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融媒体中心
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
近期
我市持续开展
全市学校(园)安全检查
现将典型问题隐患曝光如下
01
简阳市云龙五合学校
存在问题:
1.校内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
2.楼顶攀爬架高度过低。
3.有限空间标识标牌未更新。
相关规范:
第一项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严禁在高层宿舍、教学楼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充电。
第二项违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23号)第十八条 学校须定期检查设施、发现隐患立即维修/更换。
第三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准确有效的安全警示标志。
整改要求:
1.立即规范停车。
2.按要求对攀爬位置进行增高处理。
3.立即制作更新标识标牌。
处置情况:
责令对上述问题限期整改,简阳市教育局已对云龙五合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其持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
02
简阳市云龙金马学校
存在问题:
低挂空调外机拖架存在尖锐突出物。
相关规范:
该项违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23号)第十八条 学校须定期检查设施、发现隐患立即维修/更换。
整改要求:
立即将突出物进行软包。
处置情况:
责令对上述问题限期整改,简阳市教育局已对云龙金马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其持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
03
简阳市云龙初级中学
存在问题:
校内住户楼道停放摩托车。
相关规范:
该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整改要求:
立即进行楼道清理,规范停车。
处置情况:
责令对该问题限期整改,简阳市教育局已对云龙初级中学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其持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
04
简阳市云龙小学
存在问题:
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未设置灭火器。
相关规范:
该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整改要求:
立即规范设置灭火器。
处置情况:
责令对该问题限期整改,简阳市教育局已对云龙小学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其持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
05
简阳市云龙幼儿园
存在问题:
临空栏杆处存在攀爬物。
相关规范:
该项违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23号)第十八条 学校须定期检查设施、发现隐患立即维修/更换。
整改要求:
立即清除攀爬物。
处置情况:
责令对该问题限期整改,简阳市教育局已对云龙幼儿园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其持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
06
简阳市赤水太平桥学校
存在问题:
1.燃气报警装置故障。
2.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使用排插且无自动断电装置。
相关规范:
上诉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 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整改要求:
1.立即请专业人员维修。
2.立即请专业人员进行规范处理。
处置情况:
责令对该问题限期整改,简阳市教育局已对赤水太平桥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其持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
07
简阳市赤水石堰学校
存在问题:
疏散指示标志故障。
相关规范:
该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整改要求:
立即进行维修。
处置情况:
责令对该问题限期整改,简阳市教育局已对赤水石堰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其持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
来源 | 简阳市安办
编辑 | 郑玥岚
责编 | 胡禹
审核 | 段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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