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

大连市教育局发布

大连市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及

办理流程(2026年)

详细

第一部分 政策介绍

一、什么是生源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对象及条件

申贷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3.户籍:学生户籍必须在大连市;

4.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三、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五、贷款利率及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70个基点(即LPR5Y-0.7%)。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学生在读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完成就学信息变更申请后继续贴息。

借款学生毕业后五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要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宽限期结束后或借款学生毕业后贷款剩余期限不足五年,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六、注意事项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审批通过的贷款由银行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其中学费、住宿费受托支付到借款学生所就读高校的学校收费账户,剩余资金由借款学生自主使用用于日常生活费用。贷款发放之前,学生可持《贷款受理证明》通过高校“绿色通道”入学。

3.借款学生因毕业、结业、肄业、退学、转学、出国、被取消学籍等原因离开学校前,应及时与贷款经办机构取得联系,并将就业单位、本人联系方式(电话、地址、邮政编码)等相关信息及时告知。

4.借款人如申请续贷,原则上选择首贷办理银行继续办理。今年新办理贷款的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邮储银行或国家开发银行。

为更好地服务学生及家长,我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均开通暑期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学生可电话咨询。热线电话咨询时间为6月24日—9月30日(工作日),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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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我市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由中国邮储银行大连分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分行承办,学生和家长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其中一家机构办理助学贷款业务。

一、中国邮储银行大连分行办理流程

全流程线上办理。受理时间及咨询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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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贷流程

1.准备申请资料

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邮储银行银行卡、《监护人声明》(未满18周岁学生提供,手抄后签字按手印)。

2.在线申请流程

⑴ 手机银行注册&发起申请

学生下载邮储手机银行,登录后点击贷款,进入学生专属后选择国家助学贷款。

⑵ 信息录入&身份核验

已有身份证信息则跳过录入,无信息需完整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有效期、户籍地址、发证机关等必输项;生源地贷款强制填写户籍地址并完成人脸识别。

⑶ 完整资料填报

依次填写贷款信息、共借人信息、高校信息。

⑷ 影像材料上传(硬性要求)

上传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录取通知书/学生证(二选一)、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未满18周岁:需上传《监护人声明》(系统提供模板,下载打印填写后上传)。

⑸ 共借人补录

系统推送微信银行链接给共同借款人(父母/监护人),共借人完成信息补录、协议签署及申请确认。

⑹ 提交申请

所有信息、材料提交至我行系统。

3.入学情况确认

⑴ 大连市属高校(大连大学、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由高校老师审核回执信息;

⑵ 大连市属高校的首贷学生,需携带贷款受理证明报到。

⑶ 除大连市属高校外,需学生到校后上传本年度高校回执等待审核即可。

4.银行放款

回执审核通过后,将由银行进行审查审批及放款。所有贷款金额将直接发送至学生本人邮储银行卡,其中学费、住宿费受托支付至高校账户,剩余金额留在学生卡内作为生活费。

(二)续贷流程

前期通过华安助学申请过的学生点击华安助学小程序首页“续贷申请”下载本年度“高校回执”,打印后联系高校老师填写盖章后,上传到小程序中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等待银行放款。

二、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分行办理流程

(一)受理方式

学生到户籍所在县区指定地点办理。首贷学生现场受理,续贷学生可选择现场受理或远程受理。

(二)现场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6月24日—9月30日,线下受理地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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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咨询电话

1.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受理高峰期(7月17日至9月13日)周一至周日8:30-17:30

2.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市分行咨询电话:0411-8222858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 14:00-16:00

(四)办理流程

1.首贷流程

⑴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签字。(网址:https://sls.cdb.com.cn)

⑵ 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⑶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可以选择共同到现场办理手续,或选择共同借款人远程办理,借款学生本人到现场办理。

如选择共同借款人远程办理(共同借款人家长无需到场),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授权借款学生代其前往助学贷款受理点签约。可按照以下步骤完成远程办贷申请:

①学生发起贷款申请,并邀请共同借款人远程授权;

②共同借款人查看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③学生赴现场办理助学贷款业务。

⑷ 首次办理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现场办理时,需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若共同借款人选择远程办理,则只需借款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表》《认定表》。

⑸ 现场受理人员向借款人提供《受理证明》,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后,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学生撤销本年贷款申请。

2.续贷流程

⑴ 远程续贷流程

①续贷学生使用原用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续贷声明”并提交。

②审查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合同和受理证明(可于在线系统或APP查看)。

③学生凭受理证明和回执短信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⑵ 现场续贷流程

①在前往现场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申请。在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②续贷材料

a.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b.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来 源 | 青春大连、大连市教育局

编 辑 | 徐颢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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