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高端的护眼神器,实则暗藏猫腻。

“日本护眼液”,产地江西

据南都鉴定评测实验室2026年6月22日报道,费先生入手了一款“日本DR.SCT製薬”叶黄素护眼液,但产地居然是江西。

产品外包装通篇是日文,“製薬”字样醒目突出,在电商平台一些店铺的宣传页面,还标识有“日本の技術”、“温和舒缓各种眼部不适”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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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从网上买,产品名称显示日文,我以为是个日本品牌,想着试一下。因为是显示自营又显示了‘买药’标签,就很信赖。”消费者费先生称。

谁料收货之后发现,这款看起来像产自日本的护眼液,居然只是江西本地工厂生产的产品。产品外包装显示生产企业为江西丰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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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字号霸占电商家庭护理器械榜

据南都鉴定评测实验室报道,有消费者投诉称,这款护眼液产品虽位列电商平台的“家庭护理器械榜”,但其实际产品资质却与榜单定位严重不符。该平台榜单本应为经药监部门审批、具备明确治疗或医用辅助功效的医药类产品所设立,入驻商品理应持有相应的药械批号。然而,该款护眼液的详情页面却明确标注其器械类别为“非药品、非医疗器械”,这引发了消费者对其宣传合规性及平台审核机制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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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现,这款外包装显著标注“製薬”字样的护眼液,实际上既非药品,也非医疗器械,生产公司持有的是《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即“消字号”批文,这与包装所暗示的医药属性存在明显出入。

据中国新闻网2021年2月5日报道,中消协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要明确区分不同许可证号产品,认清产品是“消”字号、“妆”字号还是“药”字号等,做到知情选择。一般来说,选购消毒用品可选择“消”字号产品,选购化妆品应当选择“妆”字号产品,治疗疾病的药品则要选择“药”字号产品。

药品、医疗器械与卫生消毒用品:三者差别大

药品、医用医疗器械、卫生消毒用品,这三者的监管标准、功效范围有着天壤之别,不可混为一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据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16日发布的《安全用药,从认识药品开始》,我国药品的批准文号统一格式为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其中化学药品使用字母“H”,中药使用字母“Z”,通过国家药监局整顿的保健药品使用字母“B”,生物制品使用字母“S”,进口分包装药品使用字母“J”。批准文号可以在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

据人民网2013年4月9日报道,望京医院皮肤科主任李广瑞介绍,消字号是卫生消毒用品生产单位在生产新品前,经地方卫生部门审核批准后,取得的生产批准文号。消字号产品都是用于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为提高公共卫生质量而批准的一类产品。消字号仅属于卫生消毒用品范畴,消字号仅有消毒功能不具备治疗效果,因此,不应该对消字产品做任何有疗效的宣传。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章附则第一百零三条对医疗器械的定义,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其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其目的是用于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者缓解等。

《广告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界定,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符合假药认定标准,商家的行为早已触碰法律红线,不仅涉嫌欺诈消费者,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日本药企授权”,疑点重重

企查查数据显示,这款护眼素的品牌方为湖南守诚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2014年于长沙成立,经营范围为中药提取物生产、医疗服务品牌管理和药品生产领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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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都鉴定评测实验室记者调查,店铺客服此前向费先生提供了“授权书”,一份名为“确权承诺书”的文件显示,“守诚堂久卜制药株式会社与湖南守诚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推广、生产技术合作协议”,落款甲方为“守诚堂久卜制药株式会社”,乙方为“湖南守诚堂管理有限会社”。但该公司实际注册名称为“湖南守诚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名称与授权书不一致。而甲方“守诚堂久卜制药株式会社”在日本是否真实存在,也要打上问号。

除2023年已注册5类医药商标DR.SCT(注册号:73997162)之外,湖南守诚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批量布局日式商标,还申请了佐山制药、古川制药、苍乃制药、藤田制药、栗山医生、宫下医师、本田制药等大量日系风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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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说明的是,2025年7月,湖南守诚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因旗下16款产品虚假宣传,普通保健及消毒产品冒充医用药品售卖,被长沙县市监局依法处罚,罚款超2.5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钟老祖牌疤痕修复保健贴”包装上生产相关信息为健字号产品,当事人在网店宣传可以修复疤痕;“土家梯玛古法(老黑膏贴)”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当事人在网店宣传可以用于颈椎病、肩周炎、腰间盘突出、滑膜炎、腱鞘炎等;“久卜制药晕车贴”当事人在网店宣传可以用于头晕恶心治疗;“久卜制药医用退热凝胶(医用痔疮凝胶敷料)”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当事人在网店宣传可以用于痔疮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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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扬锐评:

消费者愿意为眼部健康付费,也乐见为真正的品质与专业溢价买单,但这绝不应沦为商家投机取巧、虚假营销的收割筹码。一款江西生产的护眼液,仅凭一套日文包装,便能以“高端进口药用”之名横行市场——这不仅是对消费者信任的透支,更撕开了品类监管的隐性缺口。

事实上,“假洋牌”的套路早已是行业内屡试不爽的流量密码。商家精准拿捏大众“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的消费心理,用浮夸的外文包装营造进口假象,产地却赫然写着国内某地。从优益思到日本叮叮,再到此番涉事的护眼液,我们不禁要问:这条“假洋牌”的产业链,究竟还能走多远?

图源:南都鉴定评测实验室、京东、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