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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是商标注册路上的一道坎。日前,某花炮厂申请的商标被国知局以与他人在先注册商标构成近似为由驳回。

该花炮厂表示不服,遂委托中细软提起驳回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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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软商标非诉团队介入后,从多维度精准切入,制定强有力的复审策略,全力为客户争取商标核准注册的机会。

在深入准备过程中,中细软商标非诉团队发现,引证商标已被提出撤三申请,其权利状态极不稳定。

在此情况下,再作为申请商标准予初审公告的权利障碍显然有失公平,并且本案仅此1个障碍商标,引证商标最终的权利状态于本案的驳回复审结果有实质性影响。

于是,中细软商标非诉团队向国知局提出中止审理的请求,希望待引证商标权利确定后再恢复审理,以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节约评审资源。

与此同时,中细软商标非诉团队围绕申请商标的独创性展开论证,该申请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已和申请的商标成为“独特、唯一”的一一对应的关系,并且已被广大消费者所熟知,具备商标应有的可区分性,存在于社会,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应予以初审公告并被核准注册。

经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查明引证商标已被依法撤销并公告,不再构成在先权利障碍,最终裁定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此案的成功,正是中细软商标非诉团队专业实力的体现,从精准挖掘案件突破口,到灵活运用中止审理策略,再到围绕商标显著性与知名度构建完整证据链,最终保障了客户的商标权益。

如果您的商标也遇到了困难,欢迎咨询中细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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