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检察机关依法对韩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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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原区常委、常务副区长韩莉(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蚌埠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向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韩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韩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1036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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