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子口的老槐树底下,罗大叔把烟屁股往地上一捻,闷声叹气:“好不容易把30年贷款扛完了,现在又说房子产权到期还得年年交钱。这房子啃了我半辈子骨血,难道还打算连我剩下的这点老骨头都嚼干净?”他抬起满是皱纹的眼角问大伙,“这70年产权一到,房子到底还算不算咱的?”
坐在马扎上的三爷也跟着接茬:“提房子我就窝火。我家闺女嫁过去好几年,洗衣做饭伺候公婆,在家我都舍不得让她端个碗,到了婆家反倒成了老妈子。原想着人家好歹把她名字加房产证上了,日后有个万一也不至于太委屈。结果呢,离婚时候法院说了:你又没出钱,加名字也不好使,房子没你份儿。”
真是一纸产权证,有人笑醒有人失眠。
01.70年产权到期究竟怎么办?
首先很多人没搞明白,产权年限不是从你买房那一刻开始计算时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70年,这个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地时就开始算的。
比方说开发商1998年拿地,2022年才建好三期,今年你买了这房,房子还没入住,产权年限就只剩下44年,产权直接缩水28年。
特别是对于买二手房的人来说,产权缩水时间更多。房龄每增加一年,产权年限就会相应的减少一年,所以买房的时候千万别被忽悠了。
70年到期怎么办?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给住宅吃了定心丸:到期自动续期。听清了,是“自动”续,不用你举着材料跑断腿,国家也不会把房子收回去。但可能会让你交一笔续期费,具体交多少,现在还没有明确。
拿以前温州一小批到期的房子来看,一百平米的房子续期费大概1560块钱,折算下来每天的费用很低。
还有专家琢磨,将来可能按比例收,比如按房价0.1%年费续期,200万的房子,每年交2000块,但国家并没有统一明确续费标准。
另外注意一点:像商铺,公寓这些非住宅用地,并没有明确产权到期自动续费。如果当初图便宜买的是LOFT,这种产权年限只有40年,同样是从开发商拿地开始算时间,这种实际到手年限更短。
而且40年产权到期之后,将来怎么安排?现在还不确定。更别说当初开发商如果是以工业用地拿地后改建为公寓的,这种房子以后买卖可能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差额,孩子上学落户都难,搞不好砸手里。
所以买房之前一定要核查清楚土地性质:
住宅用地产权70年,可落户、享民水民电、自动续期;
非住宅用地是40年或50年,商用水电、续期政策不明。
再讲三爷闺女踩的坑——房产证上加名,看起来像给婚姻上了保险,其实里头藏着好几个反常识的雷。
1. 按揭房加名:没还完贷款,银行才是真房东。这时候想加名,必须先让银行点头。可银行又不是你家亲戚,加名牵涉抵押权变更,增加信贷风险,所以现实中大多会要求一次性还清尾款、解押后再加名。贷款未清时谈加名,基本是空谈。
2. “加名即分一半”是最大误区,分割看的是出资。加名只是让你上了牌桌,但即使上了牌桌,也不代表平分筹码。法院分割看的是实际出资、婚龄、家庭贡献。对方婚前全款房,哪怕加了名,判给你的可能只是10%到30%的折价款。
3. 加名容易去名难,离婚时的税务大坑。如果离婚去名,就算法院判给你,除夫妻更名外,其他关系(如离婚后双方)的份额转让,可能被征收高达20%的个人所得税。操作稍有不慎,你拿回自己的房产份额,就得向税务部门缴纳巨额税款。
4. 加名可能让好牌变烂牌,丧失首套房资格。对于年轻夫妻,没贷款的一方一旦加名,征信就留下房贷记录,将来再买房会被算作二套,首付和利率双双上浮,白白浪费宝贵的“处女贷”资格。
那该怎么防?
与其冒险硬闯加名这条道,不如换个思路:
①签婚内财产协议:白纸黑字约定份额,不用过户,不涉税费,法律同样认可,是更安全高效的做法。
②到公证处做赠与公证:还清贷款后,先做不可撤销的赠与公证,锁定赠与事实,为将来留下铁证。
总之上述这些都是过来人交百万“学费”后总结出来的经验,建议你提前做好功课,避免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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