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圆梦大学,根据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现将麒麟区2026年助学贷款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咨询方式
1.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30,受理高峰期(7月6日到9月18日)周一至周日8:30至17:30为人工服务,其他时间提供智能客服服务。也可登录在线系统(https:// sls.cdb.com.cn)咨询办理。
2.麒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热线0874-3315028,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政策介绍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是什么?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贷款期限有多久?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即LPR5Y-0.7%)。每年12月21日为贷款年度利率重定价日。
(五)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学生本人或者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应在毕业当年的8月31日前向麒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续贷;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自付利息,可享受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3.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麒麟区。
4.家庭情况: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5.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1.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其他
(1)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2)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8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办理时间
续贷:2026年6月15日至9月30日。
首贷:2026年7月27日至9月30日。
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麒麟区办理地点
麒麟区教育体育局阶梯教室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东山镇、茨营镇、越州镇中心学校、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局三楼教育科五个办理点。
(三)如何申请贷款?
方式一: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就近的麒麟区办理地点申请办理。
方式二:首次贷款,家长(共同借款人)无需到现场,即可通过线上方式授权借款学生代其前往助学贷款受理点签约。
续贷时,借款学生可以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线上操作,选择网上签订合同,进行线上申请,受理成功后下载打印受理证明交学校。
(四)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方式一的首次办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携带以下申贷材料: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②录取通知书原件(或转段证明)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提前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提交申请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方式二的首次办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学生发起贷款申请并邀请共同借款人远程授权→共同借款人线上查看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后→学生再赴现场办理助学贷款。请务必在前往受理点前完成共同借款人的远程授权。
(五)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操作步骤
第一步学生发起贷款申请并邀请共同借款人远程授权
1.填写信息。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信息填报,上传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影像。
2.选择方式。在共同借款人信息-签约方式中选择授权代办。
3.生成链接。系统自动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授权委托书》(简称《授权委托书》)签署短信链接/二维码,由借款学生分享给共同借款人。
特殊流程说明(未满18周岁学生):对于未满18周岁的借款学生,其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合法监护人,在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后,也可以进行远程办贷。
第二步共同借款人查看并线上签署《授权委托书》
5.身份验证。共同借款人完成人脸识别、短信验证码等身份核验。
6.签署授权书。共同借款人在线确认温馨提示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7.提交完成。提交后授权即时生效。
温馨提示:授权书签署完成后,如修改贷款金额、更换共同借款人等,需重新发送链接并完成授权。
第三步学生赴现场办理助学贷款业务
8.携带材料。学生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或转段证明)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未进行预申请)等材料,前往就近的麒麟区办理地点办理。
9.办理合同签署。学生现场签署《借款合同》,在共同借款人签字处注明代签。如学生张三办理时,在借款学生签字位置签署“张三”,在共同借款人签字位置签署其共同借款人姓名“李四(张三代签)”。
五、征信知识提醒
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防范信用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如实记录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借款人过去的信用行为将对未来的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请借款人重视维护自身信用,防止失信被惩戒。
若您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本息,将被视作贷款逾期,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贷款逾期后,请您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第三方代理结算机构终端查询应还本息,并及时按照借款合同等约定的还款方式足额还款。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逾期贷款造成的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为了今后顺利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等,请务必按时足额偿还助学贷款本息,珍惜个人信用记录,避免产生逾期。
麒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4日
来源:麒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杨漪琦、缪芳
审核:巴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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