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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品质,

遏制“七乱一占”突出问题,

即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门前三包”专项整治行动。

小布特别提醒:

随意倾倒、抛撒、堆放

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等要被罚,

单位最高罚款50万元

个人最高罚款500元,

并没收违法所得……

一起来了解

什么是“门前三包”?

“门前三包”是沿街单位、商户、住户对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市容秩序承担管理和维护责任的制度。具体内容为:

包环境卫生——地面扫干净,垃圾分类收集,墙面橱窗要整洁。

包绿化美化——花草树木别破坏,绿地不能占,公共设施要爱护。

包市容秩序——商品摆进店,门外不堆杂物、不乱停车、不乱贴广告、不乱搭建等。

谁来负责“门前三包”?

按照《珠海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规定,“门前三包”的责任主体因区域而异:

  • 临街门店:经营者负责;无经营者的,由产权人负责。

  •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无物业的由产权人承担。

  • 集贸市场:市场经营者负责。

  • 建筑工地:建设单位负责。

  • 停车场:经营者负责。

责任区范围从建(构)筑物墙基至道路路缘石(边线),左右至相邻墙体。范围不明确的,由区市容环卫部门划定并告知。

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

出现哪些行为会被处罚?

一起往下看↓

相关法律

(一)未按要求投放或随意处置生活垃圾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单位未按照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未按照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二)建筑物未保持整洁美观

根据《珠海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任人在责任区的建筑物不能保持整洁、美观,影响市容市貌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三)乱写乱画乱挂

根据《珠海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责任人在责任区的建筑物外墙、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挂)标语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或者招牌的,责令限期拆除,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拆除的,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并按每平方米处以二千元罚款。

第十二条,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楼道、候车亭、候车站牌、树木、电杆、路灯杆、栏杆、配电箱、信箱、阅报栏、各种指示标牌、花基、消防栓、消防箱等公共设施和卷闸门上张贴、涂写广告。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清洗

逾期不清洗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书面通知电信企业暂停其在张贴、涂写广告中标明的电信号码的使用,有关电信企业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二日内执行。

(四)乱堆放建筑垃圾

根据《珠海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任人因生产、装修房屋等原因产生的垃圾、污泥没有及时清理,而随意占用公共通道、路面、空旷地堆放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逾期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质量要求恢复绿地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按照占用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五)擅自摆放花篮花盆

根据《珠海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责任人开业、庆典时摆放的花篮、花盆等物品没有报批,或者超过批准摆放期限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六)擅自占用损毁公共设施

根据《珠海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责任人擅自拆除、迁移、占用、损毁、封闭公共设施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超出门店外占地经营

根据《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禁止经营者擅自超出经营地址的门、窗、外墙经营或者超出租赁的经营场地的面积摆卖经营。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按照超出面积每平方米处一百元的罚款,不足一平方米的按照一平方米计算;拒不改正的,可以没收其超出面积所摆卖的物品和设施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

需要每一位沿街商户、

单位和市民朋友共同参与。

市民朋友若发现违规行为,

可进入“珠海人民城管”

点击菜单栏的

“便民服务”—“珠海城管服务”

进行反映。

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

离不开每一位市民和商户的

共同努力。

门前干净整洁,

街巷通畅有序,

生活才能更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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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人民城管

编辑/陈淑娴

责任编辑/赵思华

三审/常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