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称女孩自愿发生关系不属强奸

运城“13岁女孩称遭男子强奸,警方不予立案” 女孩亲述我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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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13岁女孩称遭男子强奸,警方不予立案” 女孩亲述我不同意

#民警称女孩自愿发生关系不属强奸#【哥哥:妹妹才13岁没有性同意权,民警不懂法律常识】6月22日,浪潮新闻报道山西运城“13岁女孩称遭强奸,警方不予立案”一事引发关注。受害人家属称,当晚,3名着便衣的警方人员上门与他们沟通。#13岁女孩称遭男子强奸警方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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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女孩的哥哥张磊(化名)向记者表示,三人中有两人在做笔录时碰到过,警方人员在与其母亲沟通时,仍强调强奸证据不足。其母亲质问嫌疑人韩某某(绰号“黑哥”)的行为性质,警方人员回应称,法律上需以“违背妇女意志”认定强奸,并指现有证据显示女孩与韩某某发生关系系“自愿”。
张磊对此难以接受:“我妹妹未满14周岁法律上根本不具备性同意权,警察连这点基本常识都不清楚吗?”家属希望当地调查组彻查案件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