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0日凌晨,内蒙古库伦旗一间出租屋里,一声沉闷的撞击过后,一个三个月大的婴儿再也没能哭出声来。

摔死孩子的,是他的亲生父亲——利国春。

俗话说虎毒尚且不食子,可这个男人,竟壕无人性,亲手终结了自己骨肉的生命。

更令人愤怒的是,一审被判死刑后,这个杀子凶手没有一丝悔意,只是贪生怕死地跪地求饶,还妄图让前妻写谅解书换自己一条活路.....

这到底发生了什么,能让人一个父亲做到如此残忍的地步?故事要从一段婚姻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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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的她,把全部信任交给了一个大她8岁的男人

利国春的妻子叫乌日娜,出生在内蒙古一个普通家庭。14岁那年,父亲去世了。乌日娜和母亲相依为命,日子过得很艰难,但所幸日子一天一天熬了过来

2009年冬天,15岁的乌日娜离开家乡,来到乡镇的满汉中学读书。

在学校里,她认识了在这里打工的利国春。利国春当时是学校的一名锅炉工,比乌日娜大8岁。

一个失去父爱的少女,遇到一个对她关怀备至的男人,那种感觉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了浮木。利国春对她嘘寒问暖、百般体贴,日渐让乌日娜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在之后,她不顾家人的反对,义无反顾地和利国春走到了一起,同居了。甚至为了这段感情,她放弃了学业。

2012年春天,18岁的乌日娜怀孕了。她成了一个母亲,自己都还是个孩子,却要当妈妈了。

但她不后悔。她以为自己终于有了一个完整的家,殊不知,这是一场噩梦的开始。

孩子刚满三个月,丈夫的心就野了

孩子出生后,乌日娜慢慢发现,利国春变了。他不再像以前那样体贴,甚至开始有了许多隐秘的举动。

一天晚上,乌日娜无意中翻看丈夫的手机,发现里面有暧昧的聊天记录。一个陌生女人在信息里问:“六点不见面就要走?”

乌日娜心里隐约察觉不对,于是拿着手机短信,去质问利国春。利国春轻描淡写地说,只是普通朋友,想以此糊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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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谁会相信一个普通朋友会问出“六点不见面就要走”的话?

乌日娜虽然年轻,但并不傻,此事就像一根刺扎在了乌日娜心里。

此后,两人开始频繁争吵。

作为女人的第六感,让乌日娜越发不安,果不其然,经过一番调查,乌日娜发现丈夫口中所谓的普通朋友,名叫开华,是个寡妇,比利国春还大几岁。

利国春频繁约开华外出,带她去舞池跳舞。开华的开放和挑逗让他彻底迷了心窍。但他又怕太明显会引起乌日娜的不满,于是开始偷偷摸摸。

可纸终究包不住火,乌日娜很快便发现了丈夫的秘密。

面对怒火中烧的乌日娜,利国春却并没有放在心里,没有道歉、也没有悔改,而直接选择了离家出走。

更荒唐的是,他刚到车站买票,开华就打来电话,说愿意陪他一起走。

两人就这样去了通辽市,过起了“蜜月”般的生活。

可怜的乌日娜当时还在哺乳期,孩子才三个月大。丈夫却抛下了这个家跟别的女人在外面逍遥快活去了。可荒唐的事情还在后面!

他把情人带回家,想让妻子接受“三人行”

利国春在通辽快活了一段时间后,突然回来了。但这次,回来不是认错的,也不是改过了,此番回来,他是来提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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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让乌日娜默许他同时维持两段感情。说白了,他想把情人带回家,三个人一起过。

一个哺乳期的母亲,丈夫在外面有了女人,本就是对乌日娜天大的侮辱,这个男人甚至还恬不知耻的要她把那个女人迎进家门?

乌日娜自然无法接受。

至此,两人之间的矛盾彻底激化,争吵越来越频繁。

2013年4月20日凌晨,利国春喝点酒,直接就把情人开华带回了家。尴尬的一幕发生了,出租屋里,一个男子,一个妻子,一个情妇,这画面着实令人窒息,乌日娜再也压制不住内心的委屈,歇斯底里的吵了起来。

利国春也是毫不相让,怒吼声此起彼伏,顿时,出租屋内,乌日娜的哭声和孩子的啼哭夹杂在一起,偶尔还能听到东西摔落的声音,乱作一团。

经此一事,乌日娜彻底看透了眼前这个男人,心灰意冷,提出了离婚。她决定带着孩子离开这个男人,离开这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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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利国春听到这,却变了脸。

“你敢离婚,我就摔死他!”

听到妻子要离婚,还要带走孩子,利国春也彻底失控了。

酒精上头的他,直接一把抓起襁褓中的婴儿,面目狰狞地冲着乌日娜吼:“如果你敢离婚,那我就把他摔死!谁都别想要他!”

三个月的婴儿在他手里,像一件随时可以扔掉的物件。

眼看利国春如此,乌日娜也彻底被愤怒和绝望冲昏了头,歇斯底里地回了一句:“那是你的孩子,你摔就摔! ”

毕竟,在她看来,利国春是孩子的父亲,再怎么混账,也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不曾想,她的这句话,却成了压垮一切的最后一根稻草。

愤怒的利国春,在这一刻彻底失去了理智,这就有了开头说的那一幕。

利国春直接猛地将孩子摔在了地上,随着一声闷响,婴儿的哭声戛然而止,然后逐渐变弱,最终彻底消失。

乌日娜呆滞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她不敢相信,这个亲手摔死自己孩子的男人,就是当初那个对她关怀备至的恋人。

她不敢相信,那个刚才还在哭的小生命,就这样没了。

孩子的爷爷奶奶闻声赶来,看到眼前的一幕,震惊到不知所措。老人心急如焚,立刻决定把孩子送往医院。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再次刷新了所有人的认知。

一个谎言,和一个母亲的控诉

送医途中,老人报了警。

但当警方赶到,询问孩子受伤的原因时,老人却迟疑了。他告诉警方,孩子是夫妻争执时意外摔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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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警方见到孩子伤势的那一刻,立刻起了疑心。

孩子的脸部已经发紫,额头和后脑勺有大面积血肿。最触目惊心的是,孩子的枕骨和颧骨已经粉碎。

诊断结果显示,孩子死于强烈的外力导致的严重颅脑损伤。这样的伤势,怎么可能是“意外摔伤”?

就在警方对案件感到困惑的时候,乌日娜站了出来。她哭诉着告诉警方,孩子是被丈夫利国春亲手摔死的。

听到这些,在场的所有人都有些震惊:亲生父亲怎么能对自己的孩子下如此重手?

但事实就摆在眼前,很快,警方逮捕了利国春。面对确凿的证据,利国春对于杀害亲生儿子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无疑,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死刑!但凶手只想活命

2013年11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通刑初字第53号刑事判决。法院认为,利国春故意杀害刚出生的幼子,作案手段残忍,违背人伦道德,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认定被告人利国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听到死刑判决后,利国春彻底慌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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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争取从轻判决,他托家人多次找到乌日娜。在探视时,他下跪痛哭,苦苦哀求前妻写下谅解书,并承诺出狱后会尽力弥补过错。

可这一切,不过是害怕受到法律制裁的恐惧,又有多少忏悔呢?

对此,接连承受丧子之痛与情感背叛的乌日娜,早已心如死灰。面对利国春卑微的求饶,她没有丝毫心软。

她明确表示,不会出具任何谅解文书,只希望法院维持死刑判决,让凶手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在她看来,利国春亲手终结了亲生儿子的生命,泯灭了为人父、为人夫的底线,根本不配得到宽恕。

当时,央视《忏悔录》节目还记录下了这一幕。

审讯过程中,利国春后悔莫及,失声痛哭,希望妻子能够原谅他。而乌日娜的回答只有一句话:永不会原谅他,永不会。

三个字,无疑是一个母亲对杀子凶手最决绝的回应。

但事后,利国春还是提起了上述。

最终此案于2014年12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内刑一终字第1号刑事判决。

二审认定利国春犯故意杀人罪,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利国春限制减刑。

这个小学文化的锅炉工,用最残忍的方式结束了自己三个月大儿子的生命。而他自己,将在监狱里度过余生。

结语

这起案件曝光后,引发了巨大的社会震动。人们愤怒、心痛、不解——一个父亲,怎么下得去手?

乌日娜当初不顾家里反对和利国春走到一起。怀孕之后丈夫却有了外遇,对他们母子态度冷漠。在一次争吵中,他竟然摔死了自己的亲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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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15岁就把全部信任交给一个男人的姑娘,最终换来的是什么呢?是背叛。是冷漠。是当着她的面,摔死她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

当时,就有网友说:“不死刑不足以平民愤!”也有网友说:“最残忍的恶行,莫过于亲手伤害血脉相连的至亲。”还有人说:“他如今跪地求饶,不过是自私本性的体现,并非真心忏悔。”

毕竟,一个能对自己三个月大的亲生骨肉下死手的人,他的眼泪值几个钱?他的“后悔”,不过是因为自己要死了。如果他真心悔改,为什么在听到死刑判决后才开始“痛哭”?这不是忏悔,这是怕死。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可利国春为了一时私情,亲手残害血脉至亲,突破了人性与道德的双重底线,无疑也给了世人警戒。

婚姻需要忠诚守护,为人父母更要扛起责任。切莫被一时的欲望蒙蔽双眼,做出伤天害理的举动。一时的放纵,不仅会毁掉多个家庭,自己也终将在法律的制裁下,为恶行付出沉重代价。

利国春如今在监狱里服刑,用无期徒刑偿还自己犯下的罪。可那个三个月大的孩子,再也回不来了。

你认为利国春该不该被判处死刑?如果你是乌日娜,你会选择原谅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参考资料:《真相-贵州》20140421 心肝宝贝遭遇恶魔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