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新疆草原围栏布局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提案答复
关于自治区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617号提案答复的函
新林办字〔2026〕49号
九三学社新疆区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优化新疆草原围栏布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提案》(第1617号)收悉。首先感谢九三学社新疆区委会对我区林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根据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自治区林草局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多年来,在国家大力支持下,我区通过退牧还草、退化草原修复治理实施围栏项目1242万亩。草原围栏在促进草原生态自然恢复、实现草原精细化管理、提高牲畜放牧效率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草原围栏建设和使用中也出现了规划不科学、建设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一些地方的草原围栏因布局不合理阻碍了野生动物的迁徙,一定程度影响了草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我局将进一步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建设草原围栏,更好地发挥其在草原管理和生态修复中的积极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科学评估已建草原围栏。“十五五”期间,自治区林草局将指导各地全面摸清已建草原围栏面积、分布、年限等现状,组织开展草原围栏最适使用年限研究,确定合理使用年限,对已经超过使用年限的按固定资产管理程序进行核销。同时,科学评价草原围栏建设效益,研究提出符合本地实际的调整优化方案。
二、适度调整已建草原围栏。充分考虑本地农牧业生产实际,积极引导农牧民通过联户、合作社等方式,开展联合放牧合作经营,适度降低已建草原围栏密度。对影响野生动物迁徙的草原围栏,重新调整留出必要的迁徙通道。对国家公园范围内的草原围栏,根据野生动物生存繁衍与扩散的生物学特征与生态需求,引导各地拆除或改造。
三、合理布局新建草原围栏。依据当地草原生态保护实际,因地制宜,结合草原类型特征和功能需要,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科学划定草原围栏建设区域。对退化草原生态修复等工程项目建设围栏,强化科学论证,考虑草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以地州为单位整体规划草原围栏建设,在野生动物迁徙的路线上预留出迁徙通道,在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草原尽量减少围栏设施建设。在自然保护地和国家公园的核心保护区内禁止新建草原围栏。
四、积极开展新型围栏试点。积极开展探索试验,尝试利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等电子标记方法建设虚拟围栏,着力解决草场定位、边界标注、面积统计中的问题。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划区轮牧时探索使用电子围栏,减少传统草原围栏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贵委对我区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5月9日
来源:新疆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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