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临平区纪委监委对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一级警长张建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建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知法犯法,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场所经营、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建生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建生开除党籍处分;由临平区监委给予张建生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 临平区纪委监委
编辑 陈筱妍
审核 毛迪 王晨郁
校对 叶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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