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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省税务局《豫人社办〔2026〕19号》文件要求,为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机制,推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开展集体补助工作,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新政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开展集体补助的村(社区)集体当年内可对已完成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包含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代缴)的村(社区)集体成员予以补助,每人每年补助一次。

注:补助对象当年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应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当月前完成集体补助,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后,不再进行集体补助。

二、资金与补助标准

1.村(社区)集体应从符合相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可支配收益中安排集体补助资金;

2.集体补助+社会资助总额不得超过本省最高缴费档次;

3.集体补助不替代个人缴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按年度计入个人账户。补助要适当向困难群体倾斜。

三、申报办理流程及时限

1.村(社区)集体充分了解村民个人缴费和社会资助等情况后,拟定集体补助方案,经村(居)民会议民主确定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后实施。补助方案应包括补助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等内容。

2.村(社区)集体线下向社保机构提交集体补助申请;社保机构逐人核定补助金额等信息后,将集体补助信息传递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按照社保机构传递的集体补助人员名单及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征收。

3.本年度集体补助申请、核定、缴费应在当年12月20日前完成,逾期不予补办。

请各村(社区)、广大参保居民知悉相关政策,有条件的村集体依规落实补助。

咨询电话:

延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电话:0373-7621983,0373-7621982

文岩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电话:0373-7106551

潭龙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电话:0373-7730776

塔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电话:0373-6331201

僧固乡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电话:0373-7636401

石婆固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电话:0373-7920156

司寨乡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电话:0373-7763515

魏邱乡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电话:0373-7840822

王楼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电话:0373-7806386

胙城乡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电话:0373-7767093

马庄乡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电话:0373-7101069

丰庄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电话:0373-7711117

东屯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电话:0373-7791003

榆林乡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电话:0373-7718270

来源:延津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