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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30日,宁宣高速南京段。当晚,交警开展例行巡逻时,发现在南京南收费站出口导流线上,停着一辆小汽车,既未开双闪,后方也未摆放警告标志,安全隐患极大。交警上前查看情况,却反遭司机责怪:

“看什么看!耽误我睡觉!”

原来,她因行车犯困想要休息,明知前方几百米就可以出收费站下高速,却直接停在了自认为“安全”的导流线上。

交警将其引导至收费站进行处置,没想到她不仅不反思在高速上违法停车的危害,反倒改口称:

“我不知道前面是收费站,

我是女同志,我不懂!”

听闻要面临的处罚后,她又进一步指责交警:

“你警察不能用自己的权力随便欺负我!”

交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在高速上违法停车的行为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

交 警 提 醒

高速公路不是自家卧室,也不是星级宾馆,不是停车休息的地方!在高速上违法停车,不仅危害自身安全,还会给其他车辆带来无妄之灾!

开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参考“逢三进一”原则,在疲劳、困意来临之前到服务区休息以恢复精力体力,而不是开到犯困直接停车睡觉!

投稿邮箱:gabjg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