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文以公开报道和资料整理为依托,仅对事件进行梳理、提出观点,并不代表事实的认定,案件真相以官方权威通报为准。】

5月21日,原三体公司CEO许垚被执行死刑(案件缘由为许垚因职场矛盾,向游族网络董事长林奇及多名同事投毒,致林奇死亡、多人中毒),最终这起近几年最抓人眼球的投毒案终于落下帷幕。而每一起投毒案,都会翻出这场持续30年未决的案件,就是令无数国人意难平的清华朱令铊毒案。

朱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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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序章:两个不同的宿舍,两段不一样的人生

第一章·序章:两个不同的宿舍,两段不一样的人生

第一次知道朱令案是天涯论坛,笔者那年读大学,在深夜里看到一个帖,标题写的是清华才女铊中毒案至今未破,点进去能看到嫌疑人2005年的那份声明,翻了半夜,第二天照常上课,脑中尽是那个帖子的事情。

那个时候想不通一个问题:一个案件的受害人、嫌疑人、动机、时间、毒物来源都清楚,为什么破不了?这个问题我已经问了自己20年,直到现在做罪案方向的写作,重新整理朱令案材料之后,我终于不再问“为何不能破解”——问题应该是这件案子在哪里断裂。

1994年秋天的清华大学,女生宿舍9号楼的一间屋子住着四个化学系92级的女生。

门牌号并不重要,宿舍面积不到二十平方米,两张上下铺,四张书桌,几个书架堆满了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教材,窗外就是清华园,在秋天的时候银杏叶会铺满路面,骑自行车过去会发出一阵清脆的响声。

这间屋子里有两个人,后来被写进了中国最长的悬案里。

住在这间宿舍上铺的那个女生,同学和老师称呼她为朱令,档案上是朱令令,1973年11月生人,北京籍,父亲吴承之是国家地震局高级工程师,母亲朱明新在中国远洋集团工作,随母姓。

朱令不是清华常见的那种“学霸型”学生,她弹钢琴,也弹古琴,从小学钢琴进入清华大学民乐队改学古琴,从西方向东方转变的过程毫无困难,她也是北京市游泳二级运动员,在清华校运会中取得过名次,1994年参加全国高校艺术表演比赛,独奏组二等奖。

头衔列出来有些像简历,认识她的人回忆时,他们提到的都是同一件事:朱令太优秀了,优秀到让人不知道应该把注意力放在她哪一项上。

化学系的功课并不轻松,物理化学和仪器分析对数学、物理的要求也不低,但是她的成绩一直不错,白天上课晚上排练,当年清华民乐队正在筹备“爱我中华韵我中华”汇报演出,地点在北国音乐厅,朱令为《广陵散》演奏者。

《广陵散》是古代十大名曲之一,说的是聂政刺韩王的故事,嵇康临刑前弹的是它,说“广陵散于今绝矣”,之后就失传了,后世流传的版本为明代人据残谱所重建者,已无真迹存留。

1994年在北京音乐厅,一位22岁女生在舞台上演奏着曲子,台下坐着的是清华老师和同学,没人知道这会是她在人世间最后一场独奏。

住在同宿舍的另一个女生后来改名,出生日期也进行了修改。极少有人知道她改名,包括曾经和她同班的一些清华同学,直到多年以后有人在网上贴出照片才确定她就是当年的同学。

两人同属化学系,根据朱令母亲朱明新之后回忆,她和朱令的关系曾经“还不错”,但是1994年之前发生了几件事。

朱令在民乐队排练,时间紧,有时会错过班级活动,有一次班级组织活动朱令没有去,事后才知道——有人告诉她没活动,两人发生了争执,朱令告诉母亲此事时用到了“别扭”这个词。

一个用词非常克制的北京姑娘,用“别扭”来形容和室友的关系,但是这个词出现在案发之前,也在朱令母亲多年以后回忆里反复出现。

她在课外跟随化学系教授做课题,该项目要用到铊盐,铊盐是一种无色的重金属盐,易溶于水,无味,以毫克计量就可致死,它是化学实验室常用的试剂,在当年清华大学实验室里,对它的管理没有很严格,有人登记,也有人不登记,拿多少、用在什么上、还剩多少——没人真的在意。

1994年11月24日是朱令21岁生日,她父亲吴承之来校庆祝,那天朱令不太舒服,腹部隐隐作痛,没什么食欲,以为是吃坏了肚子。

这是几乎所有的讲述者都一笔带过的一天,因为它看起来太普通了,11月在北京,女生肚子不舒服是很正常的事情,她自己不以为意,她父亲也不以为意,宿舍的人也不以为意,整个清华的人都不以为意。

但是她当天吃下去的食物里面,也许已经有什么不一样了。

那年冬天的北京非常寒冷,朱令还在排练中,忍着腹痛反复进行合练,独奏部分的古琴需要很大的体力,即琴弦张力、演奏者坐姿、指法精准度等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音色,朱令没有把难受告诉别人,她不是一个推卸责任的人。

1994年12月11日北京音乐厅。

清华大学民乐队“爱我中华韵,我中华”汇报演出,朱令身穿演出服走上舞台,在数百名观众面前坐下,将手指放在古琴的七根弦上。

她那时候的头发已经开始掉,一根一根地脱落在枕头上、在排练厅的地板上,她没有告诉别人,她已经三天没有好好吃饭了。

她弹了《广陵散》。

该段有录音录像,现在仍能找到,记者去听了一次,认为演奏确实不错,不是用她当时身体状况来算好,就是单纯的“好”,一个三天没吃饭的人能弹出一场高水平的独奏,这件事本身就超出了意志力的范围——是一种接近极限的东西。

演出结束,退场。

朱令最后一次从舞台上走下来。

第二天12月12日她一个人回到了家。

12月23日,由于头发几乎全部掉光、腹痛和下肢疼痛持续加重,父亲把她送进了北京同仁医院住院治疗。

医生无法找到原因,当时中国医院能识别的中毒种类以高发的几种为主,即有机磷、砷、汞,铊很少见,朱令在同仁医院住了一月之后,部分体表症状被控制住了,头发也长出来一些。

人们都认为她已经恢复了,1995年1月23日,她出院。

1995年2月20日,新学期开始,她又回到了清华,回到不到二十平米的小宿舍里。

那是一个错误。

她不该回去,后来有人分析,如果她在第一次中毒之后不再回到那间宿舍就不会有第二次中毒,她体内铊的含量第一次中毒之后开始慢慢被代谢,头发重新长出来就是证明——脱发是铊中毒最典型的症状之一,这个症状减轻了就说明体内的铊浓度在降低。

但她之后又回了宿舍。1995年2月20日至3月3日不到两周时间,宿舍里的物品她多次使用过。

第二次中毒发生了。

这次剂量比第一次大得多,之后的检测结果表明,她的体内铊含量远远超过了致死量,不是接近临界值,而是远超,能活下来本身就是一个小概率事件。

1995年3月3日,她独自一人回到家中,这一次不是肚子疼、不是掉头发——是脚疼,像无数根针扎在越来越深的感觉中,疼得不能走路。

3月9日送往北京协和医院,神经内科主任李舜伟认为是铊中毒,他在年轻时看到过1960年代清华大学的一起铊盐中毒的案例,症状与当前的症状极其相似,呕吐、腹痛、脱发、周围神经病变,他提出了这个想法。

但是不能确诊,协和医院没有铊检测设备。

3月15日,朱令住进协和医院神经内科病房,头发第二次脱落,面部肌肉开始麻痹、眼睛不能动了,3月23日气管切开,3月24日气胸手术,之后她就陷入深度昏迷。

她昏迷了将近五个月。

当时宿舍里另外三个女生在正常上课、做实验、准备考试。

1994年秋天她们还处在相同的起跑线上——都是清华化学系的学生、都会弹琴、都有可以到达的未来,朱令从北京音乐厅走下来后,宿舍里不到三米的距离,自1995年春天开始就裂开了,所有人此后的人生道路完全不一样了,本文不打算说明谁在两端——只想讲中间三十年的事情。

朱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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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

第二章·铊:完美的凶器

第二章·铊:完美的凶器

要理解这个案子,得先理解铊。

铊是元素周期表上的第81号元素,其原子序数介于汞与铅之间,它是一种银白色、较软、表面呈锡状的重金属元素,但它的化学性质与其它元素完全不同,硫酸铊、硝酸铊、醋酸铊均为无色、无味且易溶于水的化合物。

一杯水里加几十毫克的铊盐,看不到任何异常,也尝不出异常。

人体中毒致死的剂量大概为15mg/kg,一个体重为50公斤的女性,不到一克就够了,投毒成本低,在1965年,美国海军军官学校图书管理员玛丽·安·科顿用铊毒杀了一个家庭,20世纪90年代,伊拉克、俄罗斯的铊盐黑市上很容易买到。

铊进入人体后是以冒充钾离子的方式进行攻击的,人体细胞膜上钠钾泵将铊当成了钾放进来,铊进入细胞之后和硫氢键相结合,从而干扰一系列关键酶系统,受害人的神经系统最先崩溃的是周围神经而不是中枢神经,手指脚趾开始疼,然后蔓延到四肢,再然后是脱发、视力衰减、呼吸衰竭。

整个过程缓慢,从摄入到出现严重症状有几周的时间差,早期腹痛、恶心与普通肠胃炎没有多大区别,误诊率极高,在1995年中国的误诊率就很高。

清华大学化学系有铊盐,这不是秘密,物化92级的实验课用分析纯试剂,高年级科研项目用光谱纯试剂,童爱军教授当时做的课题是关于铊化合物性质的研究,铊盐放在系里试剂库中,理论上需要登记领取,实际上管理松散,有人不登记就拿走东西,而有人登记了却多拿,你只要穿着白大褂走进那间库房,架子上那一瓶硝酸铊就是你的。

同宿舍的人是本科生中少数可以接触到铊盐的人。

课题组教授在接受调查时承认自己的学生可以接触到铊盐,同时指出不是她一个人可以接触,该句话在技术上给整个案子开了一个口子,它没有错,清华实验室的管理确实是混乱到任何人都能拿到铊盐的程度,但是这句话产生的实际效果就是扩大了嫌疑人的范围,使得嫌疑人无法锁定到某一个具体的对象上。

但是所有的间接证据,不是直接证据,都指向同一个方向。

投毒的人要满足以下条件,知道铊是有毒的,可以搞到铊盐,能接触到朱令的饮食,有规律的投毒窗口,不能太长,否则朱令会中毒太早被发现,也不能太短,短了无法达到效果,投毒者一直在观察,在等待,在调整剂量,第一次投毒朱令没有死,头发还长回来,之后投毒者加大了投毒量。

第二次投进去的铊含量远远超过致死量,这不单只是让她难受的份量,这是想让她死去的分量。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陈震阳教授检测了朱令送检的头发,得出结论是两次铊中毒,该结论是化学性的,不是推测性的,头发生长时留下的铊被留在角蛋白中,分段检测后得到的是铊在体内浓度变化的曲线,陈震阳看到的那条曲线上有两个峰,第一个峰值不致命,第二个峰值远超致死线。

两次投毒之间,朱令到同仁医院住院、出院回家、再到学校,认定是人为投毒,则意味着在第一次中毒死亡后又发生了再次加害行为。

该行为不属于冲动型犯罪,冲动的投毒者不会等两个月来观察效果,更不会在第一次失败之后准确调整剂量,这是一种带有实验性质的冷静,化学系的人对这种思维方式应该比较熟悉,即配试剂、调浓度、看反应结果、修正参数,整个过程就像写入实验记录本中的内容一样。

有另一个细节使学生作案的判断更为合理,铊中毒排毒方法是口服普鲁士蓝,也就是亚铁氰化铁,在肠道内和铊离子交换把铊排出体外,这个原理化学系的人都不会不知道。

投毒者选择铊,大概率是因为在那个时间点,铊是一种查不出来的毒,1995年中国的临床医院没有对铊进行定性检测的能力,协和已经是顶级医院了,还不能做,凶手可能已经考虑到了这个概率:选铊,大概率不会被发现,即使被发现了,也无法找到来源,因为清华有铊的人太多——这句话本身就是一种保护。

这就形成了铊作为凶器的全部逻辑:容易获得、隐蔽、难以诊断、剂量可控,而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并且住在朱令身边的人,在清华化学系92级屈指可数。

铊中毒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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铊中毒机理

第三章·互联网的第一次奇迹

第三章·互联网的第一次奇迹

朱令在协和医院ICU里昏迷了近五个月,协和医生已经用上了所有的治疗办法,抗感染、呼吸机、营养支持等等都没有查到病因,一个清华大学化学系的高材生,病情由腹痛转为脱发、面瘫、呼吸衰竭,整个病程就像一部不断加速的恐怖片,但是剧本里没人写上病名。

转机来自北大。

1995年4月10日,朱令的几个高中同学来协和探视,贝志城是北京大学力学系92级学生,他看到昏迷的朱令时根本认不出她,头发全部掉光了,脸肿成了变形人,插着各种管子,他问朱令父母医生是怎么说的,答案使他大吃一惊,医生表示不知道。

贝志城做的是该案最重要的事,也就是整个案子最不应该一笔带过的。

他回到北大,和另外几个同学一起把朱令的病情翻译成英文,北京大学当时有互联网接入,1994年4月中国才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到1995年4月正好满一年,贝志城用Unix系统上的邮件列表功能将求助信发到了几个国际医学论坛和Usenet新闻组上。

内容是一份详细的病历摘要,女性21岁,腹痛、脱发、周围神经病变、呼吸衰竭等均阴性,附上的是协和医院实验室数据。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远程互联网医疗。

回信出乎意料地快,发出去的第一天就收到几十封回复,一周内共收到超过两千封的回信,来自18个国家,有哈佛医学院教授、斯德哥尔摩毒理学家和旧金山内科医生,查看病历后相继提出了一些可能诊断,砷中毒、重金属中毒、格林-巴利综合征、铊中毒等。

其中铊中毒的比例最高,数字有两种版本,后来有报道说约30%的诊断意见指向铊中毒,也有报道说79.92%,两个数值相差很大但是方向一致,即铊中毒是远程会诊中的第一名。

一个德国医生回信道,我认为是铊中毒,我在战后的德国见过几个病例,症状完全相同,腹痛、脱发、神经病变,检查头发中的铊含量。

另一位来自斯坦福的医生给出同样的结论,同时还提到一个重要的细节,就是铊中毒会导致脱发,而头发里会残留铊,分段检测头发可以判断中毒发生的时间。

这个细节直接导致后来的确诊方案,贝志城把回信整理打印出来交给了朱令的父亲。

4月28日,朱令的头发、指甲样本被送到了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陈震阳教授担任检测负责人,他的原子吸收光谱仪得出的结果是铊,浓度远高于致死标准线,分段检测头发中铊含量曲线可知,朱令体内曾出现过两次铊摄入高峰。

经过半年的铊中毒之后,朱令才确诊。

标着检材的头发来自于一个深度昏迷的女孩,在显微镜下暴露出来的东西,比任何人的证词都有力——第一次是试探,第二次是绝杀。

互联网做了它所能做的一切,它在美国医生邮箱和北大Unix终端之间来回传递正确的诊断,全世界医生的智慧被凝聚在一信一信的英文回复之中,每一封邮件都说明着同一个事实,就是铊。

但这根网线无法做到的另外一件事,后来却困住了所有人——它能从大洋彼岸传回诊断结果,但不能取得证据。

贝志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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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志诚

第四章 黄金七十二小时及物证消失

第四章 黄金七十二小时及物证消失

1995年4月28日是双向门。

这天朱令被诊断为铊中毒,她的身体终于得到了正确的治疗方向——普鲁士蓝、血液透析、支持治疗,她当时还处于昏迷状态,但是排毒已经开始了。

同一天晚些时候,朱令的父母经由清华大学化学系副系主任薛方渝向清华大学派出所报案。

从刑事侦查的角度看,这一天是开始的很晚的时间。

朱令中毒症状最早出现的时间是1994年11月24日,从1995年4月28日报案到现在已经过了五个月,在这五个月里宿舍照常使用,室友也照常生活,水杯洗过之后又被吃掉了一顿饭后才进行的学期换班轮次为两轮,能够证明什么的都已经被日常清洁溶解到下水道里了。

但更致命的,是报案之后那几天。

1995年4月28日到5月7日期间,确切的日期后来在不同的采访中有不同的说法,但是时间窗口是一致的:朱令确诊并报案之后、警方正式立案之前,朱令的宿舍发生了一次失窃。

这不是一次普通的盗窃。

朱令住院以后,宿舍内另外三名女生依然住在宿舍里,被盗当日,宿舍一片狼藉,抽屉被打开、柜子被翻动,衣物也被扔在地上,但是地上的钱没有被拿走,后来采访反复证实该细节。

丢的是什么?

朱令的洗漱用品全部,水杯、牙刷、毛巾、脸盆,这些都是她曾经放进嘴里或者接触到皮肤的私人物品。

以及她的个人生活用品。

有人把她的东西从宿舍清点了一遍,不是偷——偷东西的人不会为了拿用过的毛巾而丢弃现金,这次失窃目的很明确,就是带走所有有可能残留毒物的物品。

宿舍里有人发现被盗后,就报给了学校保卫处,但是没有进行现场保全,等到朱令的父母来到时,宿舍已经打扫干净了。

还有一个被反复提到的细节,朱令住院期间,有同学在电话里告诉朱令的父亲,她们把朱令留在宿舍里的面包分着吃了,吴承之面对记者的时候冷冷地说了一句,在销毁证据。

他不解释这句话,它也不用解释。

朱令喝过水的水杯没了,用过毛巾的毛巾没了,吃过的食物容器被分食了,有毒物留在这些物品上的话,已经全部消失,不是被时间带走的,而是被人几天之内有计划地带走的。

刑事立案时间是5月7日,专案组进驻时朱令宿舍里的生活痕迹已经被清理干净了。

一个理性的读者读到此处会提出一个问题,失窃和分食是巧合吗?可能是,两个巧合同时出现在报案后一周内,它的概率存在但是很小。

这些巧合单拿出来都可以解释,但是当它们被放在同一个时间窗口内的时候——报案之后一周之内、物证消失方向正好指向毒物残留——单独的一个解释就失去了说服力,我不出结论,我只是将所有的巧合堆叠在这里。

海外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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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六个条件

第五章·六个条件

报案之后,北京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主办民警叫李树森。

没人知道专案组究竟调查过哪些人,排除了哪些人,几十年以后的今天,李树森除了说过一句有些事情不好说、不能说之外,没有对媒体吐露过任何办案细节,一个警察不说案情本身就有多重解释,它可能是纪律,也可能是无奈。

但有一件事是公开的,朱令的父母找到一个人叫王补,王补,退休老公安,他对于刑事案件有自己的一套判断方法——一把刀用了几十年,钝了但是不丢。

王给朱令的父母一份清单,不是证据清单,而是推理框架,他说你们要找满足六个条件的人:

这个人能接触到朱令的饮食,铊是经口摄入的,投毒者距离要接近才能把毒物放进朱令口中。

这个人对朱令的生活习惯十分了解,什么时候喝水、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独处——投毒需要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进行。

这个人的身体里知道铊的毒性,不是“听说过铊”,而是知道了砒霜的致死量、发作时间、症状特点,一个不懂的人不可能选择这么精确的剂量。

这个人有途径可以获得铊盐,铊盐不是在超市可以买到的东西,它来自实验室。

此人有作案时间,两次投毒的时间是1994年11月前后和1995年2月20日至3月3日,这人在这两段时间内一定要在朱令的身边。

这个人有作案动机,动机不一定是明确的仇恨,摩擦、嫉妒、心理失衡——任何一种足以让人对另一个人产生消除冲动的心理状态。

六个条件中任何一个都不能被单独拿出来看,但是当所有这些都加到同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就……

清华大学化学系物理化学和仪器分析1992级的学生,与朱令同宿舍(条件一、二、五),由于参加教授课题可以接触铊盐(条件四),化学系学生具备铊毒专业认知(条件三)。

条件六即动机,在直接证据方面是最弱的,没有人能证明嫌疑人因为对朱令有恨而到了要杀人的程度,朱令母亲回忆起来有一次,嫌疑人在民乐队里故意排挤朱令、造谣说这次没活动造成朱令不参加班级活动被同学们误会的事情,朱令对母亲讲起这件事时用的词是别扭。

别扭并不是杀人动机,但是当一个人已经满足另外五个条件的时候,任何一点摩擦都可能成为催化剂,不是每滴汽油都能燃烧起来,但是如果身边有人拿着打火机又浑身沾满汽油的话,你就不会说“打火机怎么了?它又没点着”。

1997年4月2日她被警方传唤,警方以“了解情况”为由将其带走进行讯问,警方在讯问过程中要求她签署文件,文件抬头上写的是五个字:犯罪嫌疑人。

她签了。

该词在中国刑事诉讼法中有确切的含义,犯罪嫌疑人不是罪犯,但也不是普通的证人,就是有证据或者线索证明可能已经犯罪的人,警察让她用这个身份签字,在1997年的那间审讯室里,她不仅仅是一个知道内情的人。

1997年6月30日期末,清华的毕业季,她没有出现在毕业典礼上,同学后来回忆,她由于正在被调查而被学校推迟了毕业证书的发放,她最终获得毕业证的时间比同班同学晚。

化学系其他人的毕业照里没有她。

这一年的朱令在干什么?出院了,回家了,她脱离了生命危险,普鲁士蓝把体内大部分的铊排出体外,但她再也不能站起来了,眼睛几近失明,全身瘫痪,大脑智力严重受损,曾经靠盲文读完一本书、在水池里拿过名次、在北京音乐厅弹过古琴的人,现在却整天躺在床上,吃饭要人喂,翻身需要人帮忙,大小便也得人帮忙处理。

这一年,23岁。

中毒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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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前后

第六章·结办

第六章·结办

1998年8月25日。

北京市公安局的人到朱令家里,他们带来的是目前此案所能看到的最后一个官方结论,结论写在纸上,加盖公章,朱令的父母坐对面听完之后才离开。

结论主要有四点。

确认朱令为铊中毒,这点没有异议——检测报告在。

清华大学实验室曾经购买并使用过铊盐,但是管理松散,这意味着毒源不能确定——任何人都有可能拿到铊盐,不能证明嫌疑人是唯一能接触铊盐的人。

排除朱令本人及其亲属作案的可能性。

解除对嫌疑人的怀疑,警方表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朱令中毒与嫌疑人有关。

警方决定,文件上写的是“结办此案”。

结办的理由相同,即“直接证据不足、继续侦查难度大”,文件上特别提到中央领导对本案有批示,什么样的批示?批准的内容是哪些呢?文件中并没有说明,朱令的父母问了很多年,都没有答案。

2024年10月2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四人面见朱令父母,就他们递交的侦查监督申请做当面答复,检方的说法给“结办”一词赋予了新的解释,即:

“结办”不是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它不是一个法定程序,而是一个内部工作用语,案件没有被撤销,实质上就是“无法侦破而挂案”。

这句话是2024年说的,距离1998年8月25日已经过去了二十六年。

二十六年悬而未决的案子,没有撤销,说明法律上仍然存在,不能侦破,说明它实际上已经死亡。

还有一句话,检方认为她曾经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但是没有办理解除嫌疑人身份的法律手续,也就是说在法律上她的嫌疑人身份至今仍未正式解除。

一个尚未解除嫌疑的人取得了出境许可。

检方认为,侦查机关对嫌疑人出境限制解除手续有相关规定作依据。

朱令的父母认为既然嫌疑人的身份没有解除为什么可以出境,检方答复说:这个问题不属于检察院侦查监督职责范围。

回避了。

还有一些散落的碎片。

她改名两次,两个新的名字都提交了户籍变更,她也更改过出生日期,朱令父母向侦查机关询问是否知道,检方2024年答复承认侦查机关知情,但是违规不归检方监督范围之内。

11月11日,朱令父母收到了书面答复,结论很短:经审查未发现公安机关有违法侦查的情形。

这封书面答复打开一个终点,2024年的中国法律体系对于1998年那份结办文件没有作出任何否定的评价,它没有推翻也没有激活,它就挂在那儿,案卷在,人也还在,案子没结,但是不查了。

李树森当年说有些事情不能讲、不好讲,近三十年来这句话仍然适用。

检院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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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院复函

第七章·两条平行线

第七章·两条平行线

从1998年结办到2023年朱令去世,一共二十五年,二十多年后两人的关系已经变得很远了。

线A——朱令

铊中毒所造成的损害是不可逆的,神经细胞不像皮肤和骨骼那样几乎没有再生能力,铊破坏了她周围神经系统的髓鞘,也破坏了中枢神经的一部分区域,造成全身瘫痪、双眼几乎失明(只有模糊的光感)、智力退至学龄前儿童水平、语言功能丧失。

这不是“瘫痪”这个词能够准确表达的状态,她能呼吸、吞咽食物,也可以靠母亲搀扶着坐到床边,但她不能说话,不能动,也不能自己吃一口饭,她的意识被困在了一具不听从指令的身体里,即闭锁综合征:可以感知一切,但是无法表达任何东西。

她从22岁开始处于这种状态,直到50岁为止。

29年的时间,她的体重由于长期卧床和激素失调由正常的85斤升到160斤以上,她由于在治疗期间输血而感染丙肝,身体一层层崩塌——从游泳运动员的体魄到只剩下生命体征的基础躯壳。

照顾她的是母亲朱明新,朱令的父亲吴承之也是中科大的高材生,国家地震局的高级工程师,夫妻俩年轻时失去了大女儿吴今,1989年坠崖,中年时失去了小女儿的健康,1995年铊中毒,他们将退休后漫长的时光全部用在了照顾朱令这件事上。

二十九年,一万多个日日夜夜,喂饭、翻身、擦洗、换药、吸痰、量体温,重复次数是一个数字,但是这个数字的背后是两个人把自己掏空了。

朱令有一次问母亲:"我还能好吗?"朱明新没有回答。

有人问过吴承之,你放下没有?

他说:"已经放下了。"

同一次采访中他再说了另一句话,“没有感觉到正义的缺席是正常的,”

这两句话是对立的,但是如果有人向你的女儿投毒了两次致死剂量的铊而凶手却逍遥法外了三十年的话,你也是矛盾的。

线B——嫌疑人

1998年她被解除嫌疑后,就从公众的视野中消失了。

她的工作地点、做什么事情、有没有结婚、有没有孩子这些信息,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无人清楚,没有人联系上她,没有任何清华同学公开谈论她的去向。

2005年12月30日,她打破了十一年的沉默,她在天涯社区发表了声明。

声明不长,主要意思是自己是清白的,自称为朱令案受害者,解释自己不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盐的人清华实验室管理混乱谁都能拿到包括她哥哥,据她声明称其兄曾"轻而易举地从实验室取出有毒试剂并拍下了视频",要求公安机关透明办案、重新侦查。

这个声明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2005年的中文互联网已经不是1995年了,BBS、博客、新闻门户都已经成熟,朱令案积蓄了十年的沉默被捅破了,巨大的舆论能量倾泻在天涯的帖子上。

大部分评论是不相信的,她哥哥能拿出有毒试剂这件事——反而证明清华实验室管理混乱,也证明她的家人确实有渠道接触到铊盐,声明中每一个试图证明自己清白的理由,都是在朝相反的方向推了一把。

2006年1月13日,她发表了第二份声明,比之前一次要简单得多,即要求复查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然后她又沉默了。这次沉默更长。

多年以后有人发现她改变了姓名、出生年月日并移居海外,在一个海滨城市住下了,那里很安静,当地的华人认出了她的照片,她的生活平静无波,有家、有工作,和其他的出海华人一样。

万安公墓朱令去世后骨灰埋于此处,旁边是她的姐姐吴今的坟墓,两个女儿的墓碑挨在一起。

她们的父亲,两个都送走了。

全家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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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2023:两段终点

第八章·2023:两段终点

2013年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林森浩把N-二甲基亚硝胺投放到寝室饮水机里,同班同学黄洋饮用之后死亡,从案发到林森浩被执行死刑不到两年。

朱令案再次被提起的时候,两起案件的对比让人感到震惊,相同的名校背景、同样的室友投毒、高智商作案、复旦案已经告破,罪犯伏法,清华案没有解决,嫌疑人移居澳洲。

有人在网上问:差别在哪?

没人能回答。

2013年北京警方对外关于朱令案的声明只有四个字,就是无法侦破。

是警方的公开声明,也是判决,并不是“有难度”、也并不是“缺少证据”,而是说“不能做”,已经不可能侦破的陈述,官方在二十一年之后作出的定性。

2023年11月朱令确诊为脑瘤,肿瘤压迫颅脑,颅内压骤然升高,瞳孔放大、体温达39度,再一次昏迷,这一次吴承之决定不做有害治疗,三十年前不能做的事这次做了,就是让病人安静下来。

2023年12月22日冬至晚上10点59分,朱令在北京首都逝世。

媒体打电话的时候,吴承之说出了三个字,很平常。

记者又问,对于正义的缺失你有什么感觉?

"没感觉。很正常。"

八十多岁的老人的女儿去世后,对所有的提问都用相同的话来回答。

12月24日中午在北京八宝山公墓兰厅举行追悼会,挽联为朱令永留我心,哀乐演奏的曲目是广陵散。

1994年12月11日她弹奏过这首曲子,二十九年后再由别人演奏给她听。

当天清华大学的微博就发出了祝愿朱令一路走好的话语。

微博评论区列出朱令案的时间表,并转发达到了当初声明的链接,现在还可以继续调查吗?

答案留在了评论里,之后就没有再出现了。

当天,在地球的另一端,嫌疑人看到了新闻吗?有没有流泪?有没有静默?

三十年之后朱令被投毒致死的案子还没有进展,嫌疑人仍然活着。

第九章 检察答复及未结案的问题

第九章 检察答复及未结案的问题

2024年4月15日,在女儿去世四个月后,吴承之、朱明新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一份侦查监督申请书。

主要的请求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办理朱令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他们并不是要查出凶手,而是要查明案件为什么能结案。

将申请转交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办理。2024年10月2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带领三名工作人员与两位老人当面会谈,是私人会客室,检察院的人员拿出材料一条条进行说明。

当面答复的内容有厚有薄。

经查阅全部案卷,并未发现侦查机关有违法行为,领导批示是因为案件社会影响大。

"结办"不是撤销,案件没有被撤销,目前的状态是“挂案”——虽然这个状态在法律上没有明确定义,但是案卷保存完整,理论上随时可以重启。

而她在检察官的措辞中是这样表述的,曾被公安机关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没有解除嫌疑人身份的法律手续,另外侦查机关对她的出境限制有解除手续。

她更改姓名、出生日期问题侦查机关知道,但是否合规不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的职权范围之内。

对是否可以移送审查起诉,检方认为目前的证据达不到移送起诉所要求的“确实充分”标准,原因有三:清华毒物管理不严,他人也可以获取铊盐,朱令在校内有其他活动空间,除同宿舍人员外,其他人也可以进入宿舍,以上因素不能排除。

换言之:不能排除其他人投毒。

朱令父母提出了反驳。

他们认为她是唯一合理的嫌疑人,动机、时间、能力、途径都相符,根据民间独立检测数据(不是警方委托的司法鉴定,属于民间研究性质),朱令头发样本中铊含量曲线显示她从1994年8月开始摄入铊(当时是暑期小学期,朱令在校内),但检方指出,现有证据只能证明嫌疑人从1994年11月开始接触铊盐。

两个月的时间差。

这两个月里,检方认定不能排除其他人投毒的可能性。

朱令父母认为,嫌疑人身份没有解除,在法律上不应该允许她出境,检方表示解除出境限制有相应的手续依据,不在本院监督范围内。

2024年11月11日书面答复送达,结论没有变化。

这件事的最后一步,并不是抓住了凶手,也不是翻出了新证据——是两位八十多岁的老人坐在检察院的会议室里,被告知“我们没有发现违法”。

三十年对于一桩刑事案件来说,有什么意义呢?中国刑法第88条对追诉时效的规定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逃避侦查的不受追诉时效限制,本案于1995年立案之后没有撤销,她至今仍是嫌疑人身份,因此本案在技术上仍可被追诉。

从法律技术上讲,本案仍然处于可追诉状态,但是重启侦查需要新的证据或者线索来支持,目前还没有官方发布的相关信息。

朱令墓和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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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墓和父母

第十章·尾声:铊的半衰期

第十章·尾声:铊的半衰期

铊的生物学半衰期是十天,体内软组织到骨骼的周期约30天,1995年夏天朱令体内的铊就被普鲁士蓝完全排出,化验单恢复正常。

但铊这个字没有离开她,以不可逆的形式存在了二十九年之后,在她的死亡时刻才结束。

还有一个就是社会半衰期,即该案件在社会上引起的效应。

三十年之后的今天,在中文互联网上有关此案的任何一个帖子都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数万次的点击和评论,2023年12月23日朱令去世的消息登上热搜榜的时间是同一天的下午四点左右,天涯论坛中2005年发布的声明帖至今仍有人留言,新注册账号留条消息的行为犹如数字世界的上坟仪式一般。

为什么放不下?

不是因为它是悬案,中国有太多悬案,每一个年代的刑侦史里都会有无法解决的命案,南京大学碎尸案已经过去二十八年了,依然没有破案,朱令案之所以令人不能释怀,并不是因为别的——这个案子缺少的并不是嫌疑人、时间线、动机,它所缺的只是把这一切串联起来的一条证据链。

它不缺少嫌疑人,没有一个悬案敢说自己具备这么充分的六个条件。

它没有缺少时间线,两次中毒的时间精确到月,化学检测数据精确到浓度曲线。

甚至没有突破口,那么冷门的一种毒,那么小范围的一个获取圈子。

但是该案缺少一条证据链。

每一个环节都存在,但是没有哪一个环节与下一个环节被铐在一起。

嫌疑人被锁定但是没有物证,投毒时间已经确定,但没有残留。动机拼凑出来但是不能达到定罪标准,它像一把锁一样散落在地上,每一根钥匙都在那里,但是没有人将它们串在一起,案卷还活着,案件挂着,理论上可以重新审理——但是谁来重启?重启之后查什么?三十多年来,投毒现场已经被翻修过多次了,沾有铊盐的容器早就分解成元素进入垃圾填埋场里去了。

2024年检察院的答复给人们提供了残酷的一种可能性,即这个案件的结局不是真相大白,而是无法侦破变成不能被推翻。

最后一块让人心里堵着石头的事。

《广陵散》。

嵇康在刑场上演完这支曲子之后说:“广陵散从此绝矣”,成为中国音乐史上唯一一首被赋予“绝响”概念的乐曲,不是没有人再弹了,而是没有人敢说自己弹的是真迹,真迹失传,后世所有的版本都是重建。

1994年12月11日朱令在北京音乐厅演奏了广陵散,没有人知道那天她使用的是哪一版本的谱子,自那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弹过琴,从象征意义上说这首曲子和这个人是一回事,流传下来的只有影子,真迹早已无法找到。

2005年成立海外朱令基金会,它的口号是寻找朱令真相,二十多年过去了,它仍然存在,网站首页写着一行字:“为朱令申正义”。

三十年后万安公墓碑文已经清理干净,朱令、吴今两座坟茔相邻而居,在万里之外的澳大利亚斯蒂芬斯港海风吹过桉树林扑向岸边。

铊在人体中的半衰期是30天,1995年夏天朱令体内已经没有残留的铊,化验单恢复正常,但该案在公众记忆中的半衰期远大于任何一种化学物质在人体中停留的时间,三十年后仍然存在。

不知道这件事最后有没有答案,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常常会想一个问题:如果三十年前那间宿舍的水杯没有被偷走,送到职业病研究所的检材里除了头发之外还有其他的什么,现在会不会不一样?但是这只是“如果”。

现实没有如果,朱令已长眠于万安公墓,嫌疑人在海外的某海滨城市继续生活,铊早已从她体内排净了,但这个案子三十年来都没有完全排除掉。

最后的闭幕透着多少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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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闭幕透着多少无奈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