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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体育局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关于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且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贷款条件

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永善县;

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按照《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的规定,高校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需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不作年龄限制;

(二)若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亲友作为共同借款人;

(三)若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永善县;

(五)若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需在25~60周岁之间;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贷款用途

主要解决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

五、贷款额度

本专科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20000元,硕士研究生贷款金额不超过25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

六、贷款受理地点:永善县教师进修校(二中岔路口红绿灯下行100米东升电器旁边)。

七、贷款工作安排

(一)续贷受理时间:6月24日-9月30日。

(二)首贷受理时间:7月20日—9月30日。

(三)受理方式

1.往届生续贷:采取线上续贷的方式,即:远程受理,原则上不接受现场进行续贷。(注意:涉及到专升本、本升研等升学转段的学生进行续贷时不能进行远程受理,必须由学生本人或者共同借款人带上身份证、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就读证明先来现场受理点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变更成功后方可远程续贷)。

2.往届生首贷(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必须采取线下受理的方式来现场进行首贷,并在规定的时间里进行贷款。首贷时我县采取的方式是办结制,即:现场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贷款的学生当日签订贷款合同,办毕全部手续。

八、学生现场办理流程

(一)往届生首贷

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注册页必须盖好学校公章)或在校证明、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认定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学生需要提交)。

(二)县内高考新生

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认定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学生需要提交)。

(三)县外高考新生

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认定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学生需要提交)。

注:申请表获取途径:手机下载助学贷款APP或电脑端搜索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报个人、共同借款人及相关信息—打印申请表。《申请表》上家庭住址不能重复填写并且必须填写到县、乡/镇/街道、村、社(组)及门牌号。

九、特别提醒

(一)办理贷款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及周末需整理学生资助及相关贷款档案材料,不现场受理贷款。

(二)新生到大学报到稳定后请及时登录系统,如联系电话、联系住址、就学信息发生变化,则在系统中及时做出变更(若原贷款学生出现上述情况,也请在系统中变更信息)。

(三)如学生退学、开除、转学、放弃大学报到或保留学籍服兵役等情况,需放弃贷款请及时与县教育体育局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县教育体育局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70-4540455。

(四)首次贷款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办理现场签字。

(五)请各贷款学生务必记住自己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的密码,以及自己的招商银行用户名、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切记不能遗失或泄露他人。

十、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8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72个月),最长不超过22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期日为每年9月20日,生源地贷款原则上不延期。

十一、提前还款

(一)现场还款方式:本人或亲朋好友到县(区)教育体育局POS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刷卡)进行还款;

(二)网上还款方式:本人先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随时还款签约、其次通过支付宝、云闪付手机APP进行还款(贷款账户在学生贷款纸质合同上)。

注:若要咨询助学贷款相关业务,请致电0870-4540455。

永善县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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