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运城13岁女孩小敏自称遭强奸的事情还在持续发酵,小敏的家人接受了采访,小敏的哥哥告诉记者,事情是6月22日曝光的,当晚多名穿便服的民警来他们家沟通,让他们撤案,意思就是说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
主要有以下两条:
1 小敏是自愿,案发后也收钱了。
2 小敏对外谎称14周岁,绰号黑哥的男子不知道她未满14周岁。认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次日,山西运城成立调查组,调查办案细节。
小敏在面对民警询问时,说不清楚是不是向黑哥透露过自己的年龄?紧接着她又补充到,案发前几日,黑哥要约她外出,她明确拒绝,表示自己才13岁,问对方想要干啥?
这个黑哥30岁,叫韩某某。
案发今年4月18日,小敏和家人正在闹矛盾,她就和朋友去了KTV,散场后黑哥要送她回家,到了朋友张某某家的出租屋,黑哥就告诉小敏,要给小敏888元,让黑哥那啥一次。
她反抗了,说朋友家里安装了监控。
黑哥直接打电话给张某某,确定家里没有监控,张某某就把她强奸了,事后还给了她500元钱,她当时是迫于害怕,并没有与对方发生冲突。
她和黑哥认识也就是两三个月,黑哥曾多次邀约她外出,她也知道黑哥对她图谋不轨,一直心存戒备。
没想到,她还是被黑哥强奸了。
12天后,她将自己遭遇侵犯的事情,告诉了哥哥的女友,家人才开始让她报警的。
警方带着她到了医院,确定她年仅13岁3个月,体重40公斤。检查显示小敏处女膜7点位置,存在一处0.3厘米的陈旧性裂伤。
此时距离案发十多天了,第一现场的证据,早就破坏了。小敏说她和黑哥共同的朋友张某某,曾逼她去撤案,就说她不想上学,谎称被强奸了。
小敏的哥哥告诉记者,妹妹遭强奸后,曾失联过几天,他才知道那几天妹妹曾在一家KTV工作了3天,并有男子让小敏谎报年龄,还教唆她参与“仙人跳”。
值得注意的是,小敏的成长环境比较特殊,她是妈妈离婚的非婚生女,爸爸从小就不认她,从她成长过程中,就没有人关心她。
黑哥和她发生关系后也承认,他把小敏睡了。说以为她年满14周岁了,认为小敏是14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刑法236条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对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情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明知”对方是幼女。
我国刑法说得很明确,小敏才13岁,黑哥30岁,不可能不知道小敏是幼女,通过她的身体发育,就应该知道她是幼女。只要强奸幼女,和幼女发生关系的,不管幼女同意还是不同意,都要严惩,都要按照强奸罪来出发。
毕竟幼女,在这方面存在不健全的辨别能力,一个30岁的成年人,必须负完全刑事责任。事发后警方给他们调解,认为让小敏多拿点钱,也是为小敏着想,让他们和解。
他们也试图和黑哥协商过,不过,黑哥在2024年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认为他不具备足额赔偿能力。
现在黑哥承认发生了关系,认为对方是14岁的未成年,实际上她只有13岁,不管黑哥怎么狡辩,应该都会被判强奸罪,而且从重处罚。希望调查结果能够尽快出来,严惩这个30岁的流氓混混。
再就是小敏,一直和这种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确实存在各种不安全的隐患,所以,还是要和正常人在一起,家人尤其是母亲,应该对她起到监护作用,否则生下她来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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