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刷到一个视频,一个小男孩手里攥着一块饼干,旁边坐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伸手去抢饼干,而小男孩毫不犹豫地一巴掌把妹妹的手打开,然后把整块饼干塞进自己嘴里。
评论区有人说这是人性本恶的铁证,有人说这是后天惯的。
另一个视频:一个小女孩看到别的小朋友摔倒了,自己晃晃悠悠走过去,把自己最心爱的奶嘴塞到人家嘴里。
评论区又在说:这是人性本善的铁证。
所以问题来了——人刚生下来,到底是善还是恶?
其实这个问题吵了两千多年,从古代吵到现代,从中国吵到西方,至今都没有定论,所以博主也不可能得出一个能得到所有人认可的结论,所以今天从其他角度,来跟大伙聊点不一样的。
先说一个反常识的结论:博主觉得这个问题的问法本身就是错的。
为啥?因为“善”和“恶”不是客观存在的东西,它们只是人类社会发明出来的道德概念。而刚出生的婴儿,压根儿就不在这个道德系统里。评判一个婴儿是善是恶,就像判断一只猫是左派还是右派一样——问题根本不成立。
孟子说人性本善,荀子说人性本恶,他俩都吵了两千年了。但如果你仔细看就会发现,他俩说的“性”根本不是一回事。
孟子说的“性”,是人区别于禽兽的那部分。他认为人天生就有“恻隐之心”——看到小孩要掉井里了,谁都会下意识的想去拉一把。这个反应不需要思考,不需要教育,是一种本能。所以孟子说,人性本善。
听起来很有道理对吧?
荀子说:不对。人天生就贪图利益,饿了想吃,冷了想穿,累了想歇着。如果不加约束,人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侵占、抢夺别人的东西。所以必须靠礼法来约束,靠教育来改造。荀子说,人性本恶,其善者伪也——意思是,人的善是后天教化的结果。
听起来也很有道理对吧?
问题出在哪?出在他们俩用同一个“定义”去套了不同东西。
孟子把“善”定义为人区别于动物的天性,荀子把“恶”定义为人的原始欲望。他俩说的根本不是一个东西。这就像两个人争论“西红柿是水果还是蔬菜”——一个从植物学角度说它是水果,一个从烹饪角度说它是蔬菜,都对,但吵不出结果。
近几十年,发展心理学和神经科学给了咱们一些不同的视角来看待这个问题。
耶鲁大学有个著名的“木偶实验”。研究人员给6个月大的婴儿看两段“木偶演示”:一个木偶充当攀登者,努力爬坡可屡次滑落。另外两个木偶,一个扮演“帮助者”从下方推攀登者,帮助其爬上山坡;一个扮演“阻碍者”,从山顶把攀登者一次次推下坡。
实现最后的结果是,大多数婴儿都选择了伸手去抓“助人者”木偶,而不是“阻碍者”木偶。
这听起来像是“人性本善”的证据对吧?
别急。在稍后的同一批实验里,研究人员又换了个场景:一个木偶给另一个木偶分零食,一个分得多,一个分得少。结果婴儿们更倾向于选择那个“分得多”的木偶——也就是“自私”的那一方。
这说明什么?
说明婴儿的“道德感”是极其原始和自利的。他们会是喜欢“帮助者”,因为帮助者对自己无害;他们喜欢“分得多”的,是因为自己也想多得。这跟道德无关,跟生存本能有关。
所以与其说人性本善或本恶,不如说:人性本“利己”。
这个“利己”既包括自私自利,也包括合作共赢——合作是一种高级的利己。
再往深了说,这事儿还跟进化有关。
人类是群居动物。几百万年前,我们的祖先在非洲草原上,一个人单挑不过剑齿虎,只有抱团才能提高生存几率。这个过程里,那些有合作倾向、能读懂同伴情绪、愿意分享食物的人,更容易活下来,把基因传下去。
但同时,那些更自私、更会抢占资源的人,在资源匮乏的时候也更容易活下来。
所以进化给了我们两套系统:一套是“共情合作系统”,一套是“自私竞争系统”。 两套系统都在基因里,哪个被激活,更多取决于外部环境。
这就是为啥同样是两岁小孩,有的会分享,有的会抢。这不是“善”或“恶”的问题,而是环境和基因互动的结果。
说到这里,博主想说一个跟大家认知不太一样的观点:
很多人觉得,人性本善,是“社会把人变坏了”。
但事实可能恰恰相反——人类之所以能发展出文明,不是因为人性中有善,恰恰是因为人性中的恶。
大家想想,如果人人天生都是圣人,那就根本不需要法律和制度了,也不需要监狱、警察、道德教育了。正是因为人类知道自己骨子里有自私、贪婪、暴力的倾向,所以才发明了这些东西来约束自己。
人类历史上所有的制度设计,从法律到市场到民主,本质上都是在做同一件事:承认人性有恶的一面,然后用制度把恶控制住。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说:“我们之所以能吃上晚餐,不是靠屠夫、酿酒师和面包师的仁慈,而是靠他们对自己利益的关心。”——这话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别指望人无私,让每个人自私地去赚钱,结果大家都有饭吃。
这就是制度的力量。它不要求你变圣人,它只要求你在规则框架内追求自己的利益,然后自然而然地造福社会。
再说一个更反常识的:
很多人觉得“性善论”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其实不是。
孟子确实是主流,但别忘了,中国还有法家。韩非子说得很直白: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医生给人治病,不是因为仁慈,是因为想赚钱;木匠做棺材,不是因为盼人死,是因为有人死他才有生意。
而且,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本质上也是建立在“人性恶”的假设上的。商鞅变法搞连坐,就是认定人会包庇亲友,所以用制度来约束。秦朝能统一六国,靠的不是仁义道德,而是严密的制度设计。
所以回到最初的问题:人之初,到底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
我的答案是:人之初,既不是善也不是恶,人之初是“空白+本能”。 这个本能包含合作也包含竞争,包含利它也包含利己。你给它什么样的环境,它就长成什么样的人。
所以,不要被“性善论”和“性恶论”困住了。人性是复杂的,复杂到任何单一理论都解释不了。接受这种复杂,你才是成熟的社会人。
全文完,感谢阅读,喜欢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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