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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天津经开区组织召开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培训会议,特邀建筑施工安全领域资深专家授课,区域内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建管中心全体工程监督人员共计120余人参加

会议首先组织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随后,由授课专家围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开展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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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紧扣当前建筑施工安全工作重点,坚持理论结合实操、案例结合规范,系统解读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拆除作业等不同类别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要点及整改要求。

同时,结合近年来全国建筑施工领域典型安全事故案例,授课专家深入剖析隐患产生根源、违规操作危害及监管薄弱环节,直观展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关键要点,细致讲解隐患自查、上报、整改、销号的全流程闭环管理要求以及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追责问责的具体情形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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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过程中,与会人员认真聆听授课内容,详细记录培训要点,并结合各自项目实际与授课老师开展交流探讨,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知识储备,有效提升了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就下一阶段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相关工作,天津经开区建管中心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学好《判定标准》,夯实安全基础。各项目工地要组织本项目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判定标准》宣传学习和政策解读活动,确保参建各方熟练掌握标准内容,并在具体施工环节切实做到学以致用,依法依规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同时,要分层级开展排查,做到应查尽查。各施工单位要依据《判定标准》,结合工程实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做到全面覆盖、不留盲区,检查应重点聚焦危大工程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环节。最后,要落实闭环管理,实现动态清零。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需按照“上报—整改—销号”的工作流程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建管中心也将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将按照下停工督办、督整改闭环、促问题销号的处置流程,同步落实约谈、通报、处罚等惩戒措施,切实履行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控监管职责,全力保障辖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