一”对象:房产(占51%及以上产权,下同)、户籍和实际居住“三统一”的适龄儿童(含三代同户,即孩子与祖辈及法定监护人一方同时落户祖辈房产,同住且法定监护人及孩子在市区内另无房产)。

②教育优待对象:符合省、市、区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的适龄儿童。

录取办法:

如果片区学校第一批招生对象总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如果片区学校第一批招生对象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教育优待对象按相关规定安排录取,同时对“三统一”对象采取“积分入学、志愿录取”的办法录取,未被片区学校录取的“三统一”对象,按全区积分排序依次参加其它志愿录取。

(2)第二批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两统一”对象)

房产和实际居住在招生片区,但户籍未迁入的适龄随迁子女;户籍和房产均在招生片区,但尚未交房入住的适龄儿童;户籍和实际居住在招生片区但无房产的适龄儿童。(无房产的“二统一”对象未在招生片区内租房或所租的房产无学位,不享受片区学校优先录取资格)

录取办法:在全区第一批招生对象录取后,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第二批招生对象的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二批招生对象,按要求填报志愿。若片区学校登记的生源数不超过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若片区学校登记的生源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按积分排序依次录取;所有未被片区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按全区积分排序依次参加其它志愿录取。

(3)第三批招生对象:符合招生申请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

申请条件:

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或随迁子女持有2025年12月31日前的三元辖区居住证(在城区实际居住的本区农村乡镇适龄儿童参照附件5执行)。随迁人员租住的房产学位被占用,不享受片区学校优先录取的资格。

录取办法:在全区第一批、第二批招生对象录取后,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第三批招生对象的录取。符合第三批招生条件的对象,按要求填报志愿。若片区学校的登记生源数不超过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若片区学校的登记生源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按积分排序依次录取;所有未被片区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按全区积分排序依次参加其它志愿录取。

2.积分计算办法

(1)户籍积分。属于招生片区实际户籍的,得基础分30分(2020年1月1日后寄户的不计基础分,寄户即集体户或落户房产不属于法定监护人或祖辈的),从迁入户籍最近时间算起,另每满一月计0.5分,法定监护人一方和适龄儿童可累加计算。

(2)房产积分。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拥有有效房产,以市自然资源局和市住建局相关系统登记的时间为准,房产基础分30分,另每满一月计0.5分。

(3)居住证积分。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连续居住的,按居住证时间计算,每满一月计0.5分,法定监护人一方和适龄儿童可累加计算。

(4)社保积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一方参加三元辖区职工养老保险的,从缴纳当月开始计分,每满一月计0.5分。

(5)奖励积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一方参加三明市民文明积分,上年度文明积分在申请市区小学积分入学对象监护人中排名前1000名,按名次从低到高给予0.01分至10分奖励。

说明:报名对象在招生平台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平台可自动获取招生对象的积分要素,并自动计算,除平台或学校通知个别无法获取积分要素的对象需到片区学校现场提交材料外,其它报名对象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

3.积分排序办法

(1)第一、二批招生对象积分分值由户籍(或居住证)、房产、社保及奖励积分累加;若出现积分相同的情况,按户口、房产、社保积分依次排序。

(2)第三批招生对象积分分值由居住证、社保及奖励积分累加。若出现积分相同的情况,按居住证、社保积分依次排序。

4.实施“长幼随学”录取办法

适龄儿童家庭中已有子女就读小学的(不含原毕业班),其他新入学子女符合该校规定入学条件,在各批次招生中,可享受同批次优先录取至原子女就读学校的资格;符合条件的家长需在招生平台上申请,逾期未申请视同放弃资格。

(六)招生程序

1.发布招生公告(6月26日前)

各校在学校门口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公告。

2.实名认证申请(7月1日前)

学生家长通过下载“e三明”APP、关注“e三明”公众号或访问“e三明”网站进行实名认证。

3.招生对象在线登记(7月1日-7月3日)

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在平台上报名登记,若网络报名不成功或报名材料在网上无法认证的家长,请于7月2日至3日到就读片区学校现场办理。逾期未进行登记的不参加网上平台招生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待招生平台录取完毕后,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为避免产生房产学位占用纠纷,“二统一”无房对象和租房对象需在报名系统中提交与居住证地址相同的房产证原件电子照片,未提供视为片区无学位。

在招生登记时,家长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三元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三元区以外户籍适龄儿童回原籍就读,情节严重的,报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根据积分排名未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适龄儿童,应提前做好回户籍地学校就读的准备。

4.材料审核(7月4日-7月8日)

各校根据家长报名登记的网上各项材料,组织人员审核材料,并判定对象的招生批次。

5.第一批招生对象录取(7月9日-11日)

(1)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录取(7月9日)

符合条件的对象直接录取,并由系统推送录取结果。公布各学校招收本校第一批招生对象后的剩余学位。

(2)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录取

①积分核实(7月9日)

由积分系统计算积分,向申请对象公布个人积分结果。对积分有异议的家长于7月9日18:00前通过招生报名系统申请复核,学校接受复核并确认积分结果,逾期不再受理。

②填报志愿(7月10日)

“三统一”和属统筹安排的教育优待对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取“1+3”的模式,其中“1”即本片区学校为必选校,“3”为有剩余学位的3所学校,家长均需按志愿顺序依次填报(志愿学校不得跨南、北部片区填报),填报时间截止7月10日18:00,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志愿录取资格。

③公布录取结果及各校剩余学位(7月11日)

系统推送录取结果,并公布各校剩余学位。

6.第二、三批招生对象录取(7月10日-15日)

①第二、三批招生对象积分核实(7月10日)

积分系统自动计算积分,向申请对象公布个人积分结果。对积分有异议的家长,于7月10日18:00前通过招生报名系统申请复核,学校接受复核并确认积分结果,逾期不再受理。

②推送积分及排序(7月11日)

家长在系统查询积分及排序。

③第二批招生对象志愿填报(7月12日)

第二批招生对象志愿填报采取“1+N”的模式,其中“1”即本片区学校为必选校(含本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情况),“N”为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家长均需按志愿顺序依次全部填报(志愿学校不得跨南、北部片区填报),填报时间截止7月12日18:00,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志愿录取资格。

④公布第二批招生对象录取结果(7月13日)

系统向第二批招生对象推送录取结果,同时公布各校招收完第一、二批招生对象后的剩余学位。

⑤第三批招生对象志愿填报(7月14日)

第三批招生对象志愿填报采取“1+N”的模式,其中“1”即本片区学校为必选校(含本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情况),“N”为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家长均需按志愿顺序依次全部填报(志愿学校不得跨南、北部片区填报),填报时间截止7月14日18:00,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志愿录取资格。

⑥公布第三批招生对象录取结果(7月15日)

系统向第三批招生对象推送录取结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对象

三元辖区小学毕业生;三元区户籍、房产(占51%以上产权)、实际居住“三统一”的外县区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初中招生采用“划片招生、梯次录取、统筹安排”的招生办法(三明一中陈景润初中部按招生方案进行电脑派位录取,具体见附件6),继续实行一套住房三年内只向一户家庭提供初中学位的办法。不动产和户籍迁移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第一梯次:户籍、房产和实际居住在本区招生片区“三统一”的小学毕业生;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对象。

第二梯次:房产和实际居住在本区招生片区,但户籍未迁入的辖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和实际居住在本区招生片区但无房产的辖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和房产均在招生片区,但尚未交房入住的辖区小学毕业生。

第三梯次:三元辖区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初中招生按照梯次顺序依次招生,如第一梯次生源总数超过片区学校剩余学位的,采用电脑随机派位志愿录取的办法录取(从2027年秋季开始,凡第一梯次人数超过该校的招生计划,按满足“三统一”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本校录取名单,未被片区学校录取的学生依次按志愿录取到其它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其它梯次招生对象根据各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属三元区户籍的学生,如房产与户籍分属南、北部片区(即原三元、梅区辖区)的,原则上统筹安排在户籍所在片区学位宽松的学校录取;房产和户籍分离,但同属南部或北部,原则上以房产为依据录取。

(三)招生程序

1.信息采集。5月底至6月,各小学向家长宣传小升初招生办法,各校(含农村小学)组织指导家长填报《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家长应如实填写房产和户籍信息,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除房产或户籍迁移变更外,其居住信息以学籍平台电子学籍信息为准,原则上不予变更。

2.资格审查。各校组织人员核实随迁子女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电子学籍信息,同时通过线下提交的材料对各小学毕业生的报名信息进行核查比对,辖区各小学对毕业生报名信息梯次类型判定,并完善招生套表。

3.跨区录取学生网上报名。三元辖区户籍、房产、实际居住“三统一”的外县区小学毕业生,需到我区初中升学,请于7月1日至7日(工作日)携带房产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三元区教育局中教股办理跨区录取手续,并提交原毕业县区的小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具体步骤详见附件7。

其他情况需到我区就读初中的,在原就读小学地升入初中后,可于七年级下学期按照规定通过转学的方式转入。

4.确定名单。7月20日前,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招生办法依次录取,生源需要调剂通常采用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学校,如生源调剂涉及市局直属学校的,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解决。8月10日前,各中学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5.办理入学。新生凭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无故未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视为放弃我区初中入学资格,初中阶段原则上不再办理转入区属初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过程管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根据福建省实施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和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的要求,原则上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

(二)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阳光招生”,各中小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面试,做到对录取生源免试入学。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联〔2022〕1号)、《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规范招收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台胞子女、正在援疆(援藏)的干部子女及本校在职教职工子女等对象,不得随意扩大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范围。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中小学要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家长理解,积聚工作正能量。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设立工作咨询电话、监督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明确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谁佐证、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通报、倒查责任追究机制。要主动会同纪检部门加强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管,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信访投诉,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招生及乱收费行为,提高对违规招生治理和防控能力。对违反招生入学和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本招生工作方案由三元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三元辖区各小学招生服务区及招生咨询电话

2.三元辖区各中学招生服务片区

3.2026年秋季三元辖区各小学招生计划

4.2026年秋季三元辖区各中学招生计划

5.城区实际居住的三元辖区乡镇适龄儿童居住证积分计分办法

6.三明一中陈景润初中部招生工作方案

7.三元辖区初中跨区录取人员信息采集办法

附件1:三元辖区各小学招生服务区及招生咨询电话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北部片区

(一)列入网上报名招生的城区学校

1.三明市实验小学(市属):东新一路(北侧)——新市北路(西侧)——东新三路(南侧)——列东街(东侧)——东新二路(梅列大桥东端)——江滨路所围成的区域和翡翠城小区。招生咨询电话:8222550

2.三明学院附属小学(市属):江滨路——东新一路——新市北路——劲松路为界的东南区域(不含翡翠城小区)。招生咨询电话:8221086

3.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华坪路——新市北路——乾兴巷——乾龙路——乾景巷(徐碧分园门前路)——列东街——江滨路——东乾二路消防大厦以南所围成的区域、徐锦新城。招生咨询电话:8910916

4.三元区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东乾二路消防大厦至碧桂园片区。招生咨询电话:8912022

5.三元区崇和实验小学:东新三路——列东街——东新二路(梅列大桥东端)——江滨路——东新四路——新市北路所围成的区域(含四路北的崇桂新村楼宇)。招生咨询电话:8083419

6.三元区沪明小学:劲松路(北侧)——东新四路——列东街——徐商路——乾兴巷——新市北路——华坪路(宏宇花园)所围成的区域(含洋山村)。招生咨询电话:13799151580

7.三元区东安小学:东新四路——江滨路——学区路——列东街所围成的区域(不含四路北的崇桂新村楼宇)和滨江新城及翁墩村。招生咨询电话:8033722

8.三元区东新小学:徐商路——学区路——江滨路——列东街——乾景巷(徐碧分园门前路)——乾龙路所围成的区域。招生咨询电话:7992676

9.三元区贵溪洋小学:快速通道以北的万达、中梁、富力、城投金澜湾、小溪碧湖、廖源村和后洋村等区域。招生咨询电话:7504863

10.三元区上河城小学:上河城小区和碧口村。招生咨询电话:8283368

11.三元区列西小学:以鹰厦铁路东侧为界,南至列东大桥,北至北山新村的区域。招生咨询电话:8213569

12.三明十中(小学部):以鹰厦铁路西侧为界,列西铁路道口以南属于三钢集团公司的区域。招生咨询电话:8205452

13.三元区群英小学:以鹰厦铁路西面为界,列西铁路道口以北的区域(不含北山新村)。招生咨询电话:8265382

(二)未列入网上报名招生学校

14.三元区小蕉小学:小蕉村和小蕉社区及陈大台溪村、砂蕉村、渔溪村。招生咨询电话:8213219

15.三元区陈大中心小学:陈大镇辖区。招生咨询电话:8368583

16.三元区洋溪中心小学:洋溪镇辖区。招生咨询电话:8350608

二、南部片区

(一)列入网上报名招生的城区学校

1. 三明学院附属小学台江校区(市属):白沙街道台江社区、台江村、长安社区铁路三元区站及城关大桥以南部分。招生咨询电话: 8330388

2. 三明市陈景润实验小学:城关街道的崇宁社区,复康社区和红印山社区。招生咨询电话:8080630

3. 三明市陈景润实验小学富兴校区:富兴堡街道富兴社区。招生咨询电话:15305983052

4.三元区东霞小学:富兴堡街道的富文社区、新南社区、永兴社区、东霞社区。招生咨询电话:7502503

5. 三元区第二实验小学:城关街道的凤岗社区、建新社区、山水社区。招生咨询电话: 8095520

6.三元区建设小学:城关街道的新亭社区、新龙社区、下洋社区及芙蓉社区。招生咨询电话: 8095791

7. 三元区白沙小学:白沙街道白沙社区、桃源社区、白沙村、长安社区铁路三元区站及城关大桥以北部分、群一社区(属白沙和长安小学共有招生服务区)。招生咨询电话: 8803371

8.三元区长安小学:白沙街道的群二社区、桥西社区、群一社区(属长安和白沙小学共有招生服务区)。招生咨询电话: 5168881

(二)未列入网上报名招生学校

9. 三明学院实验小学:荆西街道辖区。招生咨询电话:8399449

10. 三元区莘口中心小学:莘口镇辖区。招生咨询电话:8370008

11. 三元区中村中心小学:中村乡辖区。招生咨询电话:8343359

12. 三元区岩前中心小学:岩前镇的阳岩社区、岩前村、吉口村、乌龙村、忠山村。招生咨询电话:8388258

13. 三元区星桥中心小学:岩前镇的星桥村、增坊村、白叶坑村、横坑村、下寨村、欧坑村、富源村、眉山村。招生咨询电话:8380307

附件2:三元辖区各中学招生服务片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北部片区

1.列东中学

江滨路——梅列大桥(东新二路)——列东大街——东新三路——新市北路——劲松路为界南部区域;

2.三明八中

梅列大桥(东新二路)——列东大街——东新三路——新市北路——东新五路——乾龙路——徐新路——江滨路为界北部区域和滨江新城及翁墩村;

3.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

劲松路——新市北路——东新五路——乾龙路——徐新路——江滨路——东乾二路——东乾二路消防大厦以南所围成的区域、徐锦新城;

4.三元区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

东乾二路消防大厦至碧桂园片区;

5.三明十中

以列西龙新一路为界的界南区域;

6.三明十一中

以列西龙新一路为界的界北区域;

7.三明六中

陈大镇辖区。

8.三元区洋溪中学

洋溪镇辖区。

9.三元区贵溪洋中学

快速通道以北的万达、中梁、富力、城投金澜湾、小溪、碧湖、廖源村、后洋村、碧口村和上河城小区等区域;

南部片区

1.三明一中陈景润初中部(多校划片、随机派位)

第一批次电脑派位社区:富兴堡新南社区、永兴社区、富文社区,城关街道崇宁社区、红印山社区、复康社区;

第二批次电脑派位社区:城关街道凤岗社区、建新社区、山水社区,富兴堡街道东霞社区,白沙街道台江社区、台江村和荆西街道辖区。

2.三明三中

城关街道下洋社区、新龙社区、新亭社区、芙蓉社区、建新社区、山水社区、凤岗社区;其中建新社区、山水社区、凤岗社区可参加一中初中部电脑派位。

3.三明四中

白沙街道辖区;其中台江村和台江社区可参加一中初中部电脑派位。

4.三明十二中

富兴堡街道辖区;城关街道崇宁社区、红印山社区、复康社区;荆西街道辖区。其中富兴堡街道富文、新南、东霞、永兴社区,城关街道崇宁、红印山、复康社区,荆西街道辖区可参加一中初中部电脑派位。

5.三元区中村中学

中村乡辖区

6.三元区莘口中学

莘口镇辖区

7.三元区岩前中学

岩前镇辖区

附件3:2026年秋季三元辖区各小学招生计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附件4:2026年秋季三元辖区各中学招生计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附件5:城区实际居住的三元辖区乡镇适龄儿童居住证积分计分办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三明市区非“三统一”人员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解决确实在城区实际居住的三元辖区乡镇适龄儿童无法办理居住证造成无居住证积分问题,根据我区实际,经研究,其居住证积分的计分办法参照市级文件,即:“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连续居住的,按居住时间计算,每满一月计0.5分,法定监护人一方和适龄儿童可累加计算。”居住证积分家长可选择如下办法之一计算。

1.监护人在城区购房(含三代同户的祖辈房产),监护人和适龄儿童以购房登记时间开始计算居住时间,其中适龄儿童居住开始计算时间不早于出生时间;

2.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办企业或开店,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社区居住证明,以两项材料起始时间较迟的为准计算开始居住时间,适龄儿童计算时间不早于出生时间;

3.监护人在城区稳定就业并缴交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提供社区居住证明,以缴交开始时间为准计算开始居住时间,适龄儿童计算时间不早于出生时间;

4.监护人在城区实际居住,且幼儿在城区幼儿园实际就读,需提供社区居住证明,城区实际就读名单向区教育局查询,一方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以上材料无法在招生平台获取的,请于7月2日至3日到片区学校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6:三明一中陈景润初中部招生工作方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招生计划:12个班,每班50人,共600名。

二、招生原则:一是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原则;二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三是多校划片、随机派位原则。

三、参加电脑派位的社区

第一批次派位社区:富兴堡街道:新南社区、永兴社区、富文社区;城关街道:崇宁社区、红印山社区、复康社区。

第二批次派位社区:富兴堡街道:东霞社区;城关街道:凤岗社区、建新社区、山水社区;白沙街道:台江社区、台江村;荆西街道辖区。

四、招生办法:分批次派位,生源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1.第一批次电脑派位(录取200名)。第一批次电脑派位对象为:

(1)居住在第一批次派位社区的陈景润实验小学、三明十二中小学部、东霞小学的毕业生(符合城区其它片区的“三统一”对象和租住上述社区但拥有城区其它片区房产或户籍的除外);

(2)在当年6月30日前(含)取得上述社区房产、户籍和实际居住“三统一”的其它学校小学毕业生。

其中居住在永兴、富文社区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可选择不参加电脑派位直接录取三明十二中,选择后不允许变更和参与第二批次电脑派位。

2. 第二批次电脑派位(名额为招收教育优待对象和第一批次电脑派位录取后的剩余学位)。第二批次电脑派位对象为:

(1)参加第一批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

(2)居住在第二批次派位社区的陈景润实验小学、三明十二中小学部、第二实验小学、东霞小学、附小台江校区、三明学院实验小学的毕业生(城区非参加电脑派位社区的“三统一”对象和租住在电脑派位社区但拥有城区非参加电脑派位社区房产或户籍的对象除外);

(3)其它学校小学毕业在当年6月30日前(含)取得第二批次电脑派位社区房产、户籍和实际居住“三统一”的毕业生。

符合电脑派位的对象,其中居住在东霞社区的对象可选择不参加电脑派位直接录取三明十二中,居住在建新社区和山水社区的对象可选择不参加电脑派位,“三统一”对象直接录取三明三中,非“三统一”对象根据学位情况按梯次分别录取三中或四中,以上对象选择后不允许变更。

3.电脑派位社区未录取学生安排。属富兴堡街道永兴、东霞、富文社区,城关街道红印山社区和荆西街道辖区的学生录取三明十二中;属富兴堡街道新南,城关街道崇宁、复康社区根据学位情况,按照梯次分别录取三明十二中或三明四中;属城关街道凤岗、建新、山水社区的学生根据学位情况按梯次分别录取三明三中或三明四中;属白沙街道台江社区、台江村的学生录取三明四中。

备注:在荆西街道辖区初中建成投入使用后,荆西街道辖区不再作为三明一中陈景润初中部的电脑派位片区。

附件7:三元辖区初中跨区录取人员信息采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跨区录取对象

三元区户籍、房产(占51%以上产权)、实际居住“三统一”的外县区小学毕业生。(房产户籍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二、跨区录取人员信息采集办法

1.网上信息填报

扫描下面二维码,并于7月7日前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 材料提交审核

下载打印《小学毕业生升初中跨县(市、区)录取申请表》(附后),填写相关信息,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日至3日、7月6日至7日到区教育局中教股(东安新村72号区教育局501)提交审核。

特别提示:跨区录取学生信息提交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元区教育局初中招生咨询电话:0598-7991703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最三明综合三元区教育局编辑,转载请备注完整出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