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现行执行备案制,取消资质审批,工商注册后 30 日内向住建部门完成备案,分三级,全省统一标准。
一、基础硬性条件
1. 企业组织形式
仅允许有限责任公司 / 普通合伙企业,
公司制:至少 2 名股东;
合伙制:至少 2 名合伙人。
2. 机构名称规范
名称必须包含房地产估价 / 房地产评估字样
3. 经营场地
固定商用办公场所,提供房产证及正规租赁合同,独立办公区域,满足档案存放、业务接待需求。
4. 内部制度全套文件
估价质量管控制度、估价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防控制度、估价师执业管理办法,
5. 人员资质
股东 / 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为注册满 3 年、近 3 年无停业处罚的专职房地产估价师;
若股东 / 合伙人仅 2 人,两人均需满足 3 年以上执业、无处罚;
全部估价师必须全职社保缴纳,劳动关系真实,不得挂靠。
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
1. 资金要求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 万元;
合伙企业:出资≥30 万元。
2. 估价师人员
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3 名;
法定代表人 / 执行合伙人必须为注册满 3 年专职估价师。
3. 股权
专职估价师持股 / 出资总额≥60%;股东中至少 3 名专职估价师(合伙至少 2 名)。
4. 业绩要求
取得三级备案后,暂定期 1 年,期满前需完成累计估价建筑面积 15 万㎡或土地 8 万㎡方可正常延续、升级二级。
三、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
经营年限:取得三级备案满4 年;
资金:有限公司≥100 万,合伙≥60 万;
估价师:专职注册估价师≥8 名;
业绩:近 3 年年均估价建筑面积≥30 万㎡ 或 土地 15 万㎡;
股权:估价师持股≥60%,半数以上股东执业满 3 年;
法人 / 合伙人:注册执业满 3 年估价师。
四、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
经营年限:二级备案满3 年,合计经营满 6 年;
资金:有限公司≥200 万,合伙≥120 万;
估价师:专职注册估价师≥15 名,其中 5 名执业满 10 年;
业绩:近 3 年年均估价建筑面积≥50 万㎡ 或 土地 25 万㎡;
法人、股权、场地、制度标准同二级,要求更高。
五、常见开办难点提示
新设只能从三级起步,不能直接申办一、二级;
估价师社保必须在本机构连续缴纳;
股东股权比例硬性要求 60% 以上为估价师持有,工商登记需同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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