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龚建平(正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串通投标罪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景德镇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龚建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龚建平利用担任原江西省卫生厅医疗服务监管处副处长、处长,原江西省卫计委体制改革处处长,江西省卫健委人事处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南昌医学院党委书记,江西省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作为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串通投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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